齧缺之間是也。不若未生,髑髏不願人問之勞是也。
然既生既知矣,將何以自免,日能以無生為生,不知為知,則於生何累,於知何有哉?
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五十一竟
#1趙練議本『虛』作『墟』。
#2『盟」為『明』之誤。
#3『率』為『年』之誤。
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五十二
武林道士褚伯秀學
秋水第二
河伯曰:世之議者皆曰:至精無形,至大不可圍。是信情乎?北海若曰:夫自細視大者,不盡;自大視細者,不明;夫精,小之微也;坪,大之殷也,故異便#1。此勢之有也。夫精粗者,期於有形者也。無形者,數之所不能分也;不可圍者,數之所不能窮也。可言論者,物之粗也;可以意致者,物之精也;言之所不能論,意之所不能察致者,不期精粗焉。是故大人之行,不出乎害人,不多仁恩;動不為利,不賤門隸;貨財弗爭,不多辭讓;事焉不借人,不多食乎力,不賤貪汙;行殊乎俗,不多辟異;為在從眾,不賤佞諂;世之爵祿不足以為勸,戮恥不足以為辱;知是非之不可為分,細大之不可為倪。聞曰:道人不聞,至德不得,大人無己。約分之至也。
郭註:目之所見有常極,故於大有所不盡,於細有所不明,直是目所不逮耳。精與大皆非無也,詛知無形而不可圍者哉!大小異,故所便不得同。若無形而不可圍,則無異便之勢。言意所不能及,何精粗之有?言意,有也;所以言意者,無也。求之言意之表,而入乎無言無意之域,而後至焉!大人者,無意而任天行,舉足而投吉地,豈出害人之塗哉?無害人而不自多其恩,應理而動,任物所能而位當於斯,非由賤之故措之斯職,各使分定,適中自任自足而已,理自無欲,故無可無不可,所以與俗殊,任理。而自然正直,榮辱不接於心,故玄同也。任物而物性自通,則功名歸物,故不聞。物各無失,則得名去,任物而已。約之以至其分,故冥也。
呂註:自細視大者,目力所不及,直不盡耳,非不可圍也。自大視細者,蝶螟棲蚊睫,視之而不見,直不明耳,非無形也。夫精粗者期於有形,無形者數不能分,不可圍者數不能窮,可以言論者物之粗,可以意致者物之精。道,則超乎言意,不期精粗焉。故大人之行,不出乎害人,性自然也;不多仁恩,非有為也。門隸,則以利為事。辭讓,則不爭。食乎力,則不借人。責汙,則反是。辟異,則以殊俗為事。佞餡,則從君親而非從眾也。凡此皆出於自然,世之爵祿刑罰不足以為勸懲矣;夫豈知是非之為分,細大之為倪哉,人能約分之至,至於無所分,此道人所以不聞,至德所以不得,而大人所以無已也。
疑獨註:經云天之蒼蒼其正色耶,其遠而無所至極耶,故自細視大者不盡,自大視細者不明。世之議者因其目力之所視,遂以為得,其愚甚矣!且天地者,空中之小物,自我觀之其大無極,非天地之大,特吾身之小耳!秋毫者,形中之細,自遠觀之則不可見,非秋毫無物,吾去之遠也;遺其目力,以神會之,則至大者亦可圍,至小者亦有形,此海若所以善議道而以理推之也。益至小為微,精則又小。坪者,糠也。自大觀之猶為細物,自精視之已為大之盛也。物之精粗可以意致,言論者極物而已,豈足以盡道?唯不言之言,耳所不能聞,意所不能察,有心者所不能得也,其可以精粗盡哉?大人者,自足於分內,雖不害人而仁恩及人,亦不多,因性之所有而不加益也。雖不為利動而不賤門隸。門隸,抱關而為食者也。貨財雖弗爭,亦不多辭讓以與人。事不假人,而食力不多。行雖殊俗,而辟異者少為在從衆故也。凡此所以為大人之行。高,不為夷、惠之清和;卑,不為盜踱之殘暴,又豈知爵祿之為勸,戮恥之為辱,與夫是非之分,細大之倪哉!故道無所聞,德無所得,由於大人之無己,盡其性分之內而至約也。
詳道註:大人之於天下,忘物以心,忘心以道,不出乎害人,疑多仁恩也而不多仁恩,貨財不爭,疑當辭讓也而不多辭讓;事焉不借人,疑多食乎力也而不多食乎力;行殊乎俗,疑多辟異也而不多辟異。不賤門隸以自貴,不賤責汙以自潔,不賤佞餡以自直。如是,則爵祿戮恥無所櫻其內,是非大細無足辨乎外,則几精粗之在夫言論意致者,亦奚容心哉!故聞非聞彼,得無所得,至於無己,則吾喪我矣!尚安有物哉?非約之以分而至其至者,不足以與此。
碧虛註:蝶螟莫適海涯,大鵬不顧蓬艾,所視有極,過量則殆矣!精坪不出於形,而未免於言論意致也。知恩利召害,故貨財不爭。雖行殊乎俗,常和而不唱。爵祿不足勸,戮恥不為辱,外其身也。是非不可分,細大不可倪,虛其心也。道人不聞,聞則可道也。至德不得,得則次失也。大人無己,己亦物也。以上皆約分之至,非自然而然也。
庸齋云:管中窺天者,不盡;鵬烏下視塵埃者,不明。無形之小,不可以數分,日毛日貧亦不可也;不可圍之大,不可以數盡,日秣日兆,亦不可也。精粗局於形,故可以言論意推;若小大皆無形,則非言意所極,不可以精粗論矣!雖不害物,亦不愛物,故曰不出乎害人,不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