旬日之間,浸大也;三年之後,如車輪焉。以睹餘物,皆丘山也。乃以燕角之弧、朔蓬之簳射之,貫虱之心,而懸不絕,以告飛衛。飛衛高蹈拊膺曰:汝得之矣。紀昌既盡衛之術,計天下之敵己者,一人而已,乃謀殺飛衛。相遇於野,二人交射,中路矢鋒相觸,而墜於地,而塵不揚。飛衛之矢先窮。紀昌遺一矢,既發,飛衛以棘刺之端扞之,而無差焉。於是二子泣而投弓,相拜於塗,請為父子,剋臂以誓,不得告術於人。造父之師曰泰豆氏。
造父之始從習御也,執禮甚卑;泰豆三年不告。造父執禮愈謹,乃告之曰:古詩言,良弓之子,必先為箕;良冶之子,必先為裘。汝先觀吾趣。趣如吾,然後六轡可持,六馬可御。造父曰:唯命所從。泰豆乃立木為塗,僅可容足;計步而置,履之而行。趣走往還,無跌失也。造父學之,三日盡其巧。泰豆歎曰:子何其敏也?得之捷乎。凡所御者,亦如此也。曩汝之行,得之於足,應之於心。
推於御也,齊輯乎轡銜之際,而急緩乎脣吻之和;正度於胸臆之中,而執節乎掌握之間。內得於中心,而外合於馬志,是故能進退履繩而旋曲中規矩,取道致遠而氣力有餘,誠得其術也。得之於銜,應之於轡,得之于轡,應之於手;得之於手,應之於心。則不以目視,不以策驅,,心閑體正,六轡不亂,而二十四蹄所投無差,迴旋進退,莫不中節。然後輿輪之外可使無餘轍,馬蹄之外可使無餘地;未嘗覺山谷之嶮,原陽之夷,視之一也。
吾術窮矣,汝其識之。魏黑卵以暱嫌殺丘邴章。丘邴章之子來丹謀報父之讎。丹氣其猛,形甚露,計粒而食,順風而趣,雖怒,不能稱兵以報之,恥假力於人,誓手劍以屠黑卵。黑卵悍志絕眾,力抗百夫。筋骨皮肉非人類也。延頸承刃,披胸受矢,鋩鍔推屈,而體無痕撻。負其才力,視來丹猶雛穀也。來丹之友申他曰:子怨黑卵至矣,黑卵之易子過矣,將奚謀焉?來丹垂涕曰:願子為我謀。
申他曰:吾聞衛孔周其祖得殷帝之寶劍,一童子服之,卻三軍之眾,奚不請焉?來丹遂適衛,見孔周,執僕御之禮,請先納妻子,後言所欲。孔周曰:吾有三劍;唯子所擇,皆不能殺人,且先言其狀。一曰含光,視之不可見,運之不知其有。所觸也,泯然無際,經物而物不覺。二曰承影,將旦昧爽之交,日一夕昏明之際,北面而察之,淡淡焉若有物存,莫識其狀。其所觸也,竊竊焉有聲,經物而物不疾也。
三日宵練,方晝則見影而不見光,方夜見光而不見形。其觸物也,馬善然而過,隨過隨合,覺疾而不血刃焉。此三寶者,傳之十三世矣,而無施於事,匣而藏之,未嘗啟封。來丹曰:雖然,吾必請其下者。孔周乃歸其妻子,與齋七日。晏陰之間,跪而授其下劍,來丹再拜受之以歸。來丹遂執劍從黑卵。時黑卵之醉偃牖下,自頸至腰三斬之。黑卵不覺。來丹以黑卵之死,趣而退。遇黑卵之子於門,擊之三下,如投虛。黑卵之子方笑曰:汝何蚩而三招予?
來丹知劍之不能殺人也,歎而歸。黑卵既醒,怒其妻曰:醉而露我,使我嗌疾而腰急。其子曰:疇昔來丹之來,遇我於門,三招我,亦使我體疾而支彊,彼其厭我哉。周穆王大征西戎,西戎獻錕鋙之劍,火浣之布。其劍長尺有咫,練鋼赤刃,用之切玉如切泥焉。火浣之布,浣之必投於火;布則火色,垢則布色;出火而振之,皓然疑乎雪。皇子以為無此物,傳之者妄。蕭叔曰:皇子果於自信,果於誣理哉。
沖虛至德真經卷中竟
#1王:原作『五』,據北宋本改。
#2寤:原作『寢』,據北宋本改。
#3常:北宋本作『當』。
#4國:原本無,據北宋本增。
#5昔:原作『者』,據北宋本改。
#6亡:北宋本作『止』。
#7疾:北宋本作『庶』。
#8於一家:北宋本作『其一道』。
#9之鳴:北宋本作『于馬』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