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地无害於物,有宜故为义。天地害者,谓水旱之等及疫疠之属,及天地之内有恶事害人,皆名天地之害也。 ○“霸王之器”者,器,谓人所操持以作事物者。欲为其事,必先利其器,言欲作霸王,必须义、信和仁,是霸王之器也。 ○注云“韩诗”至“轼前”。
○正义曰:此鸾和所在,谓朝祀所乘之车,若田猎之车则鸾在镳也。故《诗 秦风》云“輶车鸾镳”,笺云“置鸾於镳,异於乘车”。是乘车鸾在衡也。然郑於《商颂》笺云“在轼曰和,在镳曰鸾”,彼亦乘车,鸾在镳,与《秦诗》笺不同者,郑於《秦诗》已解,故於《商颂》略而不言,或可以经无正文,郑为两说。
礼之於正国也,犹衡之於轻重也,绳墨之於曲直也,规矩之於方圜也,故衡诚县,不可欺以轻重。绳墨诚陈,不可欺以曲直。规矩诚设,不可欺以方圜。君子审礼,不可诬以奸诈。衡,称也。县,谓锤也。陈、设,谓弹画也。议,犹审也,或作成。
○圜音圆。县音玄,与注同。称,尺证反。锤,直伪反。弹,徒丹反。画,胡麦反。是故隆礼由礼,谓之有方之士。不隆礼,不由礼,谓之无方之民。敬让之道也。故以奉宗庙则敬;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;以处室家则父子亲,兄弟和;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。孔子曰:“安上治民,莫善於礼。”此之谓也。隆礼,谓盛行礼也。方,犹道也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教之以义方。”
[疏]“礼之於正国也”至“治民莫善於礼,此之谓也”。○正义曰:此一节赞明礼事之重,治国之急。○“故衡诚县,不可欺以轻重”者,衡,谓称衡。县,谓称锤。诚,审也。若称衡详审县锤,则轻重必正,故云“不可欺以轻重”。○“绳墨诚陈,不可欺以曲直”,陈,谓陈列,若绳墨审能陈列,则曲直必当,故云“不可欺以曲直”。○“规矩诚设,不可欺以方圜”者,规,所以正圜;矩,所以正方;设谓置设。若规矩详审置设,则方圜必得,故云“不可欺以方圜”。
○“君子审礼,不可诬以奸诈”,设譬既毕,故以此言结之。言君子之人,若能审详於礼,则奸诈自露,不可诬罔也。○“是故隆礼由礼,谓之有方之士”者,隆,盛也;由,行也;方,道也。若君子能隆盛行礼,则可谓有道之士也。反此则为无知之民,民是无知之称故也。○“敬让之道也”者,此言礼之为用,是敬让之道也。为下文而起。○“此之谓也”者,从篇首“孔子曰:入其国,其教可知也”至此“长幼有序”,事相连接,皆是孔子之辞,记者录之而为记。
其理既尽,记者乃引孔子所作《孝经》之辞以结之,故云“此之谓也”。言孔子所云者,正此经之所谓也。○注“春秋”至“义方”。
○正义曰:《春秋左氏》隐三年传文,卫庄公宠公子州吁,石碏谏云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於邪。”引之者,证方为道也。故朝觐之礼,所以明君臣之义也。聘问之礼,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。丧祭之礼,所以明臣子之恩也。乡饮酒之礼,所以明长幼之序也。昏姻之礼,所以明男女之别也。夫礼,禁乱之所由生,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。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,必有水败。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,必有乱患。春见曰朝,小聘曰问,其篇今亡。
昏姻,谓嫁取也。婿曰昏,妻曰姻。自,亦由也。
○觐,其靳反。长,丁丈反,下同。姻音因。别,彼列反。坊音房,本又作防,下同。坏音怪。见,贤遍反。取,七注反,本亦作娶。
[疏]“故朝”至“乱患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经明礼之所用,各有所主,又明旧礼不可不用之意。但自此以下,上丞孔子曰“此之谓也”,以后则是记者广明安上治民之义,非复孔子之言也。○“夫礼,禁乱之所由生”者,由,从也。礼禁乱之所从生,乱生之处,则豫禁之。若深宫固门,阍寺守之;诸侯夫人父母没,不得归宁之类是也。○“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”,坊,谓堤坊,人筑堤坊,止约水之所从来之处,言若有汙下水来之处,则豫防障之。○“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,必有水败”者,譬言旧礼不可去也。
坊以止水,忽有无知之人,谓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,坊坏则水必来败於产业也。○“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,必有乱患”者,礼本坊乱,忽有愚人,谓旧礼为无所用而坏去之者,则必有乱患之事也。○注“婿曰昏,妻曰姻”。
○正义曰:案《尔雅 释亲》云:“婿之父为姻,妇之父为婚。”此云“婿曰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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