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尧帝二女事之实,若固自当有之也。○注“糗,乾Я也”至“黼黻绣也”。○正义曰:云糗,Я也,按《释名》云:“糗,乾饭屑也。”云“衤,画也”,《说文》云“衤,玄衣也”,《孔传》云:“黼若斧形。黼为两已相背。葛之精曰,五色备曰绣。”云“果,侍也”,按许慎谓女侍曰倮,今释果为侍,谓二女之侍舜,是以有惑於许慎之说而遂误欤。盖木实曰果,云果者,取其实而言也。
孟子曰:“吾今而後知杀人亲之重也。杀人之父,人亦杀其父。杀人之兄,人亦杀其兄。然则非自杀之也,一间耳。”(父仇不同天,兄仇不同国,以恶加人,人必加之,知其重也。一间者,我往彼来间一人耳,与自杀其亲何异哉!)[疏]正义曰:此章指言恕以行仁,远祸之端,暴以残民,招咎之患。是以君子好生恶杀,反诸身也。孟子言我於今然後知杀人之亲之为最重者也,杀彼人之父,彼人亦杀己父而报之;杀彼人之兄,彼人亦杀己兄而报之:如是,则非己之杀,但一间耳,以其与自杀之无异也。
○注“父仇不同天,兄仇不同国”。○正义曰:案《礼》云:父之雠弗与共戴天,交游之雠不同国,兄弟之雠不反兵。盖所以避之也。《周官》云:“父之雠,避诸四海之外。”所谓不与共其国,盖非《周礼》欤。又《周官》谓人凡杀人而义者勿令勿雠,则杀之而不义。在邦法不可杀者,必避之而已。
孟子曰:“古之为关也,将以御暴。今之为关也,将以为暴。(古之为关,将以御暴乱,讥闭非常也。今之为关,反以征税出入之人,将以为暴虐之道也。)[疏]正义曰:此章指言修理关梁,讥而不征,如以税敛,非其程式,惧将为暴,故讥之也。孟子言古之为关,讥而不税,将以御暴乱、非常之人而已。今之为关,乃征税而不讥,将以为暴乱之道也。按《周礼·司关》云:“凡四方之宾客叩关,则为之告,有内外之送,则以节传出纳之。”是以为关将以御暴也。
孟子之时,司关征取其税,所以为暴。此孟子所以有是言欤。
孟子曰:“身不行道,不行於妻子;使人不以道,不能行於妻子。”(身不自履行道德,而欲使人行道德,虽妻子不肯行之,言无所则效。使人不顺其道理,不能使妻子顺之,而况他人乎?)[疏]正义曰:此章指言率人之道,躬行为首。《论语》曰:“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孟子言人身自不履行其道德,虽妻子之间且有所不行,以其无所效法者也。使人如不以道理,虽妻子且有不顺,况能行於民乎?荀况云:“有分义,则合天下而治,无分义,则一妻一妾而乱。
”亦与同意。《论语》曰: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。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亦其意也。
孟子曰:“周于利者,凶年不能杀。周于德者,邪世不能乱。”(周达於利,营苟得之利而趋生,虽凶年不能杀之。周达於德,身欲行之,虽遭邪世,不能乱其志也。)[疏]正义曰:此章指言务利蹈奸,务德蹈仁,舍生取义,其道不均者也。孟子言人积备其利物,以为周于利者,则所养常厚,故凶荒之年且不能杀死。喻人之能尽其性,以为周于德者,则所守弥笃,故奸邪之世不能乱其志。盖以战国之时,无富而教之之术,此孟子所以救之以此。
孟子曰:“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。苟非其人,箪食豆羹见於色。”(好不朽之名者,轻让千乘,伯夷、季札之类是也。诚非好名者,争箪食豆羹变色,讼之致祸,郑公子染指元羹之类是也。)[疏]正义曰:此章指言廉贪相殊,名亦卓异,故闻伯夷之风,懦夫有立志也。孟子言好不朽之名者,则重名轻利,故云能让千乘之国而且不受。苟非好名之人,则重利而轻名,而箪食豆羹之小节,且见争夺而变见於颜色。○注“伯夷季札与郑公子之类”。○正义曰:案《史记·列传》云:伯夷、叔齐,孤竹君之二子,父欲立叔齐。
及父卒,叔齐让伯夷,伯夷曰:“父命也。”遂逃去。叔齐亦不肯立,而逃之。案《春秋·少阳篇》:“伯夷姓墨名允,字公信。伯,长也。夷,谥也。叔齐名智,字公达,伯夷之弟,齐亦谥也。”《世家》云:王馀昧,卒欲授弟季札,季札让逃去,於是吴人曰:先王有命,兄卒弟代立,必致季子。今逃位,则王馀昧後立,今卒,其子当代。乃立王馀昧之子僚为王。凡此是伯夷、季札之让千乘之国也。云“郑公子染指元羹”者,案鲁宣公四年《左传》云:“楚人献鼋於郑灵公。
公子宋与子家将见,子公之食指动,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