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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446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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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者,左氏庄二十五年,“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於社”。彼传鼓与牲并讥之,以彼传云:“惟正月之朔,慝未作,日月之食,於是乎用币与社,伐鼓于朝。”若然,惟四月正阳之月乃击鼓,彼四月不合击鼓之月,天灾有币无牲,故亦讥之也。彼传又云“秋,大水。鼓,用牲于门”,亦非常。传曰:“非日月之眚,不鼓。”若然,此言为秋大水击鼓,而故引之者,欲见日月食时皆合击鼓,与此文同也。
  大丧,始崩,戒鼓传达于四方,窆亦如之。(戒鼓,击鼓以警众也。故书“戒”为“骇”。郑司农云:“窆谓葬下棺也。《春秋传》所谓日中而崩,《礼记》谓之封,皆葬下棺也。音相似。窆读如庆封汜祭之汜。”  ○窆,彼验反,注之封音同,刘皆逋邓反。崩,补邓反。汜,芳剑反。)
  [疏]注“戒鼓”至“之汜”
○释曰:言“大丧”,谓王丧。始崩云戒鼓,谓击鼓以警戒,警戒众人。“传达于四方”,谓以鼓声相传,闻达四方。窆葬之时,亦如始崩也。引《春秋》者,左氏昭公十二年传云,葬郑简公,云:“毁之则朝而亻崩,不毁则日中而亻崩。”《礼记》谓之封者,《丧大记》与《檀弓》皆以下棺为封字。云“音相似”者,字虽不同,皆作窆音。云“读如庆封汜祭之汜”者,庆封,齐大夫,有罪来奔鲁,鲁以飨食之,祭先,遂覆豆以祭,谓之汜祭,但彼字只取广汜之义。
郑意读“窆”与“汜”为音同,义则异也。
  县丧首服之法于宫门。(首服之法,谓免ヮ笄广狭长短之数。县其书于宫门,示四方。  ○县,音玄,注同。免,音问。ヮ,庄瓜反。)
  [疏]注“首服”至“四方”
○释曰:郑知首服之法是“免ヮ笄广狭长短之数”者,按《小宗伯》已云“县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”,注云“制色宜齐同”。彼云冠,专据男子,云衰则兼妇人。此云首服,明无衰与男子冠,直是妇人首服,故知惟有免ヮ笄耳。但始死,将斩衰者,男子笄纟丽深衣,妇人麻ヮ并笄总,是以《丧服斩衰章》云:“女子竹箭笄,ヮ衰三年。”将齐衰以下者,始死,男子免,妇人布ヮ也。云“广狭长短”者,郑注《礼记》云:“免,盖象冠,广一寸。妇人笄,齐衰榛木,斩衰箭竹为之也。
”云“县其书於宫门,示四方”者,《小宗伯》云“悬于路门”,此宫门亦路门也。
  掌三公孤卿之吊劳。(王使往。  ○劳,力报反,下同,“劳後”、“吊劳”皆同。)
  [疏]注“王使往”
  ○释曰:此等皆王合亲往,今使大仆者,或王有故不得亲往,故使大仆也。
  王燕饮,则相其法。(相,左右。  ○相,悉亮反,注及下并《御仆职》同。)
  [疏]注“相左右”
  ○释曰:此“燕饮”,谓与诸侯燕、若公三燕、侯伯再燕、子男一燕之等,或与群臣燕之等,皆是。其法,有主人酌酒献宾,宾酢主人,主人酬宾,洗爵升降之法,皆左右相助王,故云“相其法”也。
  王射,则赞弓矢。(赞谓授之,受之。)
  [疏]注“赞谓授之受之”
  ○释曰:此谓大射也。按《大射礼》云:“大射正执弓,小臣受矢於公。既射,大射正受弓。”天子之礼,则大仆授受,其法与彼同。必知此礼大射礼者,见《小臣职》云“宾射掌事如大仆之法”,则知大射此大仆所掌者是也。其小臣所掌宾射,亦当授受可知。
  王视燕朝,则正位,掌摈相。(燕朝,朝於路寝之庭。王图宗人之嘉事,则燕朝。)
  [疏]注“燕朝”至“燕朝”
  ○释曰:以其路寝安燕之处,则谓之燕朝。以其与宾客飨食在庙,燕在寝也。但为宾客及臣下燕时亦有朝。郑必以王图宗人嘉事为燕朝者,以其因燕而朝群臣。《燕礼》已有成文。图宗人嘉事者,朝不见,故郑特见之。云“图宗人嘉事”者,谓宗人冠嘉嘉礼之等皆曰嘉事。
  王不视朝,则辞於三公及孤卿。(辞谓以王不视朝之意告之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公有疾,不视朔。”)
  [疏]注“辞谓”至“视朔”
  ○释曰:引《春秋》者,文十六年:“公四不视朔”。时齐有会,公辞疾不往,遂不视朔。故传曰:“公有疾,不视朔。”引之者,证不视朝亦是有故不视之意也。
  小臣掌王之小命,诏相王之小法仪。(小命,时事所敕问也。小法仪,趋行拱揖之容。)
  [疏]注“小命”至“之容”
  ○释曰:《大仆》所云大命及祭祀宾客诏相之者是大,此小臣大仆之佐,故掌其小者也。云“趋行拱揖之容”者,谓若趋以《采荠》,行以《肆夏》,天子揖同姓之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