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戒者,不得輕慢弟子,邪寵以亂真。
第二十二戒者,不得貪惜財物。
第二十三戒者,不得妄言綺語,隔戾嫉妬。
第二十四戒者,不得飲酒食肉。
第二十五戒者,不得積財物,侮蔑孤貧。
第二十六戒者,不得獨食。
第二十七戒者,不得販賣奴婢。
第二十八戒者,不得知人婚姻事。
第二十九戒者,不得持人長短,更相嫌恨。
第三十戒者,不得自習伎樂。
第三十一戒者,不得言人惡事,猜疑百端。
第三十二戒者,不得言人陰私。
第三十三戒者,不得說人父母本末善惡。
第三十四戒者,不得面譽人,屏處論人惡。
第三十五戒者,不得以穢污之物調戲人。
第三十六戒者,不得以毒藥投淵池及江海中。
第三十七戒者,不得獨與宗族私親。
第三十八戒者,不得輕疏他人之尊。
第三十九戒者,不得自殺。
第四十戒者,不得勸人殺。
第四十一戒者,不得別離他人家口。
第四十二戒者,不得因恨殺人。
第四十三戒者,不得投書讀人。
第四十四戒者,不得自用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