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獨註:道術無乎不在,方術則有在矣。言道之體無不在,道之用未嘗無在。或謂之神謂之明,或謂之聖謂之王,或降或出,或生或成,是果有在乎?夫神者,明之藏;明者神之顯;聖、者,王之貽;王者,聖之變;游一,圓融和會,使之無間,猶一四時之取不同,所以成歲功測一。曰天曰神曰座曰聖君子,百官,其本末精粗雖不同,皆不離乎一而已。出而有刷者,宗生而不粗者,精。真者,精誠之至,合天德而通乎道。
謂之聖人四者,非同非異,出人殊透,聖人出而為君子,則道德散而為化義;禮樂又散而為法名操稽,以備百官之用,又君子之緒餘也。聖人散道以歡用,故有法;散同以立異,故有分。百官迷法而不及道,言分而不,及用。名者,實之賓;表者,裹之外。百官充名而不盡實,充表而不及裹,所操者行而有驗乎外,所稽者智而決出乎果。其數一二三四,即名法守具也。器有小大,識有遠近,故百官以此相齒。以事為常,以衣食為主,所以養民也。
化之而蕃息,居之而富藏,老弱孤寡有以給,神明天地有以配;然後育萬物,使之順性,和天下,使之時應而其澤流於百姓也。本數言其精,末度言其粗,明而有係此道所以備而無乎不在也。其微而在性命者,可傳以心法;所不能傳,可有諸己。史所不能有,明而有數度中《詩》、《書》者,法史,搢紳能明之。《六經》各有所道,同歸于治而已。夫老、莊之槌提仁義,欲矯枉以歸直也。
矯之太過,又歸於枉,至此獨以聖人《六經》為言,所以矯向之過枉者耳。《六經》判而百家各是其所是,道術所以不明,時稱道於。,不能以心體之,致聖賢閣而不明。道德,二而不一,各為其所欲為,私察以為知,私好以為仁,所以寡能備天地之美,稱神明之容。其於內聖外王之道,必不合矣。
碧虛註:天下方術,各成一家,以求有用於世,道惡乎在哉?言醇英已去,糟粕徒存也。然神降明出,由於有道;聖生王成,非有二途。以窈冥為宗,天人也;精粹而無雜,神人也;守真而不偽,至人也;若乃宗自然之理,本不德之功,行虛通之途,逃神妙之機,斯乃治世聖人居域中之大,統上三名者也。次論君子百官以仁義禮樂治天下,熏然慈和,惠及萬物,立法以定職分,授名以表性行,觀操以驗才能,稽老以次黜陸,皆有術數存焉。
道不足則用法,法不足則用術,術不足則用權,權不足則有勢,勢不足則反權,權反術,術反法,法反道,道則無為而自化也。術者人君之密用,群下不可妄窺;勢者制物之利器,群下不可妄為。君有術而臣得窺,非術之奧者;君有勢而臣得為非,勢之重者。要在先正名分,不相侵奪,然後術可施而勢可專也。百官以事相齒,亦不出乎一二三四之序,法名操稽之目,用以教養萬民,使無失業而已。太古之時,無法而自備,非設法以備之也。
配神明,則鬼無靈響;醇天地,則四時常若;育萬物,則年穀常豐;和天下,則人無夭惡;所以仁及草木,信及豚魚者,由乎明本數、係末度也。主無為而尊,本數也,天道也,分守也;臣有為而累,末度也,地道也,原省也。本末之分,在審之而已。此道六通四辟而無礙。凡天地秋毫,神靈形器,推移轉徙,無有入於無問也。
其在陰陽、律歷、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者,其數散於天下,百家之學時稱道之;及其朴散時漾,世道交喪,察察以自好,不能相通為用,故聖王之道不明,而人各為其所歌為,往而不反,日遠乎道矣。道術為天下裂,學者之不幸也。
鬳齊云:莊子於末篇論古今之學,猶《孟子》末篇聞知,見知。自篇首至將為天下裂,是箇冒頭總序。方隨家數言之,以其書自列於家數中。鄒魯之學乃迷於總序,則知此老亦以其所著書多矯激之言,未嘗不知聖門之學為正。人皆以其學為不可加,言人人自是。古之道術,與化術、心術字同。惡乎在,即無乎不在,有時中之意。言學雖不同,而道無不在也。神降明出,何由而見。聖生王成,即天地生成之理,皆原於一。一,謂造化。
曰宗、曰精、曰真,皆與一字同,但作文如此。以天為宗至以道為門,皆無為自然之意。兆於變化,則原於一。熏然慈仁,以氣象言。法有區別。名有操準。其所驗次,亦各有據。一二三四,言其纖悉明備。以衣食為主,教民務耕桑,以老弱孤寡為意,發政施仁之本。配神明四句,言功用之大。本末,即精粗。六通四辟,無施不可也。次序《六經》之學,分明是說孔子。
及散為百家衆技,天下多得其一端而察然以自夸,猶耳目之不能相通,於天地神明有所不備矣。內聖,體也。外王,用也。內外之道不明,人各以其所欲為而自為方術,迷而不反。道術將為天下裂一句,結得甚力。此篇首論當時學者,各殉已能,以有所施用為不可加,而不知無為自然之妙理,所以遠乎道。然則古之道術果惡乎在?日無乎不在。後人自為其方,有以間之,國異家殊,而流為方術矣。
夫道術者,所以配神明而行治政,厚風教而通物情,使民由之不知,歸於自化。上古聖君所以端拱無為,而視天民之阜也,其神明之所降出,則由事感而應,雖為非為。聖生王成,斯又神明施化之效。自不離於宗至謂之聖人,所以成乎天,則聖者之事,而神至在其中。自以仁為恩至謂之君子,所以成乎人,則王者之事,由道而見於治,故以內外言之。次叔法、名、數、度,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,皆先王政治之具,得其人而後行者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