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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康熙字典-清-张玉书-第920页

七合切,□音囃。【公羊傳成十五年】諸大夫皆雜然曰:仲氏也,其然乎。【釋文】雜,七合反,又如字。
雝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雝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於容切,音邕。【說文】雝渠也。【爾雅釋鳥】鴒,雝渠。【註】雀屬。 又【詩邶風】雝雝鳴雁。【傳】雝雝,雁聲和也。又【大雅】雝雝喈喈。 又【詩召南】曷不肅雝。【傳】雝,和。又【周頌】有來雝雝。【箋】雝雝,和也。 又地名。【詩周頌】于彼西雝。【傳】雝,澤也。 又姓。【晉語】郉侯與雝子爭田。○按左傳作雍。 又【正韻】尹竦切,音勇。【詩小雅】無將大車,維塵雝兮。【箋】雝,蔽也。【釋文】於勇反。 又【正韻】於用切,音灉。【詩小雅塵雝釋文】又作壅。於用反。
雞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雞 【唐韻】古兮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堅奚切【正韻】堅溪切,□音稽。【說文】知時畜也。【玉篇】司晨鳥。【爾雅釋畜】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僆,絕有力奮。【疏】此別雞屬也。【春秋說題辭】曰:雞爲積陽,南方之象,火陽精物炎上,故陽出雞鳴,以類感也。【易說卦】巽爲雞。【書泰誓】牝雞無晨。【周禮春官大宗伯】六摯,工商執雞。【禮曲禮】雞曰翰音。 又【爾雅釋鳥】鶾,天雞【註】鶾雞赤羽。【逸周書】文鶾若彩雞,成王時蜀人獻之。 又【爾雅釋蟲】螒,天雞。【註】小蟲,黑身赤頭,一名莎雞,又曰樗雞。【詩豳風】六月莎雞振羽。【爾雅翼】一名梭雞。一名酸雞。 又雞人,官名。【周禮春官雞人】掌共雞牲,辨其物,大祭祀夜嘑旦,以嘂百官。 又【禮明堂位】灌尊,夏后氏以雞彝。 又地名。【春秋襄三年】同盟于雞澤。【註】在廣平曲梁縣西南。又【昭二十三年】吳敗頓胡、沈蔡、□許之師于雞父。【註】雞父,楚地。【戰國策】負雞次之典。【前漢地理志】鬱林郡,雍雞縣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明正統,陝西苑馬寺監正雞鳴時。 【說文】籀文作鷄。互詳鳥部鷄字註。考證:〔【爾雅釋畜】雞大者蜀。蜀子雓,未成雞健〕 謹照原文健改僆。〔【前漢地理志】欝林郡雍雞縣。〕 謹照原文欝改鬱。
【寅集中】【巾字部】 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居拜切,音介。【玉篇】幘也。亦作□。通作介。
雠 【酉集上】【言字部】 讎 〔古文〕□□□【唐韻】市流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時流切【正韻】除留切,□音酬。【說文】猶□也。【玉篇】對也。【正字通】言相讎對也。【詩大雅】無言不讎。【毛傳】用也。【正義】相對謂之讎。讎者,相與用言語,故以讎爲用。【朱傳】答也。 又【爾雅釋詁】匹也。【郭註】讎,猶儔也。【廣雅】云輩也。【郉疏】儔侶輩類之匹也。【書召誥】予小臣,敢以王之讎民,百君子。【孔傳】匹也,言民在下,自上匹之。 又等也。【前漢霍光傳】皆讎有功。【師古註】言其功相等類也。 又當也。【前漢灌夫傳】上使御史薄責嬰所言,灌夫頗不讎。【晉灼註】讎,當也。 又【正韻】售也,償也。【史記高祖紀】高祖每酤留飮酒,讐數倍。【如淳註】讎,亦售也。【魏志衞臻傳】子許買物,隨價讎直。 又【字彙補】應驗也。【史記封禪書】其方盡多不讎。【索隱註】相應爲讎。謂其言語不相應,無驗也。 又【韻會】仇也。於文言雔爲讎。雔,鳥之雙也。人之讎怨,不顧禮義,則如禽鳥之爲,兩怒而有言在其閒,必溢惡之言,若禽鳥之聲也。【書微子】相爲敵讎。【傳】言不和同。【詩邶風】反以我爲讎。【疏】讎者,至怨之稱。【左傳襄三年】稱解狐其讎也。【疏】讎者,相負挾怨之名。 又【字彙】報也。【周禮地官調人鄭註】難相與爲仇讎。【疏】按左氏桓公傳云:怨耦曰仇,則仇是怨也。讎謂報也。 又【韻會】挍也。謂兩本相覆挍如仇讎也。【左思魏都賦】讎挍篆籀。【註】一人持本,一人讀書,若怨家相對。 又【揚子方言】予賴讎也。秦晉曰讎。 又姓。【前漢儒林傳】沛人讎遷。 又通作酬。【戰國策】屬之讎柞。【註】與酬酢同。 又或作稠。【書微子】用乂讎斂。【傳】馬本作稠,云數也,斂謂賦斂也。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□承呪切,酬去聲。亦償也。【詩大雅】無言不讎。有平、去二音。 又【字彙補】亦書作讐。
雡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雡 【唐韻】【集韻】□力救切,音溜。【說文】鳥大雛也。从隹翏聲。一曰雉之莫子爲雡。 又【廣雅】□,雡也。
離 【戌集中】【隹字部】 離 【唐韻】呂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鄰知切,□音驪。【說文】黃倉庚也,鳴則蠶生。从隹离聲。【玉篇】亦作鸝。【廣韻】今用鸝爲鸝黃,借離爲離別。【集韻】或作鵹。 又卦名。【易離卦】彖曰:離,麗也。【玉篇】離,明也。 又【玉篇】散也。【廣韻】近曰離,遠曰別。【揚子方言】參蠡,分也。秦晉曰離。【易乾卦】進退無恆,非離羣也。【待王風】有女仳離。 又【玉篇】遇也。【揚子方言】羅謂之離。【易小過】飛鳥離之。【前漢揚雄傳反離騷註】應劭曰:離,猶遭也。 又【詩小雅】不離于裏。【疏】離,歷也。 又【玉篇】兩也。【禮曲禮】離坐離立。【註】離,兩也。兩相麗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