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醉者之墜車,雖疾不死。骨節與人同而犯害與人異,其神全也,乘亦不知也,墜亦不知也,死生驚懼不入乎其胸中,是故運物而不摺。彼得全於酒而猶若是,而況得全於天乎?聖人藏於天,故莫之能傷也。復偉者不折鎖干,雖有技心者不怨飄瓦,是以天下平均。故無攻戰之亂,無殺戮之刑者,由此道也。不開人之天,而開天之天,開天者德生,開人者賊生。不厭其天,不忽於人,民幾乎以其真。
郭註:其心虛,故能御韋實。至適,故無不可,非物往可之。物與物何以相遠,唯無心者獨遠耳。同是形色之物,未足以相先,常遊於極,非物所制也。止於所受之分,冥然與造化曰新,終始者物之極,飾則二矣。不以心使氣,不以物離性,萬物皆造於自爾。若醉者之墜車,失其所知耳,非自然無心也。干將鎮郵與偉為用,然報偉者不事折之。飄落之瓦,雖復中人,人莫之怨,皆以其無心故也。不虞而知,開天也;知而後感,開人也。
開天者,性之動;開人者,知之用。性動者,遇物而當足則忘餘;斯德生也;知用者,從感而求倦而不已,斯賊生也。任天性而動,則人理自全。民之所患,偽之所生,常在於知用,不在於性動也。
呂註:天地之運,萬物之變,孰非氣邪?誠能守乎純氣,則不窒不熱不危,無足異也,凡以至虛而已,豈知巧果敢可得與哉?譬龍之為物,合而成體,則上極下蟠而無不至;散而成章,則入於無有而不可見,亦以氣而已。凡有貌象聲色,皆物也;物與物何以相遠?則奚足至乎先?均是色而已,先則未有物之初,色則物之已有,奚足以至純氣之守,至虛之遊乎?物之造乎不形,則非貌象聲色,故止乎無所化而不去矣。
夫得是而窮之者,將處乎不淫之度,則不繳不昧,適與之當而不過也。藏乎無端之紀,則始終相反乎此,不可得而窮也。遊乎萬物之所終始,則所謂造乎不形,而止乎無所化也。壹性,則不二。養氣,則不耗。合其德,以通乎物之所造,則性修反德,而與造物者同之乎不形。若是者,守全而無卻,物奚事入焉。夫全於酒者,死生驚懼不入其胸中;則藏於天而全之者;宜其物莫能傷也。常有司殺者殺,則人之遇之猶干將飄瓦而已。
此天下所以均平,雖伐國而無攻戰之亂也。開天者德生,以其併忘其無知無為也;開人者賊生,以其德有心而心有眼也。不厭其天,則開之而已;不忽於人,畏人之所畏也。民而知此,幾乎以其真矣。
疑獨註:純者不雜,守者致一。不雜則靜,致一則專。氣靜而有守,所謂專氣致柔是也,豈在知巧果敢之列。夫貌象聲色,物豈相遠,而世之所先者不知踐神明之容,特先之以喜怒之色,奚足以先乎物哉?凡物之所造,有形乃自於無形,有化乃自於無化,言神明之德,動靜皆存,得是而窮其妙理,以極於無形無化,物焉得而止焉。禮度有法,故不淫;道紀有本,故無端。
唯無終始,然後能終始萬物,故一其性而不二,養其氣而不害,合其德而不散也。若然,則通物所造而不爭,守其自然而不虧,物之自外來者安能入於我哉?此下又設三譬,醉者墜車得全於酒,而不能傷也;鎮干、飄瓦,以其無心而人不怨也。人之天,有為中之自然;天之天,無為中之自然。老子云:地法天,人之天也;道法自然,天之天也。德生者,不以知治國;賊生者,以知治國。不厭其人,不以人滅天也;不忽於人,不以天廢人也。
民幾乎以其真,言其化下也,以此而已。
碧虛註:以其密行,故能冥通。不遇虎兕,不避甲兵者,持守不雜,心無機巧也。物皆形色,孰為先後?有形則有所化,得是不形不化之道,故無有窮盡,物各自正矣! 彼謂潛行而不窒者,不越法度,含章藏耀,遊乎萬物之終始,歸乎太空而已矣!壹性、養氣、合德三者混一,與化同矣!其天守全,其神無卻,窒、熱、惴慄何事入焉?醉者之物莫能傷,亦猶是也。聖人蘊乎天理,鬼神莫睹其迹,有心有情則招折招怨矣。
故以之治身,則和暢;治國,則太平。不以知役知,而以忘去忘;忘機者德,役知者賊。不以有德自足,不以無知為失,則近乎真道矣。
庸齋云:純氣之守,守元氣而不雜也。貌象聲色,謂有形述。物皆拘於形,我若有迹,與物同耳,何以至乎未有物之先。人之不能見乎萬物之終始者,皆以迹自累,是色而已。前叔四字,後只舉色字,文法也。造物無形而止於無所化,言其無變易也。得此造化之理而盡其妙,則去乎有物之物遠矣!故焉得而止焉,不淫之度,一定之法,無端之紀,無窮之理,萬物之所終始,造化是也。壹性合德,與造物為一,故曰通乎物之所造。
曰天曰神,即此理之在我者,內既全而無卻,外物奚事入焉?醉者墜車、鎮干、飄瓦之喻極精密有理。人之天,猶有心;天之天,無心也。開天之天,自然之德也;開人之天,則心猶未化,六根皆為賊,況外物乎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