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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康熙字典-清-张玉书-第606页

>【辰集下】【欠字部】 【廣韻】【集韻】□他□切。同音。詳口部音字註。 又【廣韻】呼漏切【集韻】許□切,□音蔲。□,小兒兇惡。同咅。詳口部咅字註。
訛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訛 【廣韻】五禾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吾禾切,□音囮。【玉篇】與譌同。僞也,謬也,舛也。【詩小雅】民之訛言,寧莫之懲。【傳】訛,僞也。【說文】【宋書五行志】引《詩》□作譌言。 又【爾雅釋詁】言也。【註】世以妖言爲訛。【前漢翟方進傳】民人訛謠。【吳志孫皓傳】妖訛橫興。 又【爾雅釋言】化也。【書堯典】平秩南訛。【傳】訛,化也。【史記五帝紀】作南譌。【索隱】作南爲,謂所當爲之事也。【讀書通】又通作僞。【前漢王莽傳】毎縣則薅,以勸南僞。【師古註】僞,讀曰訛。化也。 又【爾雅釋詁】動也。【詩小雅】或寢或訛。【傳】訛,動也。【韓詩】作譌。覺也。 又【集韻】通作吪。【詩王風】尚寐無吪。【傳】吪,亦動也。本亦作訛。 又獸名。【神異經】西南荒中出訛獸,狀若兔,人面,能言,常欺人,言東而西,言惡而善。肉美,食之言不眞。一名誕。 又蛇名。【埤雅】恩平郡譜,蛇謂之訛。 又火名。【柳宗元述舊言懷詩】訛火亟生煆。【註】野火也。【山海經】作譌火。 又姓。【唐書南蠻傳】巂州新安城旁有六姓蠻,三曰訛蠻。【宋史眞宗紀】夏國監軍訛勃囉。 又【集韻】牛何切,音莪。亦動也。
訜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訜 【集韻】敷文切,音芬。訜□,言語不定也。 又人名。與訜、師訜,見【宋史宗室表】。 又【玉篇】筆云切。人不知也。
訝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訝 【唐韻】吾駕切【集韻】魚駕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五駕切,□音砑。【說文】相迎也。引周禮秋官,諸侯有卿訝。【徐曰】按《周禮》使將至,使卿訝。謂以言辭迎而勞之也。又【訝士註】士官之迎四方賔客者。【儀禮聘禮】厥明訝賔于館。【註】迎也。 又【廣韻】嗟訝也。【增韻】疑怪也。【呂覽必已篇】無訝無訾。【唐書李勣傳】使至,高祖訝無表。【韓愈縣齋有懷詩】睢盱互猜訝。 又【玉篇】與迓同。【書盤庚】余迓續乃命于天。【傳】迓,迎也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御。【詩召南】百兩御之。【釋文】御,本亦作訝。 又【集韻】或作輅。【左傳宣二年】宋狂狡輅鄭人。【註】輅,迎也。 又【音學五書】通作梧。【儀禮聘禮】賔進訝受几于筵前。【註】今文訝爲梧,五故切。 又與牙通。【周禮冬官】輪人爲輪牙也者,以爲固抱也。【註】鄭司農云:牙讀如訝。【疏】訝,迎也。此車牙亦輮之,使兩頭相迎,故讀從之。 【說文】重文从辵作迓,隸省作迓。迓字从辵从牙。
訟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訟 〔古文〕□吅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似用切,音頌。【說文】爭也。【六書故】爭曲直于官有司也。又【易訟卦疏】凡訟者,物有不和情□,爭而致其訟。【註】爭辯也。又【雜卦】訟,不親也。【周禮地官大司徒】凡萬民之不服敎而有獄訟者,聽而斷之。【註】爭罪曰獄,爭財曰訟。【疏】對文例也。若獄訟不相對,則爭財亦爲獄。 又衆論異同錯互也。【後漢曹褒傳】會禮之家,名爲聚訟。【註】言相爭不定也。 又上書爲人雪冤曰訟。【前漢王莽傳】吏民上書冤訟莽者,以百數。 又責也。【論語】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。【註】訟,猶責也。又公也。【史記呂后紀】未敢訟言誅之。【註】訟,公也。猶明言也。【韻會小補】通作誦。【前漢呂后紀鄧展註】誦言,公言也。【正字通】訟,亦音工。與公通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頌。【說文】謌訟也。【徐鉉曰】古本《毛詩》雅頌字多作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祥容切,頌平聲。亦爭獄也。【詩召南】何以速我訟,叶上墉下從。毛氏曰:《易》註:訟,爭也,言之于公也,从言从公,蓋會意也。且諧公聲,是以《詩》協從韻,《易》獨音去聲,未爲允當。合依《詩》音,二韻通用。 又【集韻】餘封切,音容。諍也。【書堯典】嚚訟可乎。馬融本作庸。 又容也。【史記吳王濞傳】佗郡國吏欲來捕亡者,訟共禁弗予。【註】訟音容。言其相容禁止不與也。 又叶古東切,音公。【潘岳關中詩】旣征爾辭,復蔽爾訟。當乃明實,否則證空。 又叶徂郞切,音藏。【魏武帝對酒曲】宰相股肱皆忠良,咸禮讓,民無所爭訟。
訠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訠 【廣韻】同矧。 又人名。孟訠、與訠,見【宋史宗室表】。
訡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訡 【說文】同吟。【禮學記】呻其佔畢。【註】呻吟也。又作訡。 又人名。希訡、與訡,見【宋史宗室表】。
訢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訢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□許斤切,音欣。【說文】喜也。【玉篇】樂也。與欣通。【孟子】終身訢然,樂而忘天下。【註】訢,同欣。【前漢賈山至言】天下訢訢焉,曰將興堯舜之道,三王之功矣。 又人名。皇訢,見【史記】。王訢,見【漢書】。 又姓。訢梵,漢章帝時人,治歷數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魚巾切【韻會】疑巾切,□音銀。和敬貌。【前漢石奮傳】僮僕訢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