寇天師,每服菖蒲得仙,至今廟前生菖蒲。鄭魚服二十年得仙,蓋綽十年得仙,道士官和十年得仙,周鹿十年得仙,紫弘原母子得仙。王良年八十二,十年得仙。少室仙人魯原十年得仙,蕭光十年得仙,少室山嚴存真母子十年得仙,河內王興十年得仙,河陽張士衡得仙,王屋縣令周忠道得仙,初縣有百姓容弘得仙,海沂人李亮得仙。處州王陪服此藥八十年,白日昇天。
神仙云:《菖蒲傳》十二卷,祕在上官。此是《上清經》中具載,聊錄要節,以示學道之人。其衛固非詭妄,如能一志採取,依法服之,必可以延年。如是不好道小人,強生誹謗,妄說是非,即致短折。此方雖是,好諸君子,即可傳之道人。不許輕泄也,祕之。
神仙服食靈草菖蒲九方傳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