膳宰应曰诰,然后文王乃退,反其寝也。
○注“末犹”至“其寝”。
○正义曰:末,微末,故为勿也。原,再也,《释言》文。云“为其失饪,臭味恶也”者,食若再进,必熟烂过节,故为失饪。臭谓气也,言气之与味皆恶也,故云“臭味恶”。云“退,反其寝”者,以来至王季寝门外,今云退,故知退反其寝,谓文王私寝也。
○注“庶几程式之,帅,循也”。 ○正义曰:案《尔雅 释言》云:“庶几,尚也。”是庶几为慕尚之义。“程式之”者,程是程限也,式是法式,言武王慕尚文王,以为程限法式。帅,循也。《释诂》文。经云“不敢有加焉”者,以武王伐纣,功业既成,恐有逾越文王之嫌,故记者云“不敢有加焉”。
○注“间犹瘳也”。
○正义曰:若病重之时病恒在身,无少间空隙。病今既损,不恒在身,其间有空隙,故云“间犹瘳也”。瘳是疾减损也。文王谓武王曰:“女何梦矣?”间后容卧。○女音汝,后同。武王对曰:“梦帝与我九龄。”帝,天也。○聆音零,本或作龄。文王曰:“女以为何也?”武王曰:“西方有九国焉,咀荃其终抚诸?”抚犹有也。言君王,则此受命之后也。文王曰:“非也。古者谓年龄,齿亦龄也。我百,尔九十。吾与尔三焉。”年,天气也。齿,人寿之数也。
九龄,九十年之祥也。文王以勤忧损寿,武王以安乐延年。言与尔三者,明传业於女,女受而成之。
○寿音受,后同。乐音洛。予尔,羊汝反。传,直专反。文王九十七乃终,武王九十三而终。君子曰终,终其成功。
[疏]“文王”至“而终”。
○正义曰:文王疾瘳,武王得安睡,文王问,尔其何梦?武王对曰:梦见天帝与我九龄之言,而与我也。文王语武王云:天既与女九龄之言,女以九龄为何事也。武王曰:龄,善也,是福善之事,西方有九国未宾,既梦得九种龄善,君王其终抚诸。抚,有也。诸,之也。言王终久有之。文王曰:女之所言非也。古者谓年龄,谓称年为龄。古者称齿亦为龄。天既与女九龄,女得九十年之祥。是我为百岁,尔为九十,吾与尔三焉,言我於百年中,与尔以三年焉。
皇氏云:“以九龄谓铃铎,谓天以九个铃铎而与武王。”遍验书本,龄皆从齿,解为铃铎,於理有疑,亦得为一义。今谓天直以九龄之言而与武王,不知龄是何事,故文王不审,云“女以为何”。
○注“抚犹”至“后也”。
○正义曰:抚为存抚,故为有也。“言君王,则此受命之后”者,文王继王季为西伯,是殷之诸侯,不合称王。今武王谓之君王,故知受命之后也。案《书传》云:“文王受命一年,质虞芮之讼,二年伐鬼方,三年伐密须,四年伐犬夷,五年伐耆,六年伐崇,七年而崩。”《书序》云:“殷始咎周。”郑注云:“纣闻文王三伐皆胜,而始畏恶之,囚於羑里。”三伐者,谓二年伐鬼方,三年伐密须,四年伐犬,夷则被囚在四年之末,五年之初。於时必未称王,若其称王,反叛已露,纣何肯囚复释之?
是知於时必未称王也。《书传》云:“五年伐耆。”《殷传》云:“五年之初,得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。”文王出则克黎,六年伐崇则称王,故《诗皇矣》论伐崇,“是类是禡”,行天子礼。此云称王在受命之后者,谓受命六年之后也。受命者,谓受赤雀丹书之命,故《中候我应》云:“赤雀入酆,止於昌户,受命之时,已三分有二。”今云西方有九国,於时未宾,则非有二分诸侯也。或以为庸、蜀、羌、髳、微、卢、彭、濮之徒,未知定是何国也。
○注“年,天气也”至“成之”。○正义曰:《尔雅释天》云:“周曰年。”年,稔也。稔孰谓岁穀一孰,是年为天气也。《大戴礼》云:“男八月生齿,八岁而龀齿。”是人寿之数也。又年穀一孰而零落,人之年老,齿亦零落,是年之与齿,俱有零落之义。云“文王以勤忧损寿”者,以文王当纣暴虐之时,故知勤忧损寿也。《无逸》篇云:“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,不遑暇食。”是勤忧也。云“武王以安乐延年”者,以武王承文王之业,故安乐延年。《诗鱼丽》“美万物盛多”,“始於忧勤,终於逸乐”也。
年寿之数,赋命自然,不可延之寸阴,不可减之晷刻。文王九十七,武王九十三,天定之数。今文王云“吾与女三”者,示其传基业於武王,欲使武王承其所传之业,此乃教戒之义训,非自然之理。
成王幼,不能涖阼。涖,视也。不能视阼阶,行人君之事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