疏:善士於愛欲無所造作,如客對主人,但儼然肅敬爾,雖於愛欲如客對主人,而為善之行,不凝滯於物,泱然若春冰之散釋,無留礙爾。
敦兮其若樸,
疏:敦,敦厚也。樸,質樸也。言雖不凝滯於物,而絕浮競,其德行敦厚,若質樸無所分別。
曠兮其若谷,
疏:曠,寬也。言善士懷道抱德,宇量曠然寬大,於物悉能含受,如彼虛谷,無不包容。
渾兮其若濁。
疏:善士心照清靜,而能容物,和同光塵,不自殊異,渾然如濁,物莫能知。
孰能濁以靜之,徐清?
疏:因上文云若濁,便舉水之澄清,以况善士之心無染,則自然靜止。孰能於世間愛欲混濁之中,而以清靜道性而靜止之,令愛欲不起,亦如水濁而澄靜之,令徐徐自清乎?孰,誰也。
孰能安以久,動之徐生?
疏:此教於法無滯也。誰能以清靜之性靜止愛欲,如水之性。已得徐清,若便安於此清,而久滯,滯則非悟,未名了出,當須更求勝法,運動增修。為道既損之而又損,按行亦次來而次滅,則清靜之性,不滯於法,而徐動出也。生猶動出爾。
保此道者,不欲盈。
疏:滯法安清,是名盈滿,故云若欲保全此徐清徐生之道,當須無所染著,得無所得,令復滯清求生,是傷盈滿,則妨道行,故云不欲。
夫惟不盈,故能弊,不新成。
疏:夫能無所凝滯,以至無為,於法無住,不盈滿者,常以新證之法為弊薄,更求勝法,不以為新成,而便滯著矣。
致虛極章第十六
前章明玄通之士常保道而不盈,此章明守靜之人必歸根而復命。復命為知常之要,守靜是致虛之由,文相次以轉,明理同歸於道用,故知常則明了,行道乃久長。
致虛極,守靜篤。
疏:虛極者,妙本也。言人受生皆稟虛極妙本,是謂真性。及受形之後,六根愛染,五欲奔馳,則真性離散,失妙本矣。今欲令虛極妙本必自致於身者,當須守此雌靜,篤厚性情而絕欲,無為無狹而不厭,則虛極妙本自致於身。亦由水之流濕,火之就燥矣。致者,令必自來,如春秋致師之義爾。
萬物并作,吾以觀其復。
疏:此明守靜篤必致虛極之意。夫萬物萬形,動作不同,及觀其歸復,常在於本,《易》曰:雷在地中,復。復者,反本之謂也。故靜則歸復,動則失本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