、四金之音声,以节声乐,以和军旅,以正田役。(音声,五声合和者。)
[疏]“鼓人”至“田役”
○释曰:言掌教者,必教他官。案《氐了职》发首云:“掌凡乐事,播鼗,击颂磬、笙磬。”下又云:“掌大师之县{鼓蚤},恺献亦如之。”虽不云击鼓,上下文参之,其五鼓是氐了击之,则此所教者,当教氐了也。其晋鼓当教师,故其职云“掌金奏之鼓”。此下文云“以晋鼓鼓金奏”,故彼郑注云“主击晋鼓”是也。又云“六鼓四金之音声”者,六鼓四金与音声和合,故连言音声也。云“以节声乐”者,下云雷鼓、灵鼓、路鼓、晋鼓皆是也。
“以和军旅”者,下云“以{卉鼓}鼓鼓军事”是也。云“以正田役”者,下云“以{咎鼓}鼓鼓役事”是也。田猎所以习战,则田鼓当与军事同。案《大司马》云“王执路鼓,诸侯执贲鼓,军将执晋鼓”之等是也。此一经是与下文总目之语也。
○注“音声五声和合者”
○释曰:案《礼记 学记》云“鼓无当於五声,五声不得不和”,则五声须鼓乃和,故郑云“五声合和者”。郑不解“音”者,单出曰声,和比曰音,音声相将之物,故释五声则合得音,故不重云音也。
教为鼓而辨其声用,(教为鼓,教击鼓者大小之数,又别其声所用之事。 ○别,彼列反。)
[疏]注“教为”至“之事”
○释曰:郑云“教为鼓,教击鼓者大小之数”者,则雷鼓八面之等。云“而辨其声用”,郑云“又别其声所用之事”,则下文雷鼓及四金声之所用各不同是也。
以雷鼓鼓神祀,(雷鼓,八面鼓也。神祀,祀天神也。)
[疏]“以雷”至“神祀”
○释曰:天神称祀,地祗称祭,宗庙称享。案下灵鼓鼓社祭,又案《大司乐》以灵鼓祭泽中之方丘,大地祗与社同鼓,则但是地祗,无问大小,皆用灵鼓,则此雷鼓鼓神祀,但是天神,皆用雷鼓也。 ○注“雷鼓”至“神也”
○释曰:郑知雷鼓八面者,虽无正文,案:【韦军】人为皋陶,有晋鼓、{卉鼓}鼓、皋鼓,三者非祭祀之鼓,皆两面,则路鼓祭宗庙,宜四面;灵鼓祭地祗,尊於宗庙,宜六面;雷鼓祀天神,又尊於地祗,宜八面。故知义然也。
以灵鼓鼓社祭,(灵鼓,六面鼓也。社祭,祭地祗也。)
[疏]“以灵鼓鼓社祭”
○释曰:《郊特牲》云:“社祭土,神地之道。”则《孝经纬》云“社是五土之总神”,是地之次祀,故举社以表地祗。《大宗伯》亦云“血祭,祭社稷五祀”,亦举社以表地,其实地之大小之祭皆用灵鼓也。
以路鼓鼓鬼享,(路鼓,四面鼓也。鬼享,享宗庙也。 ○享,许丈反,刘虚让反,牛人职同。)
[疏]“以路鼓鼓鬼享”
○释曰:案《大宗伯》,宗庙有六享,则袷及四时皆言享先王,则皆是大祭。纵有享先公为次祀,祭殇为小祀,皆用此路鼓,以其天神地祗大小同鼓故也。
以{卉鼓}鼓鼓军事,(大鼓谓之{卉鼓}。鼓长八尺。 ○{卉鼓},扶云反。)
[疏]“以{卉鼓}鼓鼓军事” ○释曰:案《大司马》云“春执鼓铎,王执路鼓,诸侯执{卉鼓}鼓,军将执晋鼓”。郑注云:“王不执{卉鼓}鼓,尚之於诸侯。”则在军以{卉鼓}为正,无妨兼有路鼓、晋鼓之等也。 ○注“大鼓”至“八尺”
○释曰:云“大鼓谓之{卉鼓}”,是训{卉鼓}为大。此唯两面而已,而称大者,此不对路鼓已上,以其长八尺,直对晋鼓八尺六寸者为大耳。“{卉鼓}鼓长八尺”,《【韦军】人》文。
以鼓鼓役事,(鼓长丈二尺。 ○,音羔。)
[疏]“以鼓鼓役事”
○释曰:案《绵》诗云“鼓弗胜”,郑云:“鼓不能止之。”此云鼓役事,谓击鼓起役事。与彼不同者,但起役止役皆用鼓,两处义得相兼耳。 ○注“鼓长丈二尺”
○释曰:“丈二尺”,【韦军】人文。此既丈二尺,大於{卉鼓}鼓,不得大名,但{卉鼓}鼓长八尺,尚对晋鼓为{卉鼓},明鼓亦大可知。不可同名为{卉鼓},故别以鼓为号也。
以晋鼓鼓金奏,(晋鼓长六尺六寸。金奏谓乐作击编钟, ○编,必先反。)
[疏]“以晋鼓鼓金奏”
○释曰:凡作乐,则先击钟,故钟师以锺鼓奏《九夏》。郑云“先击钟,次击鼓”。金则钟也,奏则击也,则是击钟後即击鼓,故云晋鼓鼓金奏。 ○注“晋鼓”至“编钟”
○释曰:“晋鼓长六尺六寸”,亦【韦军】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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