雌。
雍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雍 〔古文〕邕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於容切,音廱。【玉篇】和也。【書堯典】黎民於變時雍。 又【爾雅釋天】太歲在戊曰著雍。 又水名。【水經】四方有水曰雍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地理志】漁陽郡雍奴縣。 又【前漢中山靖王傳】雍門子壹微吟。【註】張晏曰:齊之賢者,居雍門,因以爲號。蘇林曰:六國時人,名周。 又【廣韻】姓也。祭仲壻雍糾。見【左傳桓十五年】。 又【集韻】通作雝。【班固兩都賦】乃流辟雍。○按禮王製作辟雝。 又【集韻】委勇切,音壅。【周禮秋官司寇】雍氏。【註】謂隄防止水者也。【釋文】雍,於勇反。 又【集韻】祐也。【揚雄甘泉賦】雍神休。【註】晉灼曰:雍,祐也。師古曰:雍,聚也。雍讀曰擁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於用切,音。【廣韻】九州名。雍,擁也。東崤,西漢,南裔,北居庸,四山之所擁翳也。【書禹貢】黑水西河惟雍州。【釋文】雍,於用切。○按爾雅釋地作雝。 又【韻會】國名。【左傳僖二十四年】郜雍曹滕。【註】雍國,在河內山陽縣。【釋文】雍,於用反。 又【廣韻】姓也。【韻會】文王子雍伯之後。
雎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雎 【廣韻】【韻會】七余切【集韻】千餘切,□音疽。【玉篇】王雎也。【詩周南】關關雎鳩。【傳】雎鳩,王雎也。鳥摯而有別。【釋文】七胥反。【左傳昭十七年】雎鳩氏,司馬也。【註】雎鳩,王雎也。摯而有別,故爲司馬,主法制。【釋文】雎本又作睢,七徐反。 又【玉篇】次雎。行難也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明洪武御史雎稼,請立學宮臥□。 【集韻】本作鴡。
雏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雛 【唐韻】仕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崇芻切,□音。【說文】雞子也。从隹从芻。【爾雅釋鳥】生噣雛。【註】生能自食者。【釋文】雛,仕俱反。【禮月令】天子乃以雛嘗黍。【釋文】仕于反。【孟子】力不能勝一匹雛。 又【禮內則】不食雛□。【註】□伏乳者。 又【莊子秋水篇】南方有鳥,其名鵷雛。【司馬相如子虛賦】鵷雛孔鸞。【註】鵷雛,鳳屬也。【集韻】或作鶵。俗作□,非。 又【集韻】【類篇】□從遇切,音聚。【集韻】人名。仲尼弟子顏濁雛。
雐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雐 【唐韻】荒烏切【集韻】荒胡切,□音呼。【說文】鳥也。从隹从虍。
雒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雒 【唐韻】盧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歷各切,□音洛。【說文】鵒也。从隹各聲。【釋名】雅雒也。爲之難,人將爲之雒,雒然憚之也。 又馬名。【詩魯頌】有駵有雒。【傳】黑身白□曰雒。【釋文】雒音洛,本作駱。 又水名。【周禮夏官職方氏】豫州,其川滎雒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僖二十一年】伊雒之戎。【春秋文八年】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地理志】弘農郡上雒縣。○按左傳僖二十一年疏云:雒水,出上雒縣冢領山東北,經弘農至河南鞏縣,雒戎因此而名也。 又雒陽縣,屬河南郡。【前漢地理志註】師古曰:魚豢云:漢火行,忌水,故去洛水而加隹。如魚氏說,則光武以後攺爲雒字也。【正字通】楊愼曰:春秋書雒戎,左傳凡洛皆作雒。非後漢始攺也。○按魚氏說必有所本,故師古从之。左傳今文洛皆作雒,安知古本左傳不書作洛乎。未可據今本左傳駁魚氏說也。 又雒縣,屬廣漢郡。【前漢地理志註】音山,雒水所出,南至新都谷入湔。 又姓。【後漢南蠻傳】徵側者,麊泠縣雒將之女。 又與絡通。【莊子馬蹄篇】刻之雒之。【註】雒同絡。 又與額同。【前漢韓嫣傳】子增封龍雒侯。【註】雒,或作額。
雓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雓 【廣韻】以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諸切,□音余。【玉篇】雞子也。【爾雅釋鳥】雞大者蜀,蜀子雓。
雔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雔 【唐韻】市流切【集韻】時流切,□音酬。【說文】雙鳥也。从二隹。【爾雅釋蟲】雔由樗繭。【註】食樗葉。【釋文】音讎。
雕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雕 【唐韻】都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丁聊切,□音貂。【說文】鷻也。从隹周聲。【玉篇】鷲也。能食草。【禽經】雕以周之。【埤雅】雕,似鹰而大,黑色,俗呼皁雕。一名□,其飛丄薄雲漢。今大雕翱翔水上,扇魚令出,沸波攫而食之。一名沸河。【史記李廣傳】生得一人,果匈奴射雕者也。 又【荀子議兵篇】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。【註】雕雕,章明之貌。 又【爾雅釋器】玉謂之雕。【又】雕謂之琢。【孟子】必使玉人雕琢之。【埤雅】雕之義,出於雕鶚之雕,雕性刻制故也。 又官名。【周禮冬官考工記】雕人。 又雕題,國名。【禮王制】雕題交阯。【註】雕文,謂刻其肌,以丹靑涅之也。 又人名。【前漢功臣表】常樂侯稠雕。 又姓。【前漢武帝功臣表】臧馬康侯雕延年。又複姓。【論語】子使漆雕開仕。 【集韻】或作鵰。
雖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雖 〔古文〕□【唐韻】息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宣隹切,□音綏。【說文】似蜥蜴而大。从虫唯聲。 又【玉篇】詞兩設也。【廣韻】助語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