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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相更番,后又二十五人为一队,去车二十五步,所谓炊家子,守衣装、厮养、樵汲者也,行则以车为卫,居则以车为营,一车一间,又有倅车以备不测焉。盖车战之法为不可败之计,有倅车以为之副贰,万一或败,不至仓皇无备也。
  《考工记》:车有六等之数,车轸(舆后横木)四尺,谓之一等;戈柲(柄也)六尺有六寸,既建而迤(著戈于车斜倚也),崇(高也)于轸四尺,谓之二等;人长八尺,崇于戈四尺,谓之三等;殳长寻(八尺曰寻)有四尺,崇于人四尺,谓之四等;戟常(倍寻曰常),崇于殳四尺,谓之五等;酋(近也)矛常有四尺,崇于戟四尺,谓之六等,车谓之六等之数。
  郑玄曰:“此所谓兵车也,殳长丈二,戈、殳、戟、矛皆插车?之旁也。”
  臣按:五兵之用,远则弓矢射之,近则矛句之,句之矣然后殳击之、戈戟刺之,《司马法》曰:“弓矢围,殳、矛守,戈、戟助。凡用兵者皆长以卫短,短以救长。”今此戈、殳、矛、戟皆置之车旁,不言弓矢者,乘车之人佩之也。
  《左传》:隐公九年,北戎侵郑,郑伯御之,患戎师,曰:“彼徒(步兵)我车,惧其侵轶(突也)我也。”公子突曰:“使勇而无刚者尝(试也)寇而速去之,君为三覆(伏兵也)以待之,戎轻而不整,贪而无亲,胜不相让,败不相救,先者见获必务进,进而遇覆必速奔,后者不救则无继矣,乃可以逞。”从之。戎人之前遇覆者奔,祝聃(郑大夫)逐之,衷戎师,前后击之,尽殪(死也),戎师大奔。
  孔颖达曰:“前后及中三处受敌者,前谓第一伏,逆其前也;后谓祝聃与后伏,逐其后也;中谓第二伏,击其中也。衷戎帅者,谓戎师在三伏之中。”
  宣公十二年,邲之战,栾武子(晋大夫)曰:“楚军之戎分为二广(音旷),广有一卒,卒偏之两,右广初驾,数及日中,左则受之,以至于昏,内官序当其夜以待不虞,不可谓无备。”
  楚子为乘广,三十乘分为左右,右广鸡鸣而驾,日中而说(舍也),左则受之,日入而说。许偃御右广,养由基为右;彭名御左广,屈荡为右。(十二年)
  杜预曰:“十五乘为一广,《司马法》百人为卒,二十五人为两,车十五乘为大偏,今广十五乘亦用旧偏法,复以二十五人为承副。”
  孔颖达曰:“右广鸡鸣初驾,数及日中则左广受而代之,以至于昏,此昼日事也。其内官亲近上者为次序以当其夜,若今宿直递持更也。”
  臣按:李靖谓:“楚子乘广三十乘,广有一卒,卒偏之两。军行右辕,以辕为法,故挟辕而战,皆周制也。百人曰卒,五十人曰两,此是每车一乘用士百五十人,比周制差多尔。周一乘步卒七十二人、甲士三人,以二十五人为一甲,凡三甲共七十五人。楚山泽之国,车少而人多,分为三队则与周制同矣。”
  成公七年,楚巫臣使于吴,以两之一卒适吴,舍偏两之一焉,与其射御,教吴乘车,教之战陈,教之叛楚,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。
陈祥道曰:“古者之用兵也,险野人为主,易野车为主,则险野遣挥贸刀阓饔谌耍滓胺?不用人而主于车。车之于战,动则足以冲突,止则足以营卫,将卒有所芘,兵械、衣裘有所赍,《诗》曰‘君子所依,小人所腓’,则车之为利大。昔周伐郑为鱼丽之陈,先偏后伍,伍承弥缝;桓邲之战,楚军之戎分为二广,广有一卒,卒偏之两。楚巫臣使于吴,以两之一卒适吴,舍偏两之一焉。考之《周礼》,五伍为两,四两为卒,《司马法》二十五人为两,百人为卒,卒两则人也,偏则车也。
杜预十五乘为大偏,九乘为小偏,其尤大者又有二十五乘之偏,则周鱼丽之偏二十五乘之偏也,楚二广之偏十五乘之偏也,巫臣所舍之偏九乘之偏也。先偏后伍,伍从其偏也,卒偏之两,两从其偏也,先其车足以当敌,后其人足以待变,则古者战车之法略可知也。”
  昭公元年,晋中行穆子败无终(山戎)及群狄于大原,崇(聚也)卒也将战,魏舒曰:“彼徒我车,所遇有厄(险也),以什(更以十人)共车,必克,因诸厄,又克,请皆卒,自我始。”乃毁车以为行(步陈),五乘为三伍,荀吴之嬖人不肯即卒,斩以徇,为五陈(即两伍专参偏也)以相离,两于前、伍于后,专为右角,参为左角,偏为前拒,以诱之。翟人笑之,未陈而薄之,大败之。
  李靖曰:“荀吴用车法尔,虽舍车而法在其中。一为左角,一为右角,一为前拒,分为三队,此一乘法也,千万乘皆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