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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610页

,而不敢尽其私也”者,所以不举者,言夫忌日,谓孝子志意有所至,极思念亲,不敢尽其私情而营他事,故不举也。
  唯圣人为能飨帝,孝子为能飨亲。谓祭之能使之飨也。帝,天也。飨者,乡也,乡之然后能飨焉。言中心乡之,乃能使其祭见飨也。上飨,或为相。
  ○相,息亮反,下文同。是故孝子临尸而不怍,君牵牲,夫人奠盎。君献尸,夫人荐豆。卿、大夫相君,命妇相夫人。齐齐乎其敬也,愉愉乎其忠也,勿勿诸其欲其飨之也!色不和曰怍。奠盎,设盎齐之奠也。此时君牵牲,将荐毛血。君献尸而夫人荐豆,谓绎日也。傧尸,主人献尸,主妇自东房荐韭、菹、醢。勿勿,犹勉勉也,悫爱之貌。
  ○怍,才各反。盎,乌浪反。齐齐,如字,旧子礼反。愉,羊朱反。盎齐,才细反。绎音亦。傧音宾。
  [疏]“唯圣”至“之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孝子祭祀欲亲歆飨之意。
  ○“唯圣人为能飨帝”者,以飨帝为难,故圣人能之。飨亲不易,故孝子能之。欲飨亲与飨帝同,故以飨帝比飨亲,言飨亲难也。此本为飨亲而发,故下文专论飨亲之事。
  ○“飨者,乡也”者,言神之所以飨者,由孝子之所归乡也,乡之故然后能使神灵歆飨焉。
  ○“是故孝子临尸而不怍”者,怍,谓颜色不和悦。以祭祀须飨尸,故孝子临对尸前,不得颜色不和。
  ○“君牵牲,夫人奠盎”者,熊氏云:“此谓绎祭。君当牵牲之时,夫人奠设盎齐之奠。”
  ○“君献尸,夫人荐豆”者,绎祭,故先献后荐。
  ○“齐齐乎其敬也”者,卿大夫相君,命妇相夫人,皆齐齐乎其恭敬。齐齐,谓整齐之貌,故《玉藻》云“庙中齐齐”。
  ○“愉愉乎其忠也”者,愉愉,和悦之貌,忠,谓忠心,言孝子颜色愉愉然和悦尽忠心。
  ○“勿勿诸其欲其飨之也”者,勿勿,犹勉勉也。言孝子之心与貌勉勉然,欲得亲之歆飨也,其,皆语助。
  ○注“色不”至“之貌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曲礼》云“容戎怍怍”,谓颜色变,即不和之意。云“奠盎,设盎齐之奠也”者,此谓绎祭,故牵牲之时,夫人预设盎齐之尊。假令正祭牵牲时,夫人设奠盎之尊,至君亲制祭,夫人酌盎齐以献尸,义无妨也。皇氏怪此奠盎在牵牲之时,於事大早,以奠盎为洗牲。勘诸经传,无洗牲以酒之文。皇氏文无所据,其义非也。云“谓绎日也”者,以其先云“君献尸”,后云“夫人荐豆”,故知绎日也。云“傧尸,主人献尸,主妇自东房荐韭、菹、醢”者,此是《有司彻》文。引之者,证傧尸之时,先献后荐,上大夫傧尸,即天子、诸侯之绎也。
  文王之祭也,事死者如事生,思死者如不欲生。忌日必哀,称讳如见亲,祀之忠也。如见亲之所爱,如欲色然,其文王与?思死者如不欲生,言思亲之深也。如欲色者,以时人於色厚假以喻之。
  ○忠,如字,谓尽中心。与音馀。《诗》云:“明发不寐,有怀二人。”文王之《诗》也。祭之明日,明发不寐,飨而致之,又从而思之。祭之日,乐与哀半,飨之必乐,已至必哀。”明发不寐,谓夜至旦也。祭之明日,谓绎日也。言绎之夜不寐也,二人,谓父、母,容尸侑也。
  ○乐与音洛,下同,侑音又。
  [疏]“文王”至“必哀节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文王祭思亲忠敬之甚。
  ○“思死者如不欲生”者,言文王思念死者,意欲临之而死,如似不复欲生。
  ○“称讳如见亲”者,言文在庙中,上不讳下,於祖庙称亲之讳,如似见亲也。
  ○“祀之忠”者,言文王祭祀之尽忠诚也。
  ○“如见亲之所爱,如欲色然”者,解祀之忠敬之事,言齐时思念亲之平生嗜欲,如似真见亲所爱在於目前,又思念亲之所爱之甚,如似凡人贪欲女色然也。
  ○“其文王与”者,唯文王能如此与?与,是不执定之辞。王肃然解“欲色,如欲见父母之颜色,郑何得比父母於女色”!马昭申云:“孔子曰‘吾未见好德如好色’者,如此,亦比色於德。”张融:“亦如好色,取其甚也。於文无妨。”
  ○“文王之诗也”者,此幽王《小雅 小宛》之篇,而云文王诗也”者,记者引《诗》,断章取义;且诗人陈文王之德,以剌幽王,亦得为文王之诗也。
  ○“祭之明日,明发不寐”者,谓正祭明日绎祭之时,祭既讫,得其夜发,夕至明而不寐。
  ○“飨而致之,又从而思之”者,申明发之意。既设绎祭之飨而致於神,其夜又从而思之也。
  ○“飨之必乐,已至必哀”者,孝子想神之歆飨,故必乐;又想及飨已至之后必分离,故必哀也。
  ○注“祭之”至“侑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知祭之明日,谓绎日也”者,案宣八年“六月辛巳,有事于大庙,仲遂卒于垂,壬午犹绎”是祭之明日为绎也。云“二人,谓父母,容尸侑也”者,祭有念亲,故二人谓父母。案《有司彻》“上大夫傧尸,别立一人为侑,以助尸”,似乡饮酒礼,介介之副宾也。绎祭与傧尸同,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