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穎達曰:“既言觀釁而動,更說無釁之事。德、刑、政、事、典、禮,此六事行之不變易者,不可與之敵也。聖王製征伐者為有罪者耳,不為是六事不易行征伐也。”
臣按:此舉六事之目,下文曆說楚不易六事以充之。然是六者,德刑其大者也,德立刑行、政成事時、典從禮順,六者為治之要也。為國而有六者不可變易,則在我者有不可敵之具,而在人者無以敵我矣。
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,晉師敗績。潘黨曰:“君(指楚莊王)盍築武軍(築軍營以章武功)而收晉屍以為京觀(積屍封土其上)。臣聞克敵必示子孫,以無忘武功。”楚子曰:“非爾所知也。夫文,止戈為武。夫武,禁暴(武之一德)戢兵(二)、保大(三)、定功(四)、安民(五)、和眾(六)、豐財(七)者也,故使子孫無忘其章(著之篇章使子孫不忘)。今我使二國暴骨,暴矣。觀兵以威諸侯,兵不戢矣,暴而不戢,安能保大?猶有晉在,焉得定功?
所違民欲猶多,民何安焉?無德而強爭諸侯,何以和眾?利人之幾(危也)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,何以豐財?武有七德,我無一焉,何以示子孫?”(十二年)
臣按:武有七德,楚子之言必有所本,蓋古語也。使凡天下之興兵動眾者皆必本於禁暴、戢兵、保大、定功、安民、和眾、豐財焉,非此七者不舉,則天下之人惟恐上之不用武,師旅所至,民望之真如大旱之得雲霓矣。
成公十三年,劉子曰:“國之大事在祀與戎,祀有執膰,戎有受脤。”臣按:祀所以交神明,戎所以衛國家,此二者國之大事也。
十有六年,楚子救鄭,子反入見申叔時曰:“師其何如?”對曰:“德、刑、詳(與祥同)、義、禮、信,戰之器也。德以施惠,刑以正邪,詳以事神,義以建利,禮以順時,信以守物。民生厚而德正,用利而事節,時順而物成,上下和睦,周旋不逆,求無不具,各知其極,故《詩》曰:‘立我烝民,莫匪爾極。’是以神降之福,時無災害,民生敦(厚也)龐(大也),和同以聽,莫不盡力以從上命,致死以補其闕,此戰之所由克也。
今楚內棄其民(謂不施惠)而外絕其好(謂不建利),瀆齊盟(謂不祀神)而食話言(謂不守物),奸時以動(謂不順時)而疲民以逞,民不知信,進退罪也,人恤所底(至也),其誰致死?”
孔穎達曰:“叔時此對首尾相成,先舉六名雲戰之器也,言有此六事乃可戰,若器用然也。”
臣按:春秋之時,先王禮義之澤猶存,故論兵者猶知以德義為言,後世則舍德義而惟論兵甲士馬之多寡強弱,其戰則同而所以為戰則不同也。此無他,其器異也,其器既異,故其用亦各不同。
範文子曰:“唯聖人能外內無患,自非聖人,外寧必有內憂,盍釋楚以為外懼乎?”(十六年)
臣按:範文子此言即《孟子》“出則無敵國外患者,國恒亡”之意也。蓋中人之性,有所警斯有所懼,有所懼斯能自省,知所以省則不敢縱肆,而國可保矣。
襄公二十七年,宋左師請賞,公與之邑,子罕曰:“凡諸侯小國,晉楚所以兵威之,畏而後上下慈和,慈和而後能安靖其國家以事大國,所以存也;無威則驕,驕則亂生,亂生則滅,所以亡也。天生五材(謂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),民並用之,廢一不可,誰能去兵?兵之設久矣,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,聖人以興,亂人以廢,廢興、存亡、昏明之術皆兵之由也,而子求去之,不亦誣乎?”
林堯叟曰:“宋向戍以弭兵之功欲宋君加以厚賞,宋君欲賞之邑,以示子罕。子罕謂凡諸侯之與小國,晉楚所以用兵而威服之,有所畏懼而後大小上下慈愛而和順,慈愛和順而後國家賴以安靖,以聽大國之政令,此其所以常安存也;無威則驕縱易生,驕縱則禍亂必至,禍亂則滅亡隨之,此小大所以至滅亡也。天生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五材,天下之民並舉而用之,五者不可闕一,兵是五材之金,豈可去哉?
古人設兵其來已久,所以威服不遵軌法之徒而昭明國家文德之盛,湯武吊民伐罪以兵威而興,桀紂身弑國亡以兵威而廢,蓋明君善於用兵則以之而興、以之而存,術之善也,昏主不善用兵則以之而廢、以之而亡,術之不善也,所以然者,皆由用兵而致,而向戍求去兵以安諸侯,不亦誣罔之甚乎?”
臣按:國有六典而不可無兵,猶天有五材而不可以無金也。蓋立國有文必有武,施治有賞必有罰,徒有文而無武則威不立而國勢弱,有賞而無罰則法不行而人心縱。
昭公十一年,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