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学与文明 -05-古籍收藏-02-儒藏 -09-孝经

3-孝经注疏-唐-李隆基*导航地图-第11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正在加载语音引擎...

敬慢并见於貌。爱者隐惜而结於内,敬者严肃而形於外。”皇侃云:“爱敬各有心迹,烝烝至惜,是为爱心。温清搔摩,是为爱迹。肃肃悚栗,是为敬心。拜伏擎跪,是为敬迹。”旧说云:“爱生於真,敬起自严。孝是真性,故先爱后敬也。”旧问曰:“天子以爱敬为孝,及庶人以躬耕为孝,王者并相通否?”梁王答云:“天子既极爱敬,必须五等行之,然后乃成。庶人虽在躬耕,岂不爱敬,及不骄不溢已下事邪?”以此言之,五等之孝,反相通也。然诸侯言保社稷,大夫言守宗庙,士言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,以则言之,天子当云保其天下,庶人当言保其田农。
此略之不言,何也?《左传》曰:“天子守在四夷。”故“爱敬尽於事亲”之下,而言“德教加於百姓,刑于四海”。保守之理已定,不烦更言保也。庶人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保守田农,不离於此。既无守任,不假旨保守也。○注刑法至则也。正义曰:“刑,法也”,《释诂》文。云“君行博爱广敬之道,使人皆不慢恶其亲”者,是天子爱敬尽於事亲,又施德教,使天下之人皆不敢慢恶其亲也。云“则德教加被於天下”者,释“刑於四海”也。
百姓,谓天下之人皆有族姓;言百,举其多也。《尚书》云“平章百姓”,则谓百姓为百官,为下有“黎民”之文,所以百姓非兆庶也。此经“德教加於百姓”,则谓天下百姓,为与“刑于四海”相对。四海既是四夷,则此百姓自然是天下兆庶也。经典通谓四夷为四海。案《周礼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尔雅》皆言东夷、西戎、南蛮、北狄谓之四夷,或云四海,故注以四夷释四海也。孙炎曰:“海者,晦暗无知也。”○注盖犹至略言之。○正义曰:此依魏注也。
案孔传云:“盖者,辜较之辞。”刘炫云:“辜较犹梗概也。孝道既广,此才举其大略也。”刘瓛云:“盖者,不终尽之辞,明孝道之广大,此略言之也。”皇侃云:“略陈如此,未能究竟。”是也。郑注云“盖者谦辞”,据此而言,盖非谦也。刘炫駮云:“若以制作须谦,则庶人亦当谦矣。苟以名位须谦,夫子曾为大夫,於士何谦?而亦云盖也,斯则卿士以上之言,盖者并非谦辞可知也。”
《甫刑》云: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’”甫刑,即《尚书·吕刑》也。一人,天子也。庆,善也。十亿曰兆。义取天子行孝,兆人皆赖其善。[疏]甫刑至赖之。○正义曰:“夫子述天子之行孝既毕,乃引《尚书·甫刑篇》之言以结成其义。庆,善也。言天子一人有善,则天下兆庶皆倚赖之也。善则爱敬是也。“一人有庆”,结“爱敬尽於事亲”已上也。“兆民赖之”,结“而德教加於百姓”已下也。○注甫刑至其善。○正义曰:云“《甫刑》即《尚书·吕刑》也”者,《尚书》有《吕刑》而无《甫刑》也。
案《礼记·缁衣篇》孔子两引《甫刑》辞,与《吕刑》无别,则孔子之代以《甫刑》命篇明矣。今《尚书》为《吕刑》者,孔安国云:“后为甫侯,故称《甫刑》。”知者,以《诗·大雅·嵩高》之篇宣王之诗,云“生甫及申”,《扬之水》为平王之诗,“不与我戍甫”,明子孙改封为甫侯,不知因吕国改作甫名,不知别封馀国而为甫号。然子孙封甫,穆王时未有甫名,而称为《甫刑》者,后人以子孙之国号名之也。犹若叔虞初封於唐,子孙封晋,而《史记》称《晋世家》也。
刘炫以为遭秦焚书,各信其学,后人不能改正而两存之也者,非也。诸章皆引《诗》,此章独引《书》者,以孔子之言布在方策,言必皆引《诗》、《书》证事,示不冯虚说,义当《诗》意则引《诗》,义当《易》意则引《易》。此章与《书》意义相契,故引为证也。郑注以《书》录王事,故证《天子》之章,以为引类得象。然引《大雅》证大夫,引《曹风》证圣治,岂引类得象乎?此不取也。云“一人,天子也。”者,依孔传也。旧说天子自称则言“予一人”。
予,我也。言我虽身处上位,犹是人中之一耳,与人不异,是谦也。若臣人称之,则惟言“一人”。言四海之内惟一人,乃为尊称也。天子者,帝王之爵,犹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之称。云“庆,善也”,《书》、《传》通也。云“十亿曰兆”者,古数为然。云“义取天子行孝,兆人皆赖其善”者,释“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”也。姓言百,民称兆,皆举其多也。
  卷二诸侯章第三
  卷二诸侯章第三
  [疏]正义曰:次天子之贵者诸侯也。案《释诂》云:“公侯,君也。”不曰诸公者,嫌涉天子三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