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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孝经注疏-唐-李隆基*导航地图-第18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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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示之以好者必爱之,恶者必讨之,则人见之,而知国有禁也。○注见因至易也。○正义曰:此依郑注也。言先王见天明地利,有益於人,因之以施化,行之甚易也。○注君爱至亲者。○正义曰:此依王注也。言君行博爱之道,则人化之,皆能行爱敬,无有遗忘其亲者,即《天子章》之“爱敬尽於事亲,而德义加於百姓”是也。○注陈说至行之。○正义曰:《易》称“君子进德脩业”。又《论语》云:“义以为质。”又《左传》说赵衰荐郤穀云:“说礼乐而敦《诗》、《书》,《诗》、《书》,义之府也;
礼、乐,德之则也。德、义,利之本也。”且德义之利,是为政之本也。言大臣陈说德义之美,是天子所重,为群情所慕,则人起发心志而效行之。○注君行至不争。○正义曰:此依魏注也。案《礼记·乡饮酒义》云:“先礼而后财,则民作敬让而不争矣。”言君身先行敬让,则天下之人自息贪竞也。○注礼以至睦矣。○正义曰:此依魏注也。案《礼记》云:“乐由中出,礼自外作。”中,谓心在其中也;外,谓迹见於外也。由心以出者,宜听乐以正之;
自迹以见者,当用礼以检之。检之谓检束也。言心迹不违於礼乐,则人当自和睦也。○注示好至犯也。○正义曰:云“示好以引之,示恶以止之”者,案《乐记》云:“先王之制礼乐也,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。”故示有好必赏之,令以引喻之,使其慕而归善也;示有恶必罚之,禁以惩止之,使其惧而不为也。云“则人知有禁令,不敢犯也”者,谓人知好恶,而不犯禁令也。
《诗》云:‘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’”赫赫,明盛貌也。尹氏为太师,周之三公也。义取大臣助君行化,人皆瞻之也。[疏]诗云至尔瞻。○正义曰:夫子既述先王以身率下,先及大臣助君行化之义毕,乃引《小雅·节南山》诗以证成之。赫赫,明盛之貌也,是太师尹氏也。言助君行化,为人模范,故人皆瞻之。○注赫赫至之也。○正义曰:“赫赫,明盛貌也。尹氏为太师,周之三公也”者,此《毛传》文。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是周之三公。尹氏时为太师,故曰尹氏也。
云“义取大臣助君行化,人皆瞻之也”者,引《诗》大意如此。孔安国曰:“具,皆也。尔,女也。古语或谓‘人具尔瞻’,则人皆瞻女也。”此章再言“先之”,是吾身行率先於物也;“陈之”“导之”“示之”,是大臣助君为政也。案《大载礼》云:“昔者舜左禹而右皋陶,不下席而天下大治。夫政之不中,君之过也。政之既中,令之不行,职事者之罪也。”后引《周礼》称三公无官属,与王同职,坐而论道。又案《尚书·益稷篇》称帝曰:“吁!
臣哉邻哉,邻哉臣哉!”又曰:“臣作朕股肱耳目。”孔传曰:“言君臣道近,相须而成,言大体若身,君任股肱,臣戴元首之义也。”故《礼·缁衣》称“上好是物,下必有甚者矣。故上之好恶,不可不慎也,是民之表也。《诗》云:‘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’《甫刑》曰: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”《缁衣》之引《诗》、《书》,是明下民从上之义。师尹,大臣也。一人,天子也。谓人君为政,有身行之者,有大臣助行之者。人之从上,非惟从君,亦从论道之大臣,故并引以结之也。
此章上言先王,下引师尹,则知君臣同体,相须而成者,谓此也。皇侃以为无先王在上之诗,故断章引大师之什,今不敢也。
  卷四孝治章第八
  卷四孝治章第八
  [疏]正义曰:夫子述此明王以孝治天下也。前章明先王因天地、顺人情以为教。此章言明王由孝而治,故以名章,次《三才》之后也。  子曰:“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言先代圣明之王,以至德要道化人,是为孝理。不敢遗小国之臣,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?小国之臣,至卑者耳。主尚接之以礼,况於五等诸侯,是广敬也。故得万国之欢心,以事其先王。万国,举其多也。言行孝道,以理天下,皆得欢心,则各以其职来助祭也。
[疏]子曰至先王。○正义曰:此章之首称“子曰”者,为事讫,更别起端首故也。言昔者圣明之王,能以孝道治於天下,大教接物,故不敢遗小国之臣,而况於五等之君乎?言必礼敬之。明王能如此,故得万国之欢心,谓各脩其德,尽其欢心而来助祭,以事其先王。经“先王”有六焉,一曰“先王有至德”,二曰“非先王之法服”,三曰“非先王之法言”,四曰“非先王之德行”,五曰“先王见教之”,此皆指先代行孝之王。此章云“以事其先王”,则指行孝王之祖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