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休又云:“二曰顺谏,曹羁是也。”即上谏曹君,无以戎敌,三谏不从,遂出奔陈。所谓以道事君,不可则止,此是顺谏也。何休又云:“三曰直谏,子家驹是也。”案昭二十五年《公羊传》云:“昭公将弑季氏,子家驹谏曰:‘诸侯僣於天子,大夫僣於诸侯久矣。”是不辟君僣而言之,是直谏也。何休又云:“四曰争谏,子反请归是也。”案宣十五年《公羊》云,楚庄王围宋,子反、华元乘堙相对语。华元谓子反云:“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”子反谓华元:“吾军有七日之粮。
”子反劝楚王赦宋而归,楚王不可。子反频谏不听,乃引师去,楚王亦归。是争谏也。何休又云:“五曰赣谏,百里子、蹇叔子是也。”案僖三十三年《公羊》云,秦穆公将袭郑,百里子、与蹇叔子谏。穆公不从,百里子、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。是赣谏也。凡谏,讽谏为上,赣谏为下。事君虽主谏争,亦当依微纳进善言耳,不得显然明言君恶以夺君之美也。
○“三谏不听,则逃之”者。听犹从也。逃犹去也。君臣有离合之义,有义则合,无义则离。若三谏不听,则待放而去也。 子之事亲也,三谏而不听,则号泣而随之。至亲无去,志在感动之。 ○号,户刀反。
[疏]“子之”至“随之”。
○正义曰:父子天然,理不可逃,虽不从,则当号泣而随之,冀有悟而改之。然《论语》云:“事父母,几谏。”此不云者,以其略耳。《檀弓》云:“事亲无犯。”相互耳。又云:“事君有犯。”故此论其微。《檀弓》言“事亲无犯”,此论其犯,亦互言耳。故注云:“至亲无去,志在感动之。”
君有疾饮药,臣先尝之。亲有疾饮药,子先尝之。尝度其所堪。 ○度,待各反。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。慎物齐也。 ○齐,才细反。
[疏]“君有疾饮药”至“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”。 ○正义曰:凡人病疾,盖以筋血不调,故服药以治之。其药不慎於物,必无其征,故宜戒之,择其父子相承至三世也。是慎物调齐也。又说云,“三世”者,一曰黄帝《针灸》,二曰神农《本草》,三曰素女《脉诀》,又云夫子《脉诀》。若不习此三世之书,不得服食其药。然郑云“慎物齐也”,则非谓《本草》、《针经》、《脉诀》,於理不当,其义非也。
儗人必於其伦。儗犹比也。伦犹类也。比大夫当於大夫,比士当於士,不以其类,则有所亵。 ○儗,鱼起反,注同。亵,息列反。
[疏]“儗人”至“其伦”。
○儗人必於其伦。
○正义曰:儗,比也。伦,匹类也。凡欲比方於人,当以类相并,不得以贵比贱,则为不敬也。问天子之年,对曰:“闻之,始服衣若干尺矣。”既不敢言年,又不敢斥至尊所能。问国君之年,长,曰:“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。”幼,曰:“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。”问大夫之子,长,曰:“能御矣。”幼,曰:“未能御也。”问士之子,长,曰:“能典谒矣。”幼,曰:“未能典谒也。”问庶人之子,长,曰:“能负薪矣。”幼,曰:“未能负薪也。
”皆言其能,则长幼可知。御犹主也。《书》曰:“越乃御事。”谓主事者。谒,请也,谓能摈赞出入,以事请告也。《礼》:“四十强而仕,五十命为大夫。”
[疏]“问天”至“负薪也”。○正义曰:此谓幼少新立之王,或有远方异域人来,不知王年大小,问朝廷之臣。○“对曰,闻之,始服衣若干尺矣”者,臣为答之,必有法则。《礼》:“齿路马有诛。”而至尊体贵,故臣不可轻言君年及形长短与才技所堪,故依违而对也。但云“闻之”,谦不敢言见也。云“始服衣若干尺”,既不敢指斥,即云服衣若干尺,谓或五尺,或六尺,随长短而言之也。幼则衣短,长则衣长。问者闻之,则知玉之长幼也。古者谓数为若干,故《仪礼乡射》、《大射》数射筭云“若干纯”、“若干奇”。
若,如也。干,求也。言事本不定,常如此求之也,故云若干也。
○“问国君之年”者,亦谓幼少新立为君,而他人问其臣也。 ○“长,曰,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。幼,曰,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”,不言闻之及衣,而言所能主国者,辟天子也。国保宗庙社稷,故以所保答之也。人君十五有养子之礼,长则能主国,闻其能主国,则知十五以上为长也。若闻未能主国,则知十四以下是为幼也。
○“问大夫之子”者,亦他国人问此大夫之子长幼於大夫之臣也。天子诸侯,继世象贤,其年不定,故问其年;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