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(《易》“穷理尽性以至於命”。年五十而知天命,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,故可以无大过。)[疏]“子曰:加我数年,五十以学《易》,可以无大过矣”。○正义曰:此章孔子言其学《易》年也。加我数年,方至五十,谓四十七时也。《易》之为书,穷理尽性以至於命,吉凶悔吝豫以告人,使人从吉,不从凶,故孔子言己四十七学《易》可以无过咎矣。○注“《易》穷”至“大过”。○正义曰:云“穷理尽性以至於命”者,《说卦》文也。命者生之极,穷理则尽其极也。
云“五十而知天命”者,《为政篇》文。云“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,故可以无大过矣”者,《汉书儒林传》云孔子“盖晚而好《易》,读之韦编三绝,而为之传”,是孔子读《易》之事也。言孔子以知天命终始之年,读穷理尽性以至於命之书,则能避凶之吉而无过咎。谦不敢自言尽无其过,故但言“可以无大过矣”。
子所雅言,(孔曰:“雅言,正言也。”)《诗》,《书》,执《礼》,皆雅言也。(郑曰:“读先王典法,必正言其音,然後义全,故不可有所讳。礼不诵,故言执。”)[疏]“子所雅言,《诗》、《书》、执礼,皆雅言也”。○正义曰:此章记孔子正言其音,无所讳避之事。雅,正也。子所正言者,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也。此三者,先王典法,临文教学,读之必正言其音,然後义全,故不可有所讳。礼不背文诵,但记其揖让周旋,执而行之,故言执也。
举此三者,则六艺可知。
叶公问孔子於子路,子路不对。(孔曰:“叶公名诸梁,楚大夫,食菜於叶,僭称公。不对者,未知所以答。”)子曰:“女奚不曰,其为人也,发愤忘食,乐以忘忧,不知老之将至云尔。”[疏]“叶公”至“云尔”。○正义曰:此章记孔子之为人也。“叶公问孔子於子路,子路不对”者,叶公名诸梁,楚大夫,食菜於叶,僭称公。问孔子为人志行於子路,子路未知所以答,故不对。“子曰:女奚不曰,其为人也。发愤忘食,乐以忘忧,不知老之将至云尔”者,孔子闻子路不能答,故教之。
奚,何也。言女何不曰,其孔子之为人也,发愤嗜学而忘食,乐道以忘忧,不觉老之将至云尔乎。○注“孔曰”至“以答”。○正义曰:云“叶公名诸梁,楚大夫,食菜於叶,僭称公”者,据《左传》、《世本》文也。名诸梁,字子高,为叶县尹。楚子僭称王,故县尹皆僭称公也。
子曰:“我非生而知之者,好古,敏以求之者也。”(郑曰:“言此者,劝人学。”)[疏]“子曰:我非生而知之者,好古,敏以求之者也”。○正义曰:此章劝人学也。恐人以己为生知而不可学,故告之曰:我非生而知之者,但爱好古道,敏疾求学而知之也。子不语怪、力、乱、神。(王曰:“怪,怪异也。力,谓若荡舟、乌获举千钧之属。乱,谓臣弑君、子弑父。神,谓鬼神之事。或无益於教化,或所不忍言。”)[疏]“子不语怪、力、乱、神”。
○正义曰:此章记夫子为教,不道无益之事。怪,怪异也。力,谓若荡舟、乌获举千钧之属也。乱,谓臣弑君、子弑父也。神,谓鬼神之事。或无益於教化,或所不忍言也。李充曰:“力不由理,斯怪力也。神不由正,斯乱神也。怪力乱神,有与於邪,无益於教,故不言也。”○注“乌获举千钧”。○正义曰:乌获,古之有力人。三十斤为钧,言能举三万斤之重也。
子曰:“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,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。”(言我三人行,本无贤愚,择善从之,不善改之,故无常师。) [疏]“子曰: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,择其善者而从之,其不善者而改之”。○正义曰:此章言学无常师也。言我三人行,本无贤愚相悬,但敌体耳,然彼二人言行,必有一人善,一人不善,我则择其善者而从之,不善者而改之。有善可从,是为师矣,故无常师也。
子曰:“天生德於予,桓其如予何!”(包曰:“桓,宋司马。天生德者,谓授我以圣性,德合天地,吉无不利,故曰其如予何。”)[疏]“子曰:天生德於予,桓其如予何?”正义曰:此章言孔子无忧惧也。案《世家》:“孔子宋,与弟子习礼大树下。宋司马桓欲杀孔子,拔其树。孔子去。弟子曰:‘可速矣’。”故孔子发此语。言“天生德於予”者,谓天授我以圣性,德合天地,吉无不利,桓必不能害我,故曰“其如予何”。
子曰:“二三子以我为隐乎?吾无隐乎尔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