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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406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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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“故教民美报焉”者,此结祀社也。地既为民所亲,故与庶民祭之,以教民美报故也。○“家主中霤”者,中霤谓土神,卿大夫之家主祭土神在於中霤。○“而国主社”者,谓天子诸侯之国,主祭土神於社。○“示本也”者,以土神生财,以养官之与民,故皆主祭土神,示其养生之本也。○“唯为社事,单出里”者,社事,祭社事也。单,尽也。里,居也。社既为国之本,故若祭社,则合里之家并尽出,故云“单出里”也。此唯每家出一人,不人人出也。
○“唯为社田,国人毕作”者,田,猎也。毕,尽也。作,行也。既人人得社福,故若祭社,先为社猎,则国中之人皆尽行,无得住家也。○“唯社,丘乘共粢盛”者,向说“祭社用牲”,此明祭社用米也。“丘乘”者,都鄙井田也。九夫为井,四井为邑,四邑为丘,四丘为乘。唯祭社而使丘乘共其粢盛也。粢,稷也。稷曰明粢,在器曰盛。庾蔚云:“粢盛所须者少,故丘乘共之也。”皇氏云:“若天子诸侯祭社,则用藉田之穀。大夫以下无藉田,若祭社,则丘乘之民共之,示民出力也。

  ○“所以报本反始也”者,结美报也。皇氏云:“国人毕作,是‘报本’,而丘乘共粢盛,是‘反始’。言粢盛是社所生,故云‘反始也’。”熊氏云:“祭社稷之神为报本,祭所配之人为反始。”未知孰是,故两存焉。  ○注“大社”至“所立”。
○正义曰:知“为群姓所立”者,《祭法》文,但社稷之义,先儒所解不同。郑康成之说,以社为五土之神,稷为原隰之神,句龙以有平水土之功,配社祀之,稷播五穀之功,配稷祀之。郑必以为此论者,案《郊特牲》云“社祭土而主阴气”,又云“社所以神地之道”。又《礼运》云:“命降于社之谓殽地。”又《王制》云:“祭天地社稷,为越紼而行事。”据此诸文,故知社即地神,稷是社之细别,别名曰稷,稷乃原隰所生,故以稷为原隰之神。故贾逵、马融、王肃之徒,以社祭句龙,稷祭后稷,皆人鬼也,非地神。
故《圣证论》王肃难郑云:“《礼运》云:‘祀帝於郊,所以定天位;祀社於国,所以列地利。’社若是地,应云定地位,而言列地利,故知社非地也。”为郑学者马昭之等通之云:“天体无形,故须云定位。地体有形,不须云定位,故唯云列地利。”肃又难郑云:“祭天牛角茧栗而用特牲,祭社用牛角尺而用大牢。又祭天地大裘而冕,祭社稷絺冕,又唯天子令庶民祭社,社若是地神,岂庶民得祭地乎?”为郑学者通之云:“以天神至尊而简质事之,故牛角茧栗而用特牲,服著大裘。
天地至尊,天子至贵,天子祭社,是地之别体,有功於人,报其载养之功,故用大牢,贬降於天,故角尺也。祭用絺冕,取其阴类,庶人蒙其社功,故亦祭之,非是方泽、神州之地也。”肃又难郑云:“《召诰》用牲于郊牛二,明后稷配天,故知二牲也。”又云:“社于新邑,牛一、羊一、豕一,明知唯祭句龙,更无配祭之人。”为郑学者通之云:“是后稷与天,尊卑所别,不敢同天牲,句龙是上公之神,社是地祇之别,尊卑不尽县绝,故云配同牲也。
”肃又难郑云:“后稷配天,《孝经》言配天明夫,后稷不称天也。《祭法》及昭二十九年传云:‘句龙能平水土,故祀以为社。’不云祀以配社,明知社即句龙也。为郑学者通之云:“后稷非能与天同,功唯尊祖配之,故云不得称天。句龙与天同功,故得云祀以为社,而得称社也。”肃又难云:“《春秋》说伐鼓於社责上公,不云责地祇,明社是上公也。又《月令》‘命民社’郑注云:‘社,后土也。’《孝经》注云:‘后稷,土也。句龙为后土。’郑既云:‘社,后土’,则句龙也。
是郑自相违反。”为郑学者通之云:“伐鼓责上公者,以日食,臣侵君之象,故以责上公言之。句龙为后土之官,其地神亦名后土,故《左传》云:‘君戴皇天而履后土。’地称后土,与句龙称后土名同而无异也。郑注云‘后土’者,谓土神也,非谓句龙也。故《中庸》云:‘郊社之礼。’注云:‘社,祭地神。’又《鼓人》云:‘以灵鼓鼓社祭。’注云:‘社祭,祭地祇也。’是社祭地祇也。”其社稷制度,《白虎通》云:“天子之社,坛方五丈,诸侯半之。
”说者又云:“天子之社,封五色土为之,若诸侯受封,各割其方色土与之,则东方青,南方赤之类是也。”上皆以黄土也。其天子诸侯皆有二社者,《祭法》云:“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,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