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如遠望燭光,更見其大;近窺則焰,乃更以小焉。物理則然,辯之何益?
范曰:日出於東方而入於西極,以體圓則未離乎形,以圍一則未離乎數,一墮於形數之域,則或遠或近,固得而測度。然則孔子不能决者,豈真弗能次哉?是直存而不論耳?
均,天下之至理也,
物物事事皆平皆均,則理無不至也。
連於形物亦然。
連,屬也。屬於器物者,亦須平焉。
均髮均縣,輕重而髮絕,髮不均也。
髮甚微脆,而至不絕者,至均故也。今所以絕者,猶輕重相傾,有不均處也。
均也,其絕也。
若其均也,寧有絕理。
莫絕。言不絕也。人以為不然,凡人不達理也自有知其然者也。
會自有知此理為然者。《墨子》亦有此說。
盧曰:夫理之至者,天下無不均,不待均之然後均也。有形之物亦然,當理則自均矣。猶如以髮懸重,雖微不絕。絕者不均,均則不絕。世人以為不是,不知理之必然也。
政和:一陰一陽之謂道,仁者見之謂之仁,智者見之謂之智。赫赫乎日月之光,韋目所見,各有不同。故以形見之,則以為遠者小而近者大;以氣見之,則以為近者熱而遠者凉。而所以為日,固不可以遠近期也。
范曰:髮引千鈞,勢至等也。義與此合。
詹何,
詹何,楚人,以善釣聞於國。
以獨繭絲為綸,芒鍼為鉤,荊蓧為竿,剖粒為餌,引盈車之魚。
《家語》曰:鯤魚其大盈車。
於百仞之淵汩流之中,綸不絕,鉤不伸,竿不橈。
夫飾芳餌,挂微鉤,下沈青泥,上乘驚波,因水勢而施舍,頡頏委縱,與之沈浮,及其施絕,故生而獲也。
楚王聞而異之,召問其故。詹何曰:臣聞先大夫之言,蒲且子之弋也。
蒲且子,古善弋射者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