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孙者,其章头也。《仪礼 大射》“奏《貍首》,间若一”,郑注云“貍之言不来也。其诗有‘射诸侯首不朝者’之言,因以名篇。”故谓之“貍首”也。
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。射者,男子之事也,因而饰之以礼乐也。故事之尽礼乐,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,莫若射。故圣王务焉。选士者,先考德行,乃后决之於射。男子生而有射事,长学礼乐以饰之。 ○数,色角反,下同。长,丁丈反。
[疏]“是故”至“务焉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天子以射礼简选诸侯以下德行能否。故圣王所以务以射选诸侯、卿、大夫者,诸侯虽继世而立,卿、大夫有功乃升,非专以射而选。但既为诸侯、卿、大夫,又考其德行,更以射辨其才艺高下,非谓直以射选补始用之也。○“射者,男子之事也,因而饰之以礼乐也”者,男子生有县弧之义,故云“射者,男子之事”。因此射事,更华饰以礼乐,则容体比於礼,其节比於乐是也。○“故事之尽礼乐,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,莫若射”者,谓诸事之中,能穷尽礼而可数数为之以兴立人之德行,诸事之中无如於射。
唯射能如此,故圣王务重焉也。○注“男子”至“饰之”。
○正义曰:“男子生而有射事”者,案《内则》篇云“男子生,设弧於门左”是也。云“长学礼乐以饰之”者,案《内则》篇云“十有三年,学乐诵《诗》,舞《勺》”;“成童,舞《象》”;“二十,舞《大夏》”。是长学礼乐以华饰射事也。
是故古者天子之制,诸侯岁献,贡士於天子,天子试之於射宫。其容体比於礼,其节比於乐,而中多者,得与於祭。其容体不比於礼,其节不比於乐,而中少者,不得与於祭。数与於祭而君有庆,数不与於祭而君有让。数有庆而益地,数有让而削地。故曰:“射者,射为诸侯也。”岁献,献国事之书,及计偕物也。三岁而贡士,旧说云:“大国三人,次国二人,小国一人。”
○比,毗志反,下同,亲合也。中,丁仲反,下同。得与音预,下皆同。削,胥略反。偕音皆,俱也。是以诸侯君臣尽志於射以习礼乐。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,未之有也。流,犹放也。《书》曰:“流共工于幽州。” ○共音恭。
[疏]“是故”至“有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射为诸侯之事,又明诸侯君臣尽志於射,以习礼乐,无流亡之患。 ○“诸侯岁献”者,谓诸侯每岁献国事之书,及献计偕之物於天子也。 ○“贡士於天子”者,诸侯三年一贡士於天子也。 ○“天子试之於射宫”者,言天子试此所贡之士於射宫之中。 ○“而中多者,得与於祭”者,此谓“大射”也。 ○注“岁献”至“一人”。
○正义曰:以经云“岁献,贡士於天子”,恐“岁献”之文只是贡献於士,故云“岁献,献国事之书”。云“及计偕物也”者,汉时谓郡国送文书之使谓之为“计吏”,其贡献之功与计吏俱来,故谓之“计偕物也”。偕,俱也。非但献国事之书,又俱献贡物,故云“及计偕物”。知“岁献国事之书”者,《小行人》云:“令诸侯春入贡,秋献功。”注云:“贡,六服所贡也。功,考绩之功也,秋献之。若今计文书断於九月,其旧法也。”云“三岁而贡士”者,以经“贡士”之文系“岁献”之下,恐每岁贡士,故云“三岁而贡士”也。
又知三岁者,案《书传》云“古者诸侯之於天子也,三年一贡士,一適谓之好德,再適谓之贤,贤三適谓之有功”。有功者,天子赐以衣服弓矢,再赐以秬鬯,三赐以虎贲百人,号曰“命诸侯”。不云“益地”者,文不具矣。《书传》又云“贡士一不適谓之过”,注云“谓三年时也”。“再不適谓之敖”,注云“谓六年时也”。“三不適谓之诬”,注云“谓九年时也”。一绌以爵,再绌以地,三绌而地。毕注云:“凡十五年。”郑以此故知三岁而贡士也。
故《诗》曰:“曾孙侯氏,四正具举。大夫君子,凡以庶士,小大莫处,御于君所。以燕以射,则燕则誉。”言君臣相与尽志於射,以习礼乐,则安则誉也。是以天子制之,而诸侯务焉。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,诸侯自为正之具也。此“曾孙”之诗,诸侯之射节也。四正,正爵四行也。四行者,献宾、献公、献卿、献大夫,乃后乐作而射也。莫处,无安居其官次者也。御,犹侍也。“以燕以射”,先行燕礼乃射也。“则燕则誉”,言国安则有名誉。
誉或为“与”。
[疏]“故《诗》曰:曾孙侯氏,四正具举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