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若勿怪,何邪?吾所與吾子遊者,遊於天地。吾與之邀樂於天,吾與之邀食於地;吾不與之為事,不與之為謀,不與之為怪;吾與之乘天地之誠而不以物與之相櫻,吾與之委蛇而不與之為事所宜。今也然世俗之償焉!凡有怪徵者,必有怪行,殆乎,非我與吾子之罪,幾天與之也!吾是以泣之。無幾何而使梱之於燕,盜得之於道,全而齋之則難,不若刖之則易,於是乎刖而齋之於齊,適當渠公之街,然身食肉而終。
郭註:夫所以怪,出於不意故也。吾所遊者,不有所為,隨所遇於天地耳。循常任性,脫然自爾,斯不為也。順而無擇,有功於物,物乃報之,吾不為功,而償之何也?無怪行而有怪徵,故知其天命也。為而然者,勿為則已。不為而自至,則無可奈何,故泣之。後使梱於燕,為盜所所得,全恐其逃,刖之則易售也。
呂註:言此者明九方以相知之,不若子茶以道揆之。子茶與其子遊於天地者,皆至人衛生之經。而有怪徵焉,知其天與,非有以取之也。
疑獨註:室西南隅,曰奧,未地,屬羊。束南隅曰突,辰地,屬鶉。羊因牧而有,鶉因田而獲,人事也。羊生於未,鶉生於辰,天理也。未嘗為此人事,何為有酒肉之怪,此言陰陽性命之理,非人所能避也。吾與梱遊於天地,遇於天者不辭而樂之,遇於地者不辭而食之。不與為事,與之為道也。不與為謀,與之為理也。不與為怪,與之為常也。故能乘天地之誠而不與物櫻,世俗與宜者,吾未嘗為也。今乃有與國君同食之徵,是世俗之所願者償其形耳。夫有不常之徵者,鈴有不常之行,我與吾子皆無之而有此徵者,天與之也。凡事之至於極者,聖人皆歸之於天。天所以出命者,則安而已矣。渠公,富商之家。
碧虛註:至於是極,遇福而懼。父則不祥,言其拒福。酒食入鼻口,言外養之厚。不知所自來,言無功受祿,猶未嘗牧田,羊鶉忽生於室,為可怪也。遊於天地,合乎自然。邀樂於天,樂其俗。邀食於地,甘其食。不為則守中,不謀則率性,不怪則守常,乘天地之誠,體道也。不與物相櫻,順理也。不與為事宜,無也。真功無迸,而世事有償。怪行既無,則幾於天與,雖定分莫逃而不無憂懼,是以泣也。九方致以衍自信,而子茶以道獨明。是故修為而不免息,皆命也夫。
吳儔註:九方致衛窮於有數,知盡於有限,故其相梱也,知與國君同食以終身之為祥,而不知遭刖以傷生,不祥莫大焉。然則子茶之出涕,徵也夫。
《鬳齋口義》:未嘗牧,未嘗田,而羊鶉生於室,異事也,喻我與吾子無求於世,安得有與國君同食之事?吾順天自樂,適地自養,無事無謀,不與為異而一循乎自然,不敢應乎事惡知宜不宜,我方樂於無為而彼所云若此,是有此世俗之債未償,誠怪徵也。吾子不應得之將來必有怪行。渠公之街,臨街之門為閒者也。九方致以術而知人,子鳶以理而占事。術相者知食肉之祥而遺其刖,理占者懼分外之福而安於常然。則關乎定命,人力莫移,安知術之不通乎理,理之不包乎術?又何祥不祥之辯?請觀夫塞翁之馬,蕉中之鹿,其得失果何如哉!知命者,聽之而已。今子茶以未嘗牧田而羊鶉忽生,莫知其所自來亦惡得不怪,且我與吾子樂天之道,食地之利,不從事乎詭異之謀,而與之乘天地之正,故於物無櫻,於事忘適,一任乎自然之道,而乃謂將與國君同食,此世俗之願,非吾望也。無怪行而有此怪徵,幾天與之。既知其天與?又何以泣為?益至人燭理之微,慮事之變,知福之盛又出於禍之極,未有無因而至者,是以不免乎泣也。無幾何而下,具迷禍福倚伏之機。相者謂與國君同食,後乃食於渠公之街。
音義註:渠公,齊之富室,為街正,以此與遺刖而論則相術未為全驗,不若理占之近道而無所希倖也。
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七十九竟
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之八十
武林道士褚伯秀學
徐無鬼第六
齧缺遇許由曰:子將奚之?曰:將逃堯。曰:奚謂邪?曰:夫堯,畜畜然仁,吾恐其為天下笑。後世其人與人相食與。夫民,不難聚也;愛之則親,利之則至,譽之則勸,致其所惡則散。愛利出乎仁義,捐仁義者寡,利仁義者衆。夫仁義之行,唯且無誠,且假夫禽貪者器。是以一人之斷制利天下,譬猶一覜也。夫堯知賢人之利天下,而不知其賊天下也,唯外乎賢者知之。有暖妹者,有濡需者,有卷婁者。所謂暖妹者,學一先生之言,則暖暖妹妹而私自悅也,自以為足矣,而未知未始有物也,是謂暖妹者也。濡需者,豕蝨是也,擇疏鬣自以為廣宮大囿,奎蹄曲限,乳間股腳,自以為安室利處,不知屠者之一旦鼓臂布草操煙火,而己與豕俱焦也。此以域進,此以域退,此其所謂濡需者也。卷婁者,舜也。羊肉不慕蟻,蟻慕羊肉,羊肉羶也。舜有羶行,百姓悅之,故三徙成都,至鄧之墟而十有萬家。堯聞舜之賢,舉之童土之地,曰冀得其來之澤。舜舉乎童土之地,年齒長矣,聰明衰矣,而不得休歸,所謂卷婁者也。是以神人惡衆至,衆至則不比,不比則不利也。故無所甚親,無所甚疏,抱德煬和以順天下,此謂真人。於蟻棄知,於魚得計,於羊棄意。以目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