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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康熙字典-清-张玉书-第600页

□經】次七:何戟解解遘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下買切【正韻】胡買切,□音蟹。義同。 又【增韻】物自解散也。【孔安國尚書序】逃難解散。【註】解音蟹。 又【廣韻】曉也。【禮學記】相說以解。【註】解物爲解,自解釋爲解,是相證而曉解也。【魏志賈詡傳】太祖與韓遂、馬超戰渭南,問計於詡。對曰:離之而已。太祖曰:解。【註】謂曉悟也。 又【博雅】跡也。【爾雅釋獸】□,其跡解。【註】其跡名解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昭二十二年】王師軍於解。【註】洛陽西南有大解、小解。又【史記甘茂傳】今公與楚解口地。【索隱】秦地名。【正義】解口,猶開口也。 又州縣名。【一統志】春秋爲晉之解梁城,戰國屬魏,漢爲解縣,屬河東郡,五代漢始置解州,治解縣,元屬平陽路,明因之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自唐叔虞食邑于解,後因氏。又複姓。【姓苑】北魏有解枇氏,後攺爲解氏。 又【說文】解廌,獸也。【史記司馬相如傳】弄解豸。【註】解豸,似鹿,一角,一名神羊。古者決訟,令觸不直者。唐御史法冠,一名解廌冠,取其能觸邪也。【晉書輿服志】作獬豸。【王充論衡】作觟□。 又與嶰通。嶰谷,谷名。【前漢律歷志】取竹之解谷。【孟康曰】解,脫也。一說昆侖之北谷名也。 又與澥通。【前漢揚雄傳】江湖之雀,勃解之鳥。 又與蟹同。【呂覽恃君篇】大解、陵魚,大人之居。【山海經】作大蟹。 又【唐韻】尸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下解切,□蟹去聲。亦判也,散也,曉也,獸也,地名也。 又【玉篇】接中也。【周禮冬官考工記】弓人爲弓,茭解中有變焉,故挍。【註】茭,弓檠也。茭解,謂接中也。 又支節也。【前漢賈誼傳】所排擊剝割,皆衆理解也。【師古註】解,支節也。 又與懈同。【詩大雅】不解于位。【註】解,怠惰也。【禮月令】民氣解惰。 又與邂同。【正字通】解后,卽邂逅,言彼此不期而遇也。【六書正譌】別作邂,非。 又【廣韻】古隘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隘切【正韻】居拜切,□皆去聲。【類篇】除也。一曰聞上也。【韻會】發也。【唐制】進士由鄕而貢曰解額。又【國史補】外府不試而貢者,謂之拔解。【宋史選舉志】天下之士,屛處山林,令監司守臣解送。又【職官志】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,與解發赴銓。【正字通】凡官司解報、杻解,皆此音。【韻會】讀若懈,非。 又與廨同。【玉篇】署也。【商子墾令篇】高其解舍。【左思吳都賦】解署棊布。【註】言非一也。 又【集韻】口賣切,楷去聲。解垢,詭曲之辭。【莊子胠篋篇】解垢同異。【音義】又音楷。 又叶舉履切,音几。【古詩】著以長相思,緣以結不解。以膠投漆中,誰能別離此。 又叶居縊切,音記。【楚辭九章】愁鬱鬱之無快兮,居戚戚而不解。心鞿羈而不開兮,氣繚轉而自締。 又叶訖力切,音棘。【詩魯頌】春秋匪解,享祀不忒。皇皇后帝,皇祖后稷。 又叶舉下切,嘉上聲。【僧皎然題毗沙天王像】憶昔胡兵圍未解,感得此神天之下。 【俗書正誤】解从刀、牛。俗从羊作觧,非。廨字原从厂作。考證:〔【史記封禪書】燕人方僊道,形解銷化。【註】尸解也。〕 謹照原文燕人改爲字。註字改集解。〔【史記司馬相如傳】弄解豸。【註】解似鹿,一角,一名神羊。〕 謹照原文註解下增豸字。
觤 【酉集上】【角字部】 觤 【唐韻】過委切【集韻】古委切,□音詭。【爾雅釋畜】角不齊,觤。【疏】羊角一長一短者名觤。 【玉篇】或作□。【集韻】或作。
□ 【未集上】【竹字部】 □ 【集韻】止兩切,音掌。竹名。
□ 【未集中】【糸字部】 □ 【玉篇】下革切。生絲。
【申集中】【虍字部】 【玉篇】女滑切。虎行貌。
觥 【酉集上】【角字部】 觥 【唐韻】古橫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姑橫切,□嘓平聲。【說文】本作觵,兕牛角可以飮者也,其狀觵觵,故謂之觵。【徐曰】觵,曲起之貌。【詩周南】我姑酌彼兕觥。【傳】角爵也。【疏】禮圖云:觥大七升,以兕角爲之。一說刻木爲之,形似兕角,蓋無兕者用木也。韓詩云:觥受五升,所以罰不敬。觥,廓也。君子有過,廓然著明也。【周禮春官小胥】觵其不敬者。【註】觵,罰爵也。本或作觥。○按詩詁曰:兕觥,角爵。言其體。註:觥,罰爵,解其用。然詩卷耳、七月稱兕觥者,皆非所以罰,則是觥爵之大者,或用以罰,非專爲罰也。 又大也。【揚子太□經】觥羊之毅。【註】觥羊,大羊也。 又玉鐘聲。【韓愈記夢詩】杖撞玉版聲彭觥。 又觥觥,剛直貌。【後漢郭憲傳】關東觥觥郭子橫。 又叶姑黃切,音光。【詩豳風】躋彼公堂,稱彼兕觥,萬壽無疆。【劉楨魯都賦】承彝執羃,納觶授觴。引滿輒釂,滴瀝受觥。【音學五書】古本音光。
触 【酉集上】【角字部】 触 【古今注】音紅。白魚赤尾者曰触。一曰魧。或曰雌者曰白魚,雄者曰触魚。亥集有□字,同。魧,原从角从亢作。又□,魧字之譌。(觸)〔古文〕□【唐韻】尺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樞玉切,□衝入聲。【說文】牴也。【易大壯】羝羊觸籓。【前漢元帝紀】去禮義,觸□法。【荀子議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