抱朴子神仙金汋經
經名:抱朴子神仙金汋經。撰人不詳,似出隋唐。三卷。上卷言金洶還丹之作法及功效。中下二卷抄錄《抱朴子·金丹篇》。底本出處:《正統道藏》洞神部眾術類。
抱朴子神仙金汋經卷上
金汋還丹,太一所服而神仙,白日昇天者也。求仙而不得此道,徒自苦也。其方列之如後:上黃金十二兩,水銀十二兩,取金鑪作屑,投水銀中令和合。
恐鑪屑難鍛,鐵質鍛金成薄如絹,鉸刀萬之,令如韭葉許,以投水銀中,此是世問以塗仗法。金得水銀,須臾皆化為泥。其金白,不復黃也。可瓦器為之。
乃以清水洗之十過也。
以生青竹筒盛之,多少令得所,勿令長大。
加雄黃、硝石,各二兩。
古者秤重,今所謂吳秤者是晉秤。殊不知起魏,武帝作之,以賞賜軍功,金銀半斤耳。今秤此藥,宜用古秤計之。雄黃、硝石亦然。雄黃須武都,色如雞冠者,無夾石者。今碼門始興郡雄黃似,黃土色不赤,又多夾石,恐不消化,其氣又薄,不能殺金毒也。硝石難得好者,不好則不能化雄黃。以少許先試之,化雄黃為水,即佳。若不化,則不可用也。硝石化諸石方,在三十六水方中。雄黃、硝石二物,檮之千杵,如粉乃秤之。
漆其口板,固之帛際,須令際會,內左味中百日,勿令少日也。日足即藥成,日數少即不能化也。卻如此置之,令藥成也,筒不能顛倒也。
又當板蓋,覆器物上,五十日水銀伏火不起。是為五十日,則金水為汞水,別不復合,可知也。聖人以審其動驗之候矣。藥不伏,須五十日燒水銀也。几開,如前際之令牢密,不爾即亡失藥物,虛費功夫矣。
百日皆化為水。
皆化者,即是金及雄黃、硝石,化為水也。
以金水煮水銀二斤,以淳苦酒汨漬其上,苦酒與水銀自別不合。
自更取水銀煮之,非謂用筒中水銀也。金在竹筒中久,則與水銀各別成水,其色理亦不相似也。何以知之。方下p云:取金水汞水,各一兩服之。故知此二物在筒中別也。但不知雄黃水當復不別耳。若別者,其色當有異。若不見有雄黃水者,是雄黃水入金中去也。金中有毒,故內雄黃以殺金毒,又內硝石,正欲以化雄黃也。
猛火中煆之三十日,水銀皆紫色。
須水銀出紫色,乃止。
水銀以黃土甌盛之。出此煮水銀,內黃土甌中也。方不具疏。黃土甌者,意是土釜也。出在廣州及長沙、豫章、臨川、鄱陽者,皆可用之,又此諸郡皆作黃土墊,亦可用之,皆耐火不破。他處出者,如似瓦器,不堪用,得火便破也。南方黃土器者,亦可。馬毛若江籬,合黃土搗之千杵,以作甌器,陰乾使佳,乃燒令堅。用之,先六一泥泥甌中,乃內水銀,此方實也。
以六一泥。
六與一合為七,聖人祕之,故云六一。
作六一泥法,以礬石、戎鹽、鹵鹹、譽石四物,先燒二十日,取束海左顧牡蠣、赤石脂等分,多少自在,合搗萬杵,細羅下,和百日苦酒,令如泥。乃可用泥黃土甌裹,令厚三分,可至五分,曝之於日,極燥乃用。
此正爾露甌,上不復以器合覆,如九丹法。
從旦至暮,皆化為丹,所謂之還丹也。
水銀本丹,燒成水銀,今燒水銀,復成還丹。丹復本體,故日還丹也。
刀圭粉提,黃白成焉。
凡服丹,皆先試作金銀。金銀成,即可服。今此方作還丹,而不即服之,而先言刀圭粉提黃白成焉者也。此是復先試之,以作金銀。黃者金也,白者銀也。仙人祕之,不指其名,故言黃白也。然道刀圭,而不別道何所粉提。祕之,口口相傳,不盡書之。今依《九丹經》,試作金銀法。小試之耳,九丹一銖丹華,投水銀一斤,即成金也。人以丹華投鉛一斤,亦成。依此為例。其法當取水銀若鉛,內鐵器中燒,使水銀若鉛,大沸良久,乃以藥投中,以鐵耗之,須臾下地凝成也。
黃土甌中所緞作還丹,可服餌也。吞如小豆,白日昇天,神明奉迎,龍虎煩冤。
此還丹先以金水煮之,令得金水之氣味。今又燒之,還丹成,不與常水銀同,故能使人得仙也。仙官下降,所在山川土地之神,悉為下官,故云奉迎。神人皆左青龍,右白虎,煩冤懇也。凡服仙藥,皆推四時王相之日,甲子開除平旦,向日,日始出時服之。此方不道日數,似是一服便仙也。然丹經有一品,上士服之即日昇天,中士服之十日而仙,下士服之一年乃仙。今若服此丹一丸,而無異者,可旦旦服之,有異為度。但服此丹,便是仙也,不復須服金水也。汞水在人意所欲服,服此丹久無益,可服金水及汞水也。
金水汞水,極用不耗,但漬苦酒耳。
上言金水煮水銀,似是別取筒中金水,不用汞水也。此言金水汞水極用,汞不是耗,應兼用二水,以煮水銀,作還丹也。
此二物水,可煮萬斤。
此一句論之,多是兼用二水煮之,金多可作兩劑,各自試之,恐金少不定也。
神丹道畢矣。
萬斤,謂煮他汞,非筒中水銀水也。又金水汞水煮他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