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时,观天地之会,辨阴阳之气,(其岁时,今岁四时也。天地之会,建厌所处之日辰。阴阳之气,休王前後。
○梦,本又作梦,音同。厌,於琰反。王,于况反。)
[疏]注“其岁”至“前後”
○释曰:郑云“其岁时,今岁四时也”者,但天地之会,阴阳之气,年年不同。若今历日,今岁亦与前岁不同,故云今岁四时也。云“天地之会,建厌所处之日辰”者,建,谓斗柄所建,谓之阳建,故左还於天。厌,谓日前一次,谓之阴建,故右还於天。故《堪舆》天老曰:假令正月阳建於寅,阴建在戌,日辰者,日据,辰据支。云“阴阳之气,休王前後”者,案《春秋纬》云“生王者休,王所胜者死,相所胜者囚。”假令春之三月木王,水生木,水休。木胜土,土死。木王,火相王,所生者相。相所胜者囚,火胜金,春三月金囚。以此推之,火王金王水王义可知。观此建厌所在,辨阴阳之气,以知吉凶也。
以日、月、星辰占六梦之吉凶。(日月星辰,谓日月之行及合辰所在。《春秋》昭三十一年:“十二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是夜也,晋赵简子梦童子倮而转以歌,旦而日食,占诸史墨。对曰:‘六年及此月也,吴其入郢乎,终亦弗克。入郢必以庚辰,日月在辰尾。庚午之日,日始有谪。火胜金,故弗克。’”必以日月星辰占梦者。其术则今八会其遗象也,用占梦则亡。
○倮,鲁火反。转,如字,又张恋反。郢,以井反。刘,馀政反。,直革反。)
[疏]“以日”至“吉凶”
○释曰:六梦者,即下云“一曰”、“二曰”是也。以日月星辰占知者,谓夜作梦,旦於日月星辰以占其梦,以知吉凶所在。
○注“日月”至“则云“”
○释曰:张逸问:“《占梦》注云:‘《春秋》昭三十一年,十二月辛亥朔,日有食之。是夜也,赵简子梦童子倮而转以歌,旦而日食,占诸史墨。对曰:六年及此月也,吴其入郢乎,终亦弗克。入郢必以庚辰,日月在辰尾。庚午之日,日始有谪。火胜金,故弗克。此以日月星辰占梦者。’不知何术占之,前问不了。”答曰:“日月在辰尾,夏之九月,辰在房,未有尾星。建戌厌寅,寅与申对,辰与戌对,申近庚,辰与戌对,故知庚辰。辰下为主人,故于为主人。金侵火,故不胜。虽不胜即复,故云弗克。日有气,时九月节者,以庚午在甲子篇,辛亥在甲辰篇也。中有甲戌、甲申、甲午,成一月也。从庚午以下四日,从甲辰至辛亥八日,并之十二日,通同四十二日。”如是,庚午之日,当在八月十九日,故言时得九月节也。言虽不胜即复者,以其庚金午火位相连,故云虽不胜即复也。虽不胜者,吴君臣争宫,秦救复至,不能定楚,是其不胜。不能损吴,是明即复也。问曰:“何知有此厌对之义乎?”答曰:“按《堪舆》黄帝问天老事云:‘四月,阳建於巳,破於亥。阴建於未,破於癸。’是为阳破阴,阴破阳,故四月有癸亥,为阴阳交会。十月丁巳,为阴阳交会。言未破癸者,即是未与丑对而近癸也。交会惟有四月、十月也。若有变异之时,十二月皆有建厌对配之义也。”云“则今八会其遗象也”者,按《堪舆》,大会有八也,小会亦有八。服氏云:“是岁,岁在析木,後六年在大梁,大梁水宗。十一月,日在星纪,为吴国分。楚之先,颛顼之子老童,老童楚象行歌,象楚走哭姬姓,日月在星纪,星纪之分,姬姓吴也。楚衰则吴得志,吴世世与楚怨。楚走去其国,故曰吴其入郢。吴属水,水数六,十月水位,故曰六年及此月也。有而食,故知吴终亦不克。”又彼注云:“後六年,定四年。十一月闰馀十七,闰在四月後。其十一月晦,晦,庚辰,吴入郢,在立冬後,复此月也。十二月辛亥,日会月於龙尾而食,庚午日初有,故曰庚辰。一曰,日月在辰尾,尾为亡臣,是岁吴始用子胥之谋以伐楚,故天垂象。”又注云:“午火庚金也,火当胜金而罚有,故为不克。晋,诸侯之霸,与楚同盟。赵简子为执政之卿,远夷将伐同盟,日应之食,故梦发简子。”服氏以庚午之日,日始,火胜金,故不克入楚,必以庚辰。此与郑义别,其馀略相依也。问曰:“周之十二月,夏之十月,日夏体正应在析木,而云在星纪?”何答曰:“据此月中有十一月节,故举言之。”成长以为误也。此六梦,盖三王同有六梦法也。
一曰正梦,(无所感动,平安自梦。)
[疏]注“无所”至“自梦”
○释曰:郑知无感动平安自梦者,以其言正,是平安之义,故知“无所感动,平安自梦”。
二曰噩梦,(杜子春云:“噩当为惊愕之愕,谓惊愕而梦。”
○噩,五各反,注“鄂”同。)
[疏]注“杜子”至“而梦”
○释曰:以其言噩,噩是惊愕之意,故子春读“噩”从“惊愕”解之。
三曰思梦,(觉时所思念之而梦。
○觉,芳孝反,下同。)
[疏]注“觉时”至“而梦”
○释曰:以其思是思念之意,故解云“觉时所思念而梦”也。
四曰寤梦,(觉时道之而梦。
○寤,本又作粗,五故反。)
[疏]注“觉时道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