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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臣按:《易》卦言礼始于《干》,备于《履》,而所以履而为礼则在于《大壮》。盖以嘉会所合者本于乾道之亨,乾,天也,天行以健,震以动之,壮莫大焉。既壮而大,是以发强刚毅,足以有执齐庄中正,足以有立非礼弗履,而所履者动容周旋无不中礼,嘉其所会而合于乾道之亨矣。
  帝曰:“咨,四岳。有能典(主也)朕三礼?”佥曰:“伯夷(臣名)。”帝曰:“俞,咨伯,汝作秩(序也)宗(祖庙也)。夙(早也)夜惟寅(敬畏也),直(心无私曲之谓)哉惟清(洁也)。”
  朱熹曰:“三礼,祀天神、享人鬼、祭地祇之礼也。秩宗,主叙次百神之官,专以秩宗名之者,盖以宗庙为主也。人能敬以直内,不使少有私曲,则其心洁清而无物欲之污,可以交于神明矣。”
  臣按:礼之大者莫大于祭祀,祭祀之礼凡有三焉,所谓祀天神、享人鬼、祭地祇是也。帝舜命九官,惟于百揆、秩宗咨于四岳,盖百揆后世宰相之职,而秩宗则后世礼部尚书、太常寺卿之职也。礼官所以交神明,非他官比,不可轻授,轻其官守则是轻神明矣。是以帝舜于他官皆直命之,独于秩宗之职必咨访于四岳而后任焉,其重之亚于百揆,意可见矣。后世人主往往重治人之职而轻事神之官,甚者乃以畀小人非类,失古意矣。
  皋陶曰:“天叙有典,敕(正也)我五典五惇(厚也)哉。天秩有礼,自我五礼有庸(常也)哉。同寅协恭和衷哉。”
  蔡沈曰:“叙者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妇、朋友之伦序也,秩者尊卑、贵贱、等级隆杀之品秩也。衷,降衷之衷,即所谓典礼也。典礼虽天所叙秩,然正之使叙伦而益厚用之,使品秩而有常,则在我而已。故君臣当同其寅畏,协其恭敬,诚一无间,融会流通,而民彝物则各得其正,所谓和衷也。”
臣按:所谓五典,即所谓“慎徽五典”之典也;所谓五礼,即“巡守修五礼”之礼也。天之伦序有不易之典而正之在我者,必使君臣、父子、兄弟、夫妇、朋友五者之伦而各有义、有亲与夫有序、有别、有信,咸惇厚而不薄焉;天之品秩有自然之理而出之自我者,必使吉、凶、军、宾、嘉五者之礼而各有尊卑、贵贱等级,隆杀咸有常而不变焉。而是之典礼固自天子出,而所以辅相而推行之者,则不能无待于其臣焉,此所以必待于君臣上下同寅协恭而后民彝物则各得其正,而典礼出于上天之所降者无过不及而罔有乖戾焉,是则所谓和衷也。
  《周官》:宗(尊也)伯(长也)掌邦礼,治神人,和上下。
  郑玄曰:“宗伯,主礼之官。宗伯不言司者,以其祭祀鬼神,鬼神非人所主也。”
  吕祖谦曰:“治,理也。坛坎、昭穆之等,聘享、射御之节,贯本末而等文质,所谓礼也,神人所以治、上下所以和者也。一失其礼,则僭乱谄妄而渎乎神陵,犯乖争而悖乎人,上下皆失其分,安得而和乎?”
  蔡沈曰:“春官卿主邦礼,治天神、地祇、人鬼之事,和上下尊卑等列。”
  《周礼》:大宰之职,掌建邦之六典,三曰礼典,以和邦国,以统百官,以谐万民。
  吕祖谦曰:“明则有礼乐,幽则有鬼神。礼有自然条目,幽而神、明而人秩然有序,灿然有经,便是和。若无礼则乖争陵犯,上陵下替,岂能一日和?”
  臣按:《周书》宗伯掌邦礼固曰和上下,而《周礼》礼典亦以和邦国为言,盖以礼之用,和为贵,成周合乐于礼官谓之和者,盖以乐言也。吁,虞廷分礼乐为二,周室合礼乐为一,时世所尚,轻重可见。若夫后世所以为治者,专意于簿书、期会之末,所谓礼乐者皆非古之所谓礼乐,间有一二仅存,亦名同而已,实则非焉,可慨也夫!
  大宗伯之职,掌建邦之天神、人鬼、地示(祇)之礼以佐王建保(安也)邦国。
  王昭禹曰:“谓之建邦之天神、人鬼、地示之礼,则礼当自王出也。”
 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、神、示,以烝祀祀昊天上帝,以实柴祀日、月、星、辰,以禋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风伯、雨师,以血祭祭社稷、五祀、五岳,以狸沈祭山林、川泽,以辜祭四方百物,以肆、献、祼、享先王,以馈食享先王,以祠春享先王,以槱夏享先王,以尝秋享先王,以烝冬享先王。(详见“秩祭祀”)
  臣按:大宗伯所掌之礼有五,曰吉、凶、军、宾、嘉,而《周官春官》首言大宗伯之职以佐王建保邦国者,则专以建邦之天神、人鬼、地祇为言,盖礼莫重于祭也。
  以凶礼哀(谓救患分灾)邦国之忧,以丧礼哀死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