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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-第243页

功”为“工”。郑司农“工”读为“功”。古者工与功同字。谓师无功,肆师助牵之,恐为敌所得。)
[疏]“凡师”至“主车”
  ○释曰:“师不功”,谓战败。云“助牵主车”者,主中有二,为社之石主、迁庙木主也。
  ○注“助助”至“所得”
  ○释曰:知“助,助大司马也”者,案《大司马职》云“若师不功,则厌而奉主车”,故知此肆师助大司马也。若然,案《小宗伯》云“立军社,奉主车”,谓未败时。若败,即大司马奉之。
凡四时之大甸猎,祭表貉,则为位。(貉,师祭也。貉读为十百之百。於所立表之处,为师祭,祭造军法者,祷气势之增倍也。其神盖蚩尤,或曰黄帝。
  ○貉,莫驾反,郑音陌,後“表貉”皆同。尤,音尤。)
[疏]“凡四”至“为位”
  ○释曰:案《大司马》,仲冬教大阅,教战讫,入防。将田,既陈,乃设驱逆之车。有司马表貉于陈前,此时肆师为位而祭也。
  ○注“貉师”至“黄帝”
  ○释曰:知“貉,师祭也”者,《尔雅》云“是类是”,故知貉为师祭也。云“貉读为十百之百”者,郑以声读之,必名此祭为貉者,以其取应十得百,为十倍之义。云“祭造军法”者,凡言祭者祭先,明是先世创首造军法者也。云“祷气势之增倍也”者,谓祷祈使师有气势,望得所获增益十倍,还释貉字之意也。云“其神盖蚩尤,或曰黄帝”者,案《史记》,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,俱是造兵之首。案《王制》云:“天子将出,类乎上帝。”注云:“帝谓五德之帝。”是黄帝以德配类,则貉祭祭蚩尤。是以《公羊》说曰:“师出曰祠,兵入曰振旅。祠者,祠五兵矛、戟、剑、、弓、鼓及祠蚩尤之造兵者。”谨案:《三朝记》曰“蚩尤,庶人之强者”,何兵之能造。故郑云或曰黄帝也。故《礼说》云“黄帝以德行”。蚩尤与黄帝战,亦是造兵之首。故汉高亦祭黄帝、蚩尤於沛庭也。
尝之日,莅卜来岁之芟;(芟,芟草,除田也。古之始耕者,除田种。尝者,尝新,此芟之功也。卜者,问後岁宜芟不。《诗》云:“载芟载柞,其耕泽泽。”
  ○芟,色衔反。柞,侧百反。)
[疏]“尝之”至“之芟”
  ○释曰:秋祭曰尝,以其物新熟可尝而为祭名也。正当尝祭日,肆师莅卜来岁之芟者,以其馀事卜,则大宗伯莅卜,或大卜莅卜,此及下三事皆肆师莅卜也。则陈龟、贞龟、命龟、示高、作龟,使卜师、卜人之等为之。
  ○注“芟芟”至“泽泽”
  ○释曰:芟,芟草。对柞是杀木。引《诗》者,欲见载芟即此经芟也。云“载柞”者,柞是除木。於经虽无所当,欲见有草则芟之、有木则柞之,皆是治田以稼种,故并言之也。云“其耕泽泽”者,既除草木,则耕之。泽泽,和柔也。
之日,莅卜来岁之戒;(秋田为,始习兵,戒不虞也。卜者,问後岁兵寇之备。
  ○,思浅反。)
[疏]“之”至“之戒”
  ○释曰:谓肆师正当出田之日,则卜来岁之戒不虞之事。
  ○注“秋田”至“之备”
  ○释曰:“秋田曰”,《大司马职》文。云“始习兵,戒不虞”者,郑解不於春芟夏苗莅卜来岁之戒,必於秋之日为戒者,以其春教振旅,夏教茇舍,非正习兵,秋教治兵之日,故於是戒不虞世。言不虞者,虞,度也,以兵寇之事来否不可亿度,当豫戒备之,故郑云“卜者,问後岁兵寇之备”也。
社之日,莅卜来岁之稼。(社祭土,为取财焉。卜者,问後岁稼所宜。)
[疏]“社之”至“之稼”
  ○释曰:类上文尝是秋,则此社亦是秋祭社之日也。言“莅卜来岁之稼”者,祭社有二时,谓春祈秋报。报者,报其成熟之功。今卜者,来岁亦如今年宜稼以不。但春稼秋穑,不言穑而言稼者,秋穑由於春稼,故据稼而言之。
  ○注“社祭”至“所宜”
  ○释曰:案《郊特性》云:“社祭土而主阴气也。取财於地,取法於天。”又《孝经纬》云:“社者,五土之总神。”故云社祭土而取财焉。
若国有大故,则令国人祭,(大故,谓水旱凶荒。所令祭者,社及。
  ○,音咏。,音蒲,又音步。)
[疏]注“大故”至“”
  ○释曰:知大故是水旱凶荒者,以其命国人祭,明大故是天下皆有,故知水旱凶荒。凶荒,谓年不熟。知所命祭是社及者,经云命国人祭,案《地官》,州祭社,党祭,族祭。於六遂之中,亦县祭社,鄙祭,ガ祭,皆是国人所祭之事也。
岁时之祭祀亦如之。(《月令》“仲春命民社”,此其一隅。)
[疏]“岁时”至“如之”
  ○释曰:云“岁时之祭祀”者,上经据祷祈,非时祭,故此经见其常祭也。云“亦如之”者,亦命国人祭也。
  ○注“月令”至“一隅”
  ○释曰:凡言“岁时”者,谓岁之四时。《月令》唯见一时,故郑云此其一隅也。若然,《月令》唯言春者,特举春祈而言,举一隅可以三隅反,则馀三时亦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