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一音扶禄反。属,章欲反,下及注同。戚,徐、刘将六反,李音促,注同。著,直略反,下同。操,七曹反。数,色角反,下同。易,以豉反。)
[疏]注“朴属”至“戚数”
○释曰:此已下云造车有善恶高下大小之宜。云《春秋传》者,按《公羊传》庄公三十年冬,齐人伐山戎。传云:“此齐侯也。其称人何?贬。曷为贬?司马子曰:盖以操之为已蹙矣。”注云:“操,迫也。已,甚也。蹙,痛也。”郑氏以蹙为疾,与何休别。先郑云“子男仆之仆”,哀二年《左氏传》云:“初,卫侯游于郊,子南仆。”引之者,取音同也。
轮已崇,则人不能登也。轮已庳,则於马终古登也。也。(已,大也,甚也。崇,高也。齐人之言终古犹言常也。也,阪也。轮庳则难引。 ○庳,音婢。也,徐文尔反,刘堂何反,李音他,《人》同。大,音泰,刘他饿反。阪,音反。)
[疏]注“已大”至“难引”
○释曰:轮已崇,则过六尺六寸,轸即过四尺,大高,故人不能登也。轮已庳,则无六尺六寸,轸即无四尺,大下,则马难引,常似上阪也。
故兵车之轮六尺有六寸,田车之轮六尺有三寸,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。(此以马大小为节也。兵车,革路也。田车,木路也。乘车,玉路、金路、象路也。兵车、乘车驾国马,田车驾田马。 ○乘,绳证反,後乘车皆放此。)
[疏]“故兵”至“六寸”
○释曰:上文云车大高、大下,不得所。今此经云须得所之意也。先言兵车者,重戎事故也。田猎、战伐相类,即言田车以继兵车,後别言乘车之等也。 ○注“此以”至“田马”
○释曰:言“以马大小为节”者,马高则车亦高,马下则车亦下,一以马之高下为车之节度。云革路、木路、玉路等,皆据《巾车》而言也。云“国马”者,据《人》云“国马之”而言,国马则《校人》所云种马、戎马、齐马、道马四者是也。
六尺有六寸之轮,轵崇三尺有三寸也,加轸与卜焉四尺也。人长八尺登下以为节。(此车之高者也。轸,舆也。郑司农云:“轵,[C097]”也。卜读为旃仆之仆,谓伏兔也。”玄谓轵,毂末也。此轸与卜并七寸,田车又宜减焉。乘车之轨广,取数於此。轨广八尺,旁出舆亦七寸也。
○轵,音只,毂末也。卜,音卜,又音仆。[C097],音卫。旃仆,之然反,下如字,又音卜。轨广,古旷反,後放此。)
[疏]“六尺”至“为节”
○释曰:此经论轸崇四尺,不高不下之节。上云“兵车乘车,轮高六尺六寸”,轵是轴头,处轮之中央,故崇三尺有三寸,加轸与卜,二者七寸,则得四尺。 ○注“此车”至“寸也”
○释曰:云“此车之高”者,对田车是车之下者也。先郑云“轵,[C097]也”者,物有二名耳。云“卜读为旃仆之仆”者,读音同而未闻所出也。云“谓伏兔也”者,汉时名,今人谓之车屐是也。“玄谓轵,毂末也。此轸与卜并七寸”者,四马车一辕,车轴上有伏兔,伏兔尾後,上载车轸,轸始有车舆。则轴去地三尺三寸,上又兼伏兔及轸,并七寸,车舆去地,总四尺也。云“田车又宜减焉”者,田车轸崇三尺一寸,半减乘车寸半,加轸与卜,亦减乘车寸半,为五寸半也。
云“乘车之轨广,取数於此”者,车舆六尺有六寸。轨广谓辙广。辙八尺,则车舆外旁出舆两相各七寸,七寸之数,取於轸卜七寸之数,故云取数於此也。
轮人为轮,斩三材,必以其时。(三材,所以为毂辐牙也。斩之以时,材在阳,则中冬斩之。在阴,则中夏斩之。今世毂用杂榆,辐以檀,牙以也。 ○牙,音讶,下皆同。中,音仲,下“中夏”同。,居良反。)
[疏]注“三材”至“也” ○释曰:轮人唯造车轮,轮之三材,唯毂辐牙,故郑以此三者解之也。云“材在阳,中冬斩之”等,并据《山虞》文知之,郑举今世所用木为此三者,未知周用何木也。
三材既具,巧者和之。(调其凿内而合之。 ○凿,在洛反,又曹报反。内,如锐反,依字作枘。合,音ト,又如字。)
[疏]注“调其”至“合之”
○释曰:郑以调解和凿内,谓孔入毂入牙者并须调,使得所也。
毂也者,以为利转也。辐也者,以为直指也。牙也者,以为固抱也。(利转者,毂以无有为用也。郑司农云:“牙读如跛者讶跛者之讶,谓轮柔也。世间或谓之罔,书或作柔。” ○柔,而久反,刘音柔,李而又反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