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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云“{艹甄}豕首”。郭注云:“《本草》曰:‘彘卢,一名蟾诸兰。’今江东呼首,可以刍蚕蛹。”郭氏虽有此注,不言可染何色,则此橐芦豕首未审郑之所据也。紫者,《尔雅》云:“藐,茈草。”郭注云:“可以染紫,一名茈{艹戾}。”《广雅》云:“即此紫也。”言“之属”者,更有蓝皂、象斗之等,众多,故以之属兼之也。
  以权量受之,以待时而颁之。(权量,以知轻重多少。时,染夏之时。  ○染夏,如琰反。)
  [疏]注“时染夏之时”
  ○释曰:案《天官 染人》云:“春暴练,夏玄,秋染夏。”夏为五色,至秋染五色,故郑云“染夏之时”。时,谓秋时也。  ○
  掌炭,掌灰物炭物之徵令,以时入之。(灰、炭,皆山泽之农所出也。灰给浣练。炭之所共多。)
  [疏]注“灰炭”至“所出”
  ○释曰:灰炭既出山泽,不云徵于山泽之农者,义可知,经略而不言也。
  以权量受之,以共邦之用,凡炭灰之事。
  掌荼,掌以时聚荼,以共丧事。(共丧事者,以著物也。《既夕礼》曰:“茵著用荼。”)
  [疏]注“共丧”至“用荼”
  ○释曰:云“共丧事者,以著物也”者,即引《既夕礼》“茵著用荼”是也。案《既夕礼》,为茵之法,用缁翦布。谓浅黑色之布各一幅,合缝,著以荼。柩未入圹之时,先陈於棺下,缩二於下,横三於上,乃下棺於茵上是也。
  徵野疏材之物,以待邦事,凡畜聚之物。(荼,茅莠,疏材之类也,因使掌焉。徵者,徵於山泽,入於委人。  ○畜,敕六反。莠,音秀,刘音酉。)
  [疏]注“荼茅”至“委人”
  ○释曰:知掌荼所徵入委人者,以其委人掌敛野之赋,凡疏材木材,所敛者众,故知此掌荼所徵亦入委人也。
  掌蜃,掌敛互物、蜃物,以共圹之蜃。(互物,蚌蛤之属犹塞也。将井椁,先塞下以蜃御湿也。郑司农说以《春秋传》曰“始用蜃炭”,言僭天子也。  ○互,户故反。蚌,蒲项反。御,鱼吕反,本亦作{御示}。)
  [疏]“掌蜃”至“之蜃”
  ○释曰:“敛互物”者,以其互物是蜃之类,故因类使兼掌之。又云“蜃物”者,共百事之蜃,与下共圹之蜃别。  ○注“互物”至“子也”
○释曰:云“互物,奉蛤之属”者,案《鳖人》云“掌取互物”。先郑云:“互物,谓有甲茧胡,龟鳖之属。”此後郑互物为蚌蛤者,彼下文别有[C231],[C231]即蛤,故从先郑为龟鳖,至此别为蚌蛤,亦是有甲茧胡故也。云“将井椁,先塞下以蜃御湿也”者,案《士丧礼》,筮宅,还井椁於殡门之外。注云:“既哭之,则往施之中。”是未葬前,井椁材乃往施之圹中,则未施椁前,已施蜃灰於椁下,以拟御湿也。引《春秋》者,是成公二年,“宋文公卒,始厚葬,用蜃炭”。
虽二王之後,不得纯如天子亦用蜃,故被讥。引之者,证天子之宜也。
  祭祀,共蜃器之蜃。(饰祭器之属也。《鬯人职》曰:“凡四方山川用蜃器。”《春秋》定十四年秋,“天王使石尚来归蜃”。蜃之器以蜃饰,因名焉。郑司农云:“蜃可以白器,令色白。”  ○白器,如字,刘薄霸反。)
  [疏]注“饰祭”至“色白”
  ○释曰:经直云“蜃器之蜃”,郑总云“祭器之属”不辨宗庙及社稷之器,则宗庙、社稷皆用蜃饰之。知义然者,案此注引《左氏》云“石尚来归蜃”。《公羊》以为宜社之肉,以蜃器而盛肉,故名肉为蜃,是祭社之器为蜃也。《大行人》云:“归以交诸侯之福。”彼则宗庙社稷之器物,谓之为。是其宗庙、社稷之器,皆蜃灰饰之事也。
  共白盛之蜃。(盛犹成也。谓饰墙使白之蜃也。今东莱用蛤,谓之叉灰云。)
  [疏]注“盛犹”至“灰云“”  ○释曰:言白成,谓饰墙使白之蜃也,案《尔雅》云:“地谓之黝,墙谓之垩。黝,黑也。垩,白也。”若然,此经所云白盛,主於宗庙垩墙也。云“今东莱用蛤谓之叉灰云“者,蜃蛤在泥水之中,东莱人叉取以为灰,故以蛤灰为叉灰云也。
  囿人,掌囿游之兽禁,(囿游,囿之离宫小苑观处也。养兽以宴乐视之。禁者,其蕃卫也。郑司农云:“囿游之兽,游牧之兽。”  ○观,古乱反。乐,音洛。)
  [疏]注“囿游”至“之兽”
  ○释曰:郑云“囿游,囿之离宫小苑观处也”者,案《孟子》:“文王之囿七十里,刍荛者往焉。”天子之囿百里,并是田猎之处。又《书传》云:“乡之取於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