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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197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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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随从在涂,见采鳖者以诗自兴。又云“士如归妻,迨冰未泮”。旧说云:士如归妻,我尚及冰未定纳。其篇义云:嫁娶以春,阳气始生万物,嫁娶亦为生类,故《管子篇时令》云“春以合男女”。融谨案:《春秋》鲁送夫人、嫁女,四时通用,无讥文。然则孔子制素王之法,以遗後世,男女以及时盛年为得,不限以日月。《家语》限以冬,不附於《春秋》之正经,如是则非孔子之言嫁娶也。以仲春,著在《诗》、《易》、《夏小正》之文,且仲春为有期之言;
秋、冬、春三时嫁娶,何自违也。《家语》冬合男女穷天数之语。《诗》、《易》、《礼》传所载,《咸》、《泰》、《归妹》之卦,《国风行露》、《绸缪》“有女怀春”、“仓庚于飞,熠其羽”、“春日迟迟”、“乐与公子同归”之歌,《小雅》“我行其野,蔽芾其樗”之叹,此春娶之证也。礼,诸侯越国娶女,仲春及冰未散请期,乃足容往反也。秋如期往,淫奔之女,不能待年,故设秋迎之期。《标有梅》之诗,殷纣暴乱,娶失其盛时之年,习乱思治,故戒文王能使男女得及其时。
陈、晋弃《周礼》,为国乱悲伤,故刺昏姻不及仲春。玄说云“嫁娶以仲春”,既有群证,故孔晁曰:“‘有女怀春’,毛云:春不暇,待秋。‘春日迟迟’,‘女心伤悲’,谓蚕事始起,感事而悲。‘蔽芾其樗’,喻愚恶夫。‘熠其羽’,喻嫁娶之盛饰。‘三星在隅’,孟冬之月,参见东方,举正昏以剌时。”此虽用毛义,未若郑云“用仲春为正礼”为密也。是以《诗》云“匏有苦叶,济有深涉”,笺云:“匏叶苦而渡处深,谓八月时。时阴阳交会,始可以为昏礼,纳采问名。
”又云“士如归妻,迨冰未泮”,笺云:“归妻,使之来归於己,谓请期冰未散,正月中以前二月可以为昏。”然则以二月为得其实,惟为有故者,得不用仲春。
  於是时也,奔者不禁。(重天时,权许之也。)
  [疏]注“重天”至“之也”
  ○释曰:云“於是时”,谓是仲春时。此月既是娶女之月,若有父母不娶不嫁之者,自相奔就,亦不禁之。但人而无礼,胡不遄死,以当礼乃可得为配。言“奔者不禁”者,郑云“权许之”,其实非正礼也。
 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,罚之。(无故,谓无丧祸之变也。有丧祸者娶,得用非中春之月。《杂记》曰:“己虽小功,既卒哭。可以冠子娶妻。”  ○冠,古唤反。)
  [疏]注“无故”至“娶妻”
  ○释曰:言“令”者,即上“中春之月,令会男女”。男女有丧祸之故,得不用中春令。无故不用令,则罪罚之也。注引《杂记》者,证丧祸之故於月数满,虽非中春,可以嫁娶也。云“己虽小功”者,彼上文有父小功之未可以冠娶,故云己虽小功也。
 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。(司犹察也。无夫家,谓男女之鳏寡者。)
  [疏]“司男”至“会之”
  ○释曰:上文已云令会男女谓无夫家者也,今又言司察男女无夫家,是尝已有匹配,故郑云“无夫家谓男女之鳏寡者”也。
  凡嫁子娶妻,入币纯帛,无过五两。(纯,实缁字也。古缁以才为声。纳币用缁,妇人阴也。凡於娶礼,必用其类。五两,十端也。必言两者,欲得其配合之名。十者,象五行十日相成也。士大夫乃以玄束帛,天子加以圭,诸侯加以大璋。《杂记》曰:“纳币一束,束五两,两五寻。”然则每端二丈。
  ○纯,则其反,依字从糸才。)
  [疏]注“纯实”至“二丈”
○释曰:凡嫁子娶妻含尊卑,但云缁帛,文主庶人耳。注“纯实缁字也,古缁以才为声”者,缁以丝为,才为声,故误为纯字。但古之缁有二种:其缁布之缁,系旁甾,後不误,故礼有缁布冠、缁布衣,存古字;若以丝帛之缁,则系旁才,此字诸处不同。丝理明者即破为色,此纯帛及《祭统》“蚕事以为纯服”,故《论语》云“麻冕,礼也,今也纯俭”。如此之类,皆丝理自明,即为色解之。《昏礼》云:“女次纯衣”,郑云:“纯衣,丝衣。”以《昏礼》直云纯衣,丝理不明,故为丝衣解之也。
云“五两十端”者,古者二端相向卷之,共为一两,五两故十端也。云“十者象五行十日相成”者,《左传》云“天有六气”,降生五行,行各有二日。东方木为甲乙,南方火为丙丁,中央土为戊己,西方金为庚辛,北方水为壬癸,是十日。言相成者,木八为金九妻,火七为水六妻,土十为木八妻,金九为火七妻,水六为土五妻,所克者为妻,是夫妻相成之数。云“土大夫乃以玄束帛”者,案:士昏礼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