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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330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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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《丧服》臣为君斩衰,今言服之精粗为序,故知必以本亲服之精粗,谓衰服缕布精粗也。皇氏云:“以为丧服以粗为精,故郑注《杂记》云‘臣为君三升半’,微细焉,则属於粗。是知斩为精,齐为粗。”若如皇氏说,緦麻小功为极粗,斩衰为极精也,《书传》何处谓斩衰为精乎?但斩衰於粗之外,别更称斩,见其哀痛之甚,故於齐衰而称粗也;云“微细焉,则属於粗”者,谓得入齐衰之限,不复称斩耳,岂谓斩衰细乎?皇氏之说非也。云“主人虽有父兄,犹不得下齿”者,言主丧之人,当在於上以为丧主,虽族人父兄尊,则主人犹不得在父兄之下而齿列焉。
  ○“若公”至“一等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明公与族人燕食之礼,庶子掌之也,则异姓为宾。燕饮必须礼仪,献酬交酢,故宜立宾以行礼也。但公欲与族人相亲,若使族人为宾,宾礼疏隔,故用异姓为宾也。“膳宰为主人”者,既有其宾,宾必对主人。而君尊不宜敌宾,故使供膳之宰以为主人对於宾,使得抗礼酬酢也。若与异姓燕饮,则《燕礼》云“宰夫为献主”,故注云“君尊,不献酒”。
  ○“公与父兄齿”者,公既不为主,族人又不为宾,故列位在父兄之坐上。与族人相齿,见亲亲也。  ○“族食,世降一等”者,族食谓与族人燕食也。族人既有亲疏,燕食亦随世降杀也。  ○注“亲者”至“者希”。
○正义曰:假令本是齐衰,一年四会食。若大功则一年三会食,小功则一年二会食,緦麻则一年一会食,是世降一等也。其在军,则守於公祢。谓从军者。公祢,行主也。所以迁主言祢,在外亲也。公若有出疆之政,谓朝觐会同也。○疆,居良反。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於公宫,正室守大庙,正室,適子也。大庙,大祖之庙。○守如字,又手又反,下同。诸父守贵宫贵室,谓守路寝。○守贵室,本或作“守贵宫贵室”。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。下宫,亲庙也。
下室,燕寝。或言宫,或言庙,通异语。
  [疏]“其在军”至“下宫下室”。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庶子从行在军,及公行庶子留守之事。“则守於公祢”者,公祢谓迁主,载在齐车随公行者也。庶子官既从在军,故守於公齐车之行主也。行主是迁主,而呼为祢者,既在国外,欲依亲亲之辞。  ○注“谓朝觐会同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上云在军,谓庶子之官从公出行。此云公若出疆,庶子不从公行,在国掌其留守。对上在军,故知此出疆是朝觐会同,非出军也。其庶子之官,公有朝觐会同,不从公行,既掌留守公宫。若征伐出军,庶子不从公行,亦是所掌留守之事。
  ○注“正室”至“之庙”。
  ○正义曰:经云“庶子以公族之无事者守於公宫”者,与下文为总。“正室守大庙”以下文,各言其别。无事,谓不从行,及无职事者。“正室,適子也”者,谓公卿大夫之適子也。案《公羊传》云:“周公称大庙。”周公是鲁之始祖,故知其馀诸侯大庙皆大祖之庙也。
  ○注“谓守路寝”。
  ○正义曰:以下云下宫,上云大庙,此贵宫贵室既非大庙,又非下宫下室,唯当路寝也。指其院宇谓之宫,指其所居之处谓之室。《尔雅》云:“宫谓之室,室谓之宫。”此贵宫贵室,总据路寝。皇氏云:“或俗本无‘贵宫’者,定本有‘贵宫’。”
  ○注“下宫”至“异语”。
○正义曰:上云大庙,此云下宫,除大庙之外,唯有亲庙,高祖以下,故云“下宫,亲庙也”。上云贵室,此又云下室,故知燕寝也。云“或言宫”,则下宫也。“或言庙”,则大庙也。故《春秋》云“立武宫”,《明堂位》云“武公之庙,武世室也”,是通异语也。此云诸父及诸子诸孙者,未审为是君之诸父,及诸子孙之行,为当是见任卿大夫者之诸父子孙也。然郑解正室適子,不云世子,则卿大夫之適子,则诸父子孙,亦谓卿大夫之诸父子孙也。不云诸兄诸弟者,盖诸兄从诸父,诸弟从子孙也。
五庙之孙,祖庙未毁,虽为庶人,冠、取妻必告,死必赴,练、祥则告。赴,告於君也。实四庙孙,而言五庙者,容显考为始封子也。○冠,古乱反。取,七喻反,后放此。族之相为也,宜吊不吊,宜免不免,有司罚之。吊谓六世以往。免谓五世。○为,于伪反,下“为君”同。免音问,下及注同。至于赗、赙、承、含,皆有正焉。承读为赠,声之误也。正,正礼也。○赗,芳凤切,下同。赙音附。承音赠,出注。含,胡暗反,本又作唅。赗赙唅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