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庫。【正字通】唐制,甲庫,藏奏鈔之地也。程大昌曰:唐中書門下吏部,各有甲曆,凡三庫以若干人爲一甲,在選部則名團甲。貞元四年,吏部奏三庫敕甲,又經失墜,乃至制敕旨甲皆被攺毀。據此則甲非甲乙之甲。龎元英文昌雜錄謂甲庫如令甲令丙,誤也。宋時有敕甲旨甲之稱,猶今言底言案也。遼史有架閣庫管句,元有左右部架閣庫,卽唐之甲庫也。 又【淮南子覽冥訓】質壯輕足者爲甲卒。【註】甲鋩也。 又令甲,法令首章也。亦曰甲令。【戰國策】臣敬循衣服以待令甲。【史記惠景閒侯年表】長沙王者至令甲,稱其忠焉。【註】瓚曰:漢以芮忠故特王之。以非制,故特著令。漢時決事,集爲令甲三百餘篇。如淳曰:令有先後,故有令甲,令乙,令丙。師古曰:若今第一,第二篇。【後漢皇后紀】向使因設外戚之禁,編著甲令。 又官名。【周禮夏官】司甲。【疏】司甲,兵戈盾官之長者。 又保甲。【正字通】編籍民戸,彼此詰察,防容隱姦宄也。又宋元豐,以諸路義勇攺爲保甲。紹興閒詔淮漢閒,取主戸之雙丁,十戸爲甲,五甲爲團,團有長。乾道閒,漕臣馮忠嘉言敎閱保甲,皆義勇民兵也。 又國名。【春秋宣十六年】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。【註】甲氏留吁,赤狄別種。【傳昭十六年】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,賂以甲父之鼎。【註】甲父,古國名。高平昌邑縣東南有甲父亭。 又姓。【莊子庚桑楚】昭景也,甲氏也。【釋文】一說昭景甲三者,皆楚同宗也。昭景甲,三姓雖異,論本則同也。 又赤甲,山名。【杜甫詩】卜居赤甲遷居新。【註】白鹽,赤甲,皆峽口大山。赤甲山高,不生草木,上皆赤色,望之如人袒胛,在夔州。 又蟲介曰甲。 又鳥名。【博雅】定甲鴠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訖立切,音急。【揚雄長楊賦】今樂遠出以露威靈,數動搖以疲車甲。叶上德。 又叶吉協切,音頰。【楚辭九歌】操吳戈兮被犀甲,車錯轂兮短兵接。考證:〔【書多方】甲于內亂。〕 謹照原文甲字上增因字。〔【左傳宣十五年】晉侯滅赤狄甲氏及留吁。又【昭十五年】徐子及郯人莒人會齊侯盟于蒲隧,賂以甲父之鼎。〕 謹照原書左傳改春秋。昭字上又字改爲傳字。兩十五年俱照原文改爲十六年。晉侯改晉人。〔【莊子庚桑楚】昭景也,著戴也,甲氏也。【註】昭景甲三者,皆楚同宗也。〕 謹照原文甲氏也下連著封也爲句,言昭景以戴而著甲氏以封而著也。今按義謹省著戴也三字。註改爲釋文一說。
申 【午集上】【田字部】 申 〔古文〕□□【唐韻】【集韻】失人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升人切,□音身。十二支之一。【爾雅釋天】太歲在申,曰涒灘。【釋名】申,身也。物皆成,其身體各申束之,使備成也。【史記律書】七月也。律中夷則,其於十二子爲申。申者,言隂用事,申賊萬物。 又重也。【易□卦】重□以申命。【書堯典】申命義叔。【傳】申,重也。【後漢朱暉傳】願將軍少察愚言,申納諸儒。 又致也。【禮郊特牲】大夫執圭,而使所以申信也。 又舒也。【武王弓銘】屈申之義,廢興之行,無忘自過。【班彪北征賦】行止屈申,與時息兮。 又欠伸也。【莊子刻意篇】熊經鳥申。 又【博雅】申申,容也。【論語】子之燕居,申申如也。【朱註】申申,其容舒也。 又姓。【史記三皇本紀】神農五百三十年,而軒轅氏興焉,其後有州甫申呂,皆姜姓之後,□爲諸侯。又申屠,複姓。 又國名。【詩王風】彼其之子,不與我戍申。【傳】申,姜姓之國。【左傳隱元年】鄭武公娶於申。【註】申國,今南陽宛縣。 又州名。【韻會】春秋時屬楚,秦南陽郡,後魏爲郢州,周爲申州。 又山名。【山海經】申山,其上多穀柞,其下多杻橿。又北二十里曰上申之山。 又池名。【左傳文十八年】夏五月公遊于申池。【註】齊南城西門名申門,左右有池。 又矢名。【晉語】乾時之役,申孫之矢集於桓鉤。【註】申孫,矢名。 又草名。【淮南子人閒訓】申□,杜茞,美人之所懷服也。【註】申□,杜茞,皆香草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思晉切,音信,伸也。 又【集韻】試刃切,音眒。引也。
甴 【備考】【午集】【田字部】 甴 【篇海類編】士甲切,音扎。
电 【戌集中】【雨字部】 電 〔古文〕□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堂練切【正韻】蕩練切,□音殿。【說文】隂陽激燿。从雨从申。【埤雅】電與雷同氣。雷从回,電从申,隂陽以回薄而成雷,以申洩而爲電。或曰雷出天氣,電出地氣,故電从坤省。說卦:離爲電。電,火屬也。蓋隂陽暴格,分爭激射,有火生焉,其光爲電,其聲爲雷。今鐵石相擊則生火,燒石投井則起雷。又况天地大爐之所薄動,眞火之所激射乎。董子曰:太平之世,雷不驚人,號令啓發而已。電不炫目,宣示光耀而已。【釋名】電,殄也。乍見則殄滅也。【易噬嗑】雷電合而章。【註】雷電□合,不亂乃章。又【豐卦】雷電皆至。【疏】雷者,天之威動。電者,天之光耀。雷電俱至,則威明備足以爲豐也。【詩小雅】□震電。【禮月令】仲春,雷乃發聲,始電。【疏】電是陽光,陽微則光不見,此月陽氣漸盛,以擊於隂,其光乃見,故云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