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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411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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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《圣证论》及《异义》,皆同《穀梁》之义,鲁转卜三正之内,一郊则止。而崔氏、皇氏以为鲁冬至郊天,夏至又郊,凡二郊,非郑义也。
  卜郊,受命于祖庙,作龟于祢宫,尊祖亲考之义也。受命,谓告之,退而卜。
  [疏]“卜郊”至“义也”。
○正义曰:郊事既尊,不敢专辄,故先告祖,后乃卜,亦如受命也。故《礼器》云:“鲁人将有事於上帝,必先有事於頖宫。”是也。○“作龟于祢宫”者,作,灼也。祢宫,祢庙也。先告祖受命,又至祢庙卜之也。○“尊祖亲考之义也”者,考亦祢也。尊祖故受之命,命宜由尊者出。亲祢故作龟,作龟,是事事宜就亲近者也。卜之日,王立于泽,亲听誓命,受教谏之义也。泽,泽宫也,所以择贤之宫也。既卜必到泽宫,择可与祭祀者,因誓敕之以礼也。
《礼器》曰:“举贤而置之,聚众而誓之。”是也。○可与,如字,一音预。
  [疏]“卜之”至“义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泽,泽宫也。王在於泽宫中,於其宫以射择士,故因呼为泽宫也。王卜已吉,又至泽宫射,以择贤者为助祭之人,故云“王立於泽”也,《礼器》云“举贤而置之”是也。然王者猎在囿,而主皮射亦在泽,故郑注《乡射记》引《尚书传》:“主皮射,陈於泽,然后卿大夫相与射也。”又云:“向之取也於囿中,勇力之取也。今之取也於泽宫,揖让之取也。”泽,习礼之处。
○“亲听誓命”者,因以泽宫中,又使有司誓敕旧章斋戒之礼,王又亲听受命之,故《礼器》云“聚众而誓之”是也。○“受教谏之义也”者,释前义也。告祖作祢,是受教义也。又立泽听誓,是受谏义也。献命库门之内,戒百官也。大庙之命,戒百姓也。王自泽宫而还,以誓命重相申敕也。库门,在雉门之外,入库门则至庙门外矣。大庙者,祖庙也。百官,公卿以下也。百姓,王之亲也。入庙,戒亲亲也,王自此还齐路寝之室。库或为厩。○还音旋,下同。
重,直用反。厩,九又反。祭之日,王皮弁以听祭报,示民严上也。报,犹白也,夙兴朝服以待白祭事者,乃后服祭服而行事也。《周礼》“祭之日,小宗伯逆粢省镬,告时于王,告备于王”也。○镬,户郭反。
  [疏]“献命”至“上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王自泽宫而还,至欲致齐之时,有司献王,所以命百官之事,王乃于库门之内戒百官,大庙之内戒百姓。百官疏,故在公朝重戒之。百姓,王之亲属,故在大庙而重戒之。  ○注“百姓”至“之室”。
○正义曰:以上有百官之文,故以百姓为王之亲也。王亲谓之百姓也者,皇氏云:“姓者,生也,并是王之先祖所生。”云“王自此还齐路寝之室”者,卜法必在祭前十日,《祭义》云:“散斋七日,致斋三日。”又云“七日戒,三日斋。”○郑既云“王自此还斋路寝之室”,则此经戒百官百姓,则祭前三日,欲致斋之时,以誓命重相申敕也。○“祭之日,王皮弁以听祭报”者,报,白也。郊日之朝,天子早起,服弁服以听之,小宗伯告日时早晚,及此事之备具也。
未郊,故未服大裘,而衣当且服日视朝之服也。○“示民严上也”者,结早朝著皮弁朝服以听祭报之义,示教人尊,严其君上之义也。○注“周礼”至“王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引之者,证小宗伯既有告事,王皮弁听之是也。  丧者不哭,不敢凶服,汜埽反道,乡为田烛。谓郊道之民为之也。反道,划令新土在上也。田烛,田首为烛也。  ○汜,芳剑反,本亦作泛。埽,素报反。刬,初产反,徐又初展反。令,力呈反。弗命而民听上。化王严上。
  [疏]“丧者”至“听上”。
○正义曰:郊祭之旦,人之丧者不哭,又不敢凶服而出,以干王之吉祭也。○“汜埽反道”者,汜埽,广埽也;反道,刬路之土反之,令新土在上也。郊道之民,家家各当界广埽新道也。○郑氏曰:乡者田烛者,乡,谓郊内六乡也。六乡之民,各於田首设烛照路,恐王祭郊之早。○“弗命而民听上”者,合结“丧者不哭”以下至此,并非王命,而民化王严上故也。然《周礼蜡氏》云:“凡国之大祭祀,令州里除不蠲,禁刑者、任人及凶服者以及郊野。”而此云“不命者”者,《蜡氏》所云有司常事,至郊祭之时,王不特命,故云“不命”。
且作记之人,盛美民之听上之义,未必实然也。《蜡氏》云“除不蠲及刑者任人”等,此不言者,文不备也。
  祭之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