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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617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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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又丧父母”者,庾氏及熊氏并云“有父者,误也,当应云又丧母,不得并称父也”。庾氏又云:“后丧既顈,又前丧练、祥皆行,若后丧既殡,得为前丧虞祔。”未知然否,且依录之。云“未没丧者,已练祥矣”者,以此经云“三年之丧,既顈”,不云“未没丧”,则知既顈与未没丧者别也。既顈是既虞受服之时,明未没丧是既练之后称,言未没,是将没之文,故知练后也。若先有父丧,而后母死,练、祥亦然,以前文“父死,为母三年”也。故《丧服》齐衰三年章云“父卒则为母”是也。
若先有母丧,而后父卒,母丧虽有期,父丧既顈,母之练、祥亦皆行也。
  ○“王父死,未练祥,而孙又死,犹是祔於王父也”,犹为由,由,用也。礼,孙死祔祖。今此明若祖丧虽未二祥,而孙死,则孙亦得用是祔礼祔於祖也。  ○注“未练”至“祔焉”。
○正义曰:礼:祔在练前。若祔后未练之前则得祔。直云未练足矣,兼言祥者,按文二年《穀梁传》云:“作主坏庙有时日,於练焉坏庙,坏庙之道,易檐可也,改涂可也。”注云:“亲过高祖,则毁其庙,以次而迁,将纳新神,故示有所加。”以此言之,则练时坏祖与高祖之庙,改涂易檐,未有坏意。其以先祖入於太祖之庙,其祖传入高祖庙,其新死者入祖庙,是练时迁庙也。入三年丧毕,祫於太祖庙,是祥后祫也。故云“未练祥,嫌未祫祭,序於昭穆尔”。
兼言祥者,恐未祫故也,故练、祥兼言。但祖祔祭之后,即得祔新死之孙。故云“王父既附,则孙可祔焉”。然王父虽祔未练,无庙,孙得祔於祖,其孙就王父所祔祖庙之中而祔祭王父焉。
  有殡,闻外丧,哭之他室。明所哭者异也,哭之为位。入奠,卒奠出,改服即位,如始即位之礼。谓后日之哭朝,入奠於其殡。既,乃更即位,就他室,如始哭之时。
  [疏]“有殡”至“之礼”。
○正义曰:有殡谓父母丧未葬,丧柩在殡宫者也。外丧谓兄弟丧在远者也。他室,别室也。若闻外丧,犹哭於殡宫,然则嫌是哭殡,则於别室哭之,明所哭者为新丧也。○“入奠”者,谓明日之朝,著已重丧之服入奠殡宫及下室。○“卒奠出”者,谓卒终已奠而出。○“改服即位”者,谓改己重丧服,著新死未成服之服。即位谓即昨日他室之位。○“如始即位之礼”者,谓今日即哭位之时,如昨日始闻丧即位之时。大夫、士将与祭於公,既视濯而父母死,则犹是与祭也,次於异宫。
既祭,释服出公门外,哭而归。其它如奔丧之礼。如未视濯,则使人告,告者反而后哭。犹,亦当为由。次於异宫,不可以吉与凶同处也。使者反而后哭,不敢专已於君命也。○与音预,下同。濯,大角反。它音他。处,昌虑反,下“之处”同。使,色吏反。如诸父、昆弟、姑、姊妹之丧,则既宿则与祭。卒事,出公门,释服而后归。其它如奔丧之礼。如同宫,则次于异宫。宿则与祭,出门乃解祭服,皆为差缓也。○差,初卖反,又初隹反。
  [疏]“大夫”至“异宫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大夫、士与祭於公,而有私丧之礼。○“则犹是与祭也”者,既与祭於公祭日前、既视濯之后而遭父母之丧,则犹是吉礼,而与於祭也。○“次於异宫”者,其时止次异宫,不可以吉与凶同处也。○“如未视濯,则使人告”者,谓未视濯之前遭父母之丧,则使人告君。○“告者反而后哭”者,必待告君者反,而后哭父母也。○“既宿则与祭”者,宿谓祭前三日,将致齐之时。既受宿戒,虽有期丧,则与公家之祭。○“如同宫,则次於异宫”者,若诸父、昆弟、姑、姊妹等,先是同宫而死,则既宿之后,出次异宫,不可以吉凶杂处故也。
○注“宿则”至“缓也”。
○正义曰:按前迁父母之丧,既视濯而与祭。此遭期丧,宿则与祭。又前遭父母之丧,既祭,释祭服乃出公门。此者期丧,出门乃解祭服,以其期丧缓於父母,故云“皆为差缓”。曾子问曰:“卿大夫将为尸於公,受宿矣,而有齐衰内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出舍乎公宫以待事,礼也。”尸重受宿,则不得哭。内丧,同宫也。孔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,卿、大夫、士皆下之。尸必式,必有前驱。”冕兼言弁者,君之尸,或服士大夫之服也。诸臣见尸而下车,敬也。
尸式以礼。
  [疏]注“内丧,同宫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按上文不为尸之时,未视濯之前、受宿之后父母丧,使人告,告者反而后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