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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312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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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庶子代宗子祭之事,各依文解之。  ○“曾子问”至“以祭乎”。
○论曾子以孔子上文云:宗子有罪居在他国,庶子为大夫得在本国摄祭,未知庶子无爵在国居者可祭以否,故问之。○“孔子曰祭哉”者,孔子既许其祭,以无正文得祭,故云“祭哉”。哉者,疑而量度之辞,故注云“有子孙存,不可以乏先祖之祀”。○“请问其祭如之何?孔子曰,望墓而为坛,以时祭”者,宗子虽有庙在宗子之家,庶子无爵,不得就宗子之庙而祭,惟可望近所祭者之墓而为坛,以四时致祭也。○注“不祭”至“正主”。
  ○正义曰:所以不祭于宗子庙者,以庶子无爵卑贱,远辟正主。正主,谓宗子也。据郑此言,宗子去在他国,谓有爵者。若其无爵,在家本自无庙,何须云不祭庙辟正主也?郑必知是有爵者,以经云宗子去在他国,庶子无爵而居。庶子云无爵,明宗子是有爵。此宗子去他国,谓有罪者。若其无罪,则以庙从,本国不得有庙。故《丧服小记》注云:“宗子去国,乃以庙从,谓无罪也。”
  ○“若宗”至“於家”。
○孔子上为曾子说宗子身在外,此又说宗子身没,谓告於所祭之墓,而后祭於庶子无爵者之家也。注“言祭於家,容无庙也”。○正义曰:从上以来,虽据宗子有爵而言其庙在家。今宗子既死,庶子无所可辟,当云告於墓而后祭於宗子之家。今直云祭於家,是祭於庶子之家,是容宗子之家无庙故也。宗子所以无庙者,宗子无爵,不合立庙。或云祭於家者,是祭於宗子之家,容庶子之家无庙也。庶子所以无庙者,一是庶子无爵不合立庙,二是宗子无罪居他国以庙从,本家不复有庙故也。
  ○“宗子死,称名不言孝”。
  ○宗子既死,庶子其祭之时告神,但称其名,不得称孝,辟宗子也。  ○注“孝宗”至“常事”。
  ○正义曰:上文孝子某使介子某,孝子是宗子之称。今直言名,不言介。若宗子在得言介子某,今宗子既死,身又无爵,复称名不得称介,故但言“子某荐其常事”。“身没而巳”者,其不称孝者,惟已身终没而巳,至其子则称孝也。  ○注“至子可以称孝”。
○正义曰:以庶子合称孝者,庶子身死,其子则是庶子適子,祭庶子之时,可以称孝。○“子游之徒,有庶子祭者,以此”。○以其礼无正文,故孔子引子游之徒党有庶子祭者,而用此礼而祭。○“若义也”者,若,顺也,谓顺於古义,故云“若义也”。○“今之祭者,不首其义,故诬於祭也”。○注“首,本也。诬犹妄也”。○正义曰:谓今日世俗庶子祭者,不寻本义之道理为此祭,故云诬於祭,谓妄为祭之法,不依典礼。曾子问曰:“祭必有尸乎?
言无益,无用为。若厌祭,亦可乎?”厌时无尸。孔子曰:“祭成丧者必有尸,尸必以孙。孙幼,则使人抱之。无孙,则取於同姓可也。人以有子孙为成人。子不殇父,义由此也。祭殇必厌,盖弗成也。厌饫而巳,不成其为人。祭成丧而无尸,是殇之也。”与不成人同。孔子曰:“有阴厌,有阳厌。”言祭殇之礼,有於阴厌之者,有於阳厌之者。曾子问曰:“殇不祔祭,何谓阴厌、阳厌?”“祔”当为“备”,声之误也。言殇乃不成人,祭之不备礼,而云阴厌阳厌乎?
此失孔子指也。祭成人,始设奠於奥,迎尸之前,谓之阴厌。尸谡之后,改馔於西北隅,谓之阳厌。殇则不备。
  ○附,依注音备,本或作祔,亦同。奥,於报反。
  [疏]“曾子”至“阳厌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祭有尸有阳厌阴厌之事,各依文解之。  ○“祭必有尸乎”,曾子之意,以祭神,神本虚无,无形无象,何须以生人象之,故云“祭必有尸乎。”  ○注“言无益,无用为”。
  ○正义曰:祭是祭神,不祭生人,今祭生人,无益死者,故云“无益”。云“无用为”者,无用为此尸。一解云,“无用为”者,无用此之为。为是助语。  ○“若厌祭,亦可乎”。
  ○若如厌祭之时,亦应可乎?谓祭初,尸未入之前,祭末,尸既起之后,并皆无尸,直设馔食以厌饫鬼神。如此之时,其理亦可。注云“厌时无尸”。  ○“孔子曰:祭成丧者必有尸”。  ○孔子答祭以成人之丧者,必须有尸。以成人之丧,威仪具备,必须有尸,以象神之威仪也。“尸必以孙”,若其孙幼,则使人抱之。若无孙,则取同姓昭穆孙行適者可也。以其成人,威仪既备,有为人父之道,不可无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