扁鵲云:治陰陽易傷寒。燒婦人月經衣,熟水服方寸匕。
天靈蓋
味鹹,平,無毒。主傳尸,尸疰,鬼氣伏連,久瘴勞瘧,寒熱無時者。此死人頂骨十字解者,燒令黑,細研,白飲和服,亦合諸藥為散用之。方家婉其名。
陳藏器云:彌腐爛者入用。有一片如三指闊,此骨是天生天賜,蓋謂一身之骨,未合即未有,只有囪門。取得後,用塘灰火罨一夜。待腥穢氣出盡,卻用童兒溺,於瓮鍋子中煮一伏時滿,漉出。於屋中掘一坑,可深一尺,置天靈蓋於中一伏時,其藥魂歸神妙。陽人使陰,陰人使陽。
《外臺秘要》:治犬咬,眾治不差,毒攻人煩亂,喚已作犬聲者。燒灰為末,以水服方寸匕,以活。
《別說》云:謹按天靈蓋,《神農本經》人部惟髮髲一物外,餘皆出後世醫家,或禁術之流,奇怪之論,殊非仁人之用心。世稱孫思邈有大功於世,以殺命治命,尚有陰責,死於是也。近數見醫家用以治傳尸病,未有一效者。言#13《本經》不用,未為害也。殘忍傷神,又不急於取效,苟有可易,仁者宜盡心焉。苟不以是說為然,決為庸人之所惑亂。設云非此不可,是不得已,則宜以年深塵泥所漬朽者為良。
人髭
唐˙李勣嘗疾。醫診之云:得鬚灰服之,方止。太宗遂自剪髭,燒灰賜服之,復令傅癰瘡,立愈。故白樂天云:剪鬚燒藥賜功臣。仁宗皇帝賜呂夷簡。古人有語,髭可治疾,今朕剪髭與之合藥,表朕意。
人血
主羸病人皮肉乾枯,身上麩片起。又狂犬咬,寒熱欲發者,并刺熱血飲之。
人肉
治瘵疾。
人膽
主鬼氣,尸疰,伏連。
圖經衍義本草卷之二十六竟
#1此:晦明軒本作『此』。
#2須:晦明軒本『須』下有『臾』字。
#3如乳:此二字原誤倒,據晦明軒本乙正。
#4乳:原作『汁』,據晦明軒本改。
#5蛇:原作『此』,據晦明軒本改。
#6蛇:晦明軒本『蛇』下有『者』字。
#7可:晦明軒本作『愈』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