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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康熙字典-清-张玉书-第972页

與其使食浮于人也,寧使人浮于食。 又祭曰血食。【史記□涉世家】置守冢三十家碭,至今血食。 又飮酒亦曰食。【前漢于定國傳】定國食酒,至數石不亂。 又耳食。【史記六國表】學者牽于所聞,見秦在帝位日淺,不察其終始,因舉而笑之,不敢道,此與以耳食無異。 又目食。【宋史司馬光傳】飮食所以爲味也,適口斯善矣。世人取果餌刻鏤之,朱綠之,以爲槃案之翫,豈非以目食乎。 又吐而復吞曰食。【書湯誓】朕不食言。【左傳僖十五年】我食吾言,背天地也。【爾雅釋詁】食,僞也。【疏】言而不行,如食之消盡,故通謂僞言爲食言,故此訓食爲僞也。 又蠱惑曰食。【管子君臣篇】明君在上,便嬖不能食其意。 又消也。【左傳哀元年】伍員曰:後雖悔之,不可食已。【註】食,消也。 又【書洛誥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。【傳】卜必先墨畫龜,然後灼之,兆順食墨。 又日食,月食。【易豐卦】月盈則食。【春秋隱三年】日有食之。 又【左傳襄九年】晉侯問於士弱曰:吾聞之,宋災,於是乎知有天道,何故。對曰: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,以出内火。 又【禮檀弓】我死,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。【註】不食,謂不墾耕。 又【前漢外戚傳】房與宮對食。【註】應劭曰:宮人自相與爲夫婦,名對食。房宮,二人名。 又【揚子方言】食閻,勸也。南楚凡已不欲喜而旁人說之,不欲怒而旁人怒之,謂之食閻。 又寒食,節名。【荆楚歲時記】去冬至一百五日,卽有疾風甚雨,謂之寒食。 又大食,國名,在西域波斯國西,都婆羅門,兵刃勁利,勇于野鬬。 又【廣韻】戲名。博屬。 又姓。漢有食子通。【希姓錄】後漢食于公。 又【集韻】祥吏切【正韻】相吏切,□音寺。【論語】有酒食,先生饌。【禮曲禮】食居人之左。【註】食,飯屬也。 又糧也。【周禮地官廩人】匪頒賙赐稍食。 又以食與人也。【詩小雅】飮之食之。【禮內則】國君世子生,卜士之妻,大夫之妾使食子。【註】食謂乳養之也。【左傳文元年】穀也食子。【註】食,養生也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□羊吏切,音異。【廣韻】人名。漢審食其,酈食其。【荀悅漢紀】作異基。 又叶式灼切,音爍。【易林】三河俱合,水怒踊躍。壞我王室,民困于食。考證:〔【易需卦】君子以飮食晏樂。〕 謹照原文晏改宴。〔【宋史司馬光傳】世人取果餌刻鏤之,朱緣之。〕 謹照原文朱緣之改朱綠之。〔【爾雅釋詁】食,僞也。【疏】言而不行,如日之消盡,故通謂僞言爲食言。〕 謹照原文如日改如食。〔【左傳襄九年】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,以出納火。〕 謹照原文出納改出内。〔【周禮地官廩人】廩人賙賜稍食。〕 謹按廩人二字不當重複。謹照原文廩人賙赐稍食改匪頒賙赐稍食。
飡 【戌集下】【食字部】 飡 【集韻】七安切,音餐。【說文】吞也。【韻會】俗湌字。 又【五音集韻】昨干切,音殘。啖也。 又【集韻】蘇昆切,音孫。水沃飯也。○按說文餐或从水作湌,後人譌省作飡。又餐與飧別,飧从夕,俗譌爲飱。孫奕示兒編,字音之譌,有以餐爲飧者,謂其讀餐爲孫也。
【辰集下】【欠字部】 【說文】从欠,省聲。苦管切。○按卽款之篆體。詳前款字註。 又【玉篇】思萃切,音祟。問也。○按《說文》楚人謂卜問吉凶曰□,从又持祟,之芮切,讀若贅,與苦管切之字全別,恐《玉篇》沿□字而轉訛耳。□从又,非从欠也。當以《說文》爲正。
韱 【戌集中】【韭字部】 韱 【唐韻】息廉切【集韻】思廉切,□音銛。【說文】山韭也。从韭聲。【玉篇】或作韯。【集韻】或作□。 又【廣韻】韱細。 又【集韻】將廉切,音尖。山韭也。
韻 【戌集中】【音字部】 韻 〔古文〕均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王問切【正韻】禹慍切,□音運。【說文】和也。从音員聲。【玉篇】聲音和曰韻。【文心雕龍】異音相從謂之和,同聲相應謂之韻。【晉書律曆志】凡音聲之體,務在和韻,益則加倍,損則減半。【陸機文賦】收百世之闕文,采千載之遺韻。○按文人言韻,始見於此。漢魏以上之書,皆言音不言韻。自晉以後,音降而爲韻矣。至韻書之最古者,莫如魏李登《聲類》,晉呂靜倣其法作《韻集》,齊周顒始著《四聲切韻》,梁沈約有《四聲》一卷,隋秦王俊有《韻纂》,陸法言有《切韻》,至唐孫愐《唐韻》出,而諸書皆廢。宋□彭年等重修《廣韻》,丁度有《集韻》,金韓道昭有《五音集韻》,元黃公紹有《韻會舉要》,明洪武中宋濂等修《正韻》,此韻書大略也。 又【正韻】風度也。 【說文】裴光遠云:古與均同。【唐書楊收傳】夫旋宮以七聲爲均。均言韻也。古無韻字,猶言一韻聲也。 【集韻】或作韵。
□ 【未集中】【羊字部】 □ 【字彙補】同羌。○按卽羌字之譌。
【巳集上】【水字部】 【集韻】他甘切,音坍。□,峻波貌。或作□。
韽 【戌集中】【音字部】 韽 【唐韻】恩甘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烏含切,□音諳。【說文】下徹聲。【廣韻】聲小。【周禮春官典同】微聲韽。【註】韽,聲小不成也。 又【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