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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深衣考误-清-江永*导航地图-第3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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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时朱衣朝服从后汉明帝所为,则郑云今曲裾者,是今朝服之曲裾也。(按,孔氏王薄疏谓曲裾两边宜有似唐时朝服有两曲裾,然以经文绎之,一边既续衽,则曲裾唯宜施于右耳。)
  家礼,深衣制度云:衣全四幅,其长过胁,下属于裳。
  注云:用布二幅,中屈,下垂,前后共为四幅,如今之直领衫,但不裁破。腋下,其下过胁而属于裳处约围七尺二寸,每幅属裳三幅。
  (永)按,深衣之领,自左而掩于右,前襟亦自左掩右,右襟有表有里,则前后当有五幅,如后世之袍制,而家礼谓衣前后四幅,如今之直领衫,恐误矣。家礼深衣图亦是两襟相掩,既相掩则领不直,而衣不止四幅,岂朱子未定之说乎?又云每幅属裳三幅,亦演习旧说之误。前后四幅,每幅属裳二幅,而衽之四幅在两旁,衽之上头但有角,属于衣,前襟之里一幅则有曲裾属之耳。
  裳交解十二幅,上属于衣,其长及踝。
  注云:用布六幅,每幅裁为二副,一头广,一头狭,狭头当广头之半,以下头向上而连其缝以属于衣,其属处约围七尺二寸,每三幅属衣一幅,其下边及踝处,约围丈四尺四寸。
  (永)按,孔氏误释玉藻裳幅皆交解,家礼遂承其误,当以玉藻衽当旁郑注为正,又按深衣篇制,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,郑注云裳有六幅,幅分之以为上下之杀,此注亦略言裳以六幅分为十二幅,下齐广于要中耳,其为上下之杀者,在当旁之衽,非谓十二幅皆杀也。
  又云方领。
  注云,两襟相掩,衽在腋下,则两领之会自方。
(永)按,深衣云,曲恰如矩以应方注,袷,交领也。古者方领如今小儿衣领。孔疏云,郑以汉时领皆向下交垂,方领似今拥咽,故云若今小儿衣领,但方折之也。司马温公引后汉马援传朱勃衣方领能矩步注,谓颈下别施一衿,映所交领,使之方正尺,引后汉儒林传服方领注,方领,直领也。左传衣有襘注,襘,领会也。曲礼注,袷,交领也。谓领之交会处自方,即谓袷,疑更无它物。朱子此说,盖从温公后说也。郑氏谓如今小儿衣领,岂汉时小儿衣领亦但曲之而自方,非如孔氏拥咽之说乎?
但领既交会,则不直,而在右之前襟必有表里,前谓布四幅,不知何以制之也。
  曲裾。
  注云,用布一幅如裳之长,交解裁之,如裳之制,但以广头向上,布边向外,左掩其右,交映垂之,如燕尾状,又稍裁其内旁大半之下,令渐如鱼腹而末为乌喙,内向缀于裳之右旁。礼记深衣,续衽钩边,郑注,钩边若今曲裾。
  (永)按,曲裾别用一幅布裁之,缀于裳之右旁,是已然谓交解裁之,广头向上,左右交映垂之如燕尾状,则似朝服祭服丧服之衽,非钩边之制也。郑注,读如乌喙必钩之钩,此引孝经纬文,明钩字之义,非谓末为乌喙也,此条朱子后自有说。
  蔡氏渊曰,司马所载方领与续衽钩边之制,引证虽详而不得古意,先生并之,尝以理玩经文与身服之宜,而得其说。谓方领者,只是衣领既交且有如矩之象,谓续衽钩边者,只是连续裳旁,无前后幅之缝,左右交钩,即为钩边,非有别布一幅裁之如钩而缀于裳旁也。先生之说已修之家礼矣,而续衽钩边则未及修焉。
(永)按,续衽钩边,朱子前后有三说,谓别布一幅裁之如钩缀于裳之右旁,此家礼之说也。谓左边既合缝了,再覆缝。以合缝者为续衽,覆缝为钩边。此衣图之说也。谓只是连续裳旁,无前后幅之缝,左右交钩即为钩边,此蔡氏所闻之说也。三说似皆未确定,其源皆由孔氏释玉藻误之,使其不谓六幅皆交解,则当旁之衽,左边连属之,右边必须有别布一幅为曲裾以掩之,非如合缝覆缝,左右交钩之说矣。其有别布一幅也,亦但缀于裳之后裾,钩曲而前,非如交裁为燕尾之说矣。
杨氏复曰,深衣制度,唯续衽钩边一节难考。按玉藻深衣疏,皇氏熊氏孔氏三说皆不同,皇氏以丧服之衽广头在上,深衣之衽广头在下,丧服与深衣,二者相对为衽。孔氏以衣下属幅而下,裳下属幅而上,衣裳二者相对为衽,此其不同者一也。(按,二说孔氏失之,皇氏但失不兼朝幅祭服耳。)皇氏以衽为裳之两旁皆有,孔氏以衽为裳之一边所有,此其不同者二也。(按,孔氏谓所续之衽当身之一旁,非谓衽谓裳之一边所有也。)皇氏所谓广头在上为丧服之衽者,熊氏又以此为朝祭服之衽,一以为吉服之衽,一以为凶服之衽,此其不同者三也。
(按,此非不同也,皇熊各举一边耳。)家礼以深衣续衽之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