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存一氣,但令其虛,虛即降和,和理自暢,雖則不緣想受納和,強假意名,既非境識所存,是以於思無有。老子曰:用其光,復歸其明。
是法如是持。
如是內存泰和,泰和之法和暢,則是法皆遣,遣法無住,復何所持,以不持為持,故云是法如是持也。
莫將心緣心,
心者,發慧之質,想受之器也。正受則發慧,邪受則生想。言人若能氣和於中,心正於內,內照清冷,則正慧湛然,鑒明而塵垢不上,淵停而萬象俱見。見象無主,謂之常心,若以心得心,緣心受染,外存諸法,內無慧照,常心既喪,則和理亦虧矣。故莊子曰:得其心,以其心,得其常心,物何為最之哉。
還莫住絕緣。
夫以心緣心,則受諸受,若正受生慧,自得常心,慧心既常,則於正無受,何等為綠,既無緣心,亦無緣絕,湛然常寂,何所住乎?老子曰:損之又損之,以至於無為也。
心在莫存心,
慧照湛常,則云心存,於絕無住,故日莫存心照,既不將而隨迎心緣,則無絕而無住矣。
真則守真淵。
真者,謂常心慧照,清冷不雜也。若湛彼慧源,寂無所染,既無知法,亦無綠心,則泰和含真,本不相離;故云守爾。
修理志離志,
理者性也,志者心有所注也。若絕外境受此心也,則性受也。言修性者心有所注,但得遍照,若外塵已絕,境識無注,離形去智,同與大通,性修反初,圓照無滯,內外俱淨,玄之又玄,則離於注想矣。
積修不符離。
上令修性離志,則內外俱寂,無起住心,亦無空心,坐忘行忘,次來次滅,若積聚修習,不能忘泯,起修一念,髮引千鈞,內照既搖,外塵咸起,則與彼離志不相符合矣。
志而不修志,
若心無所注,則何由漸悟,鈴因所注而得定心,故云志也。不修志者,明離志而不積修,忘修而後性定,則寂然圓照。
己業無己知。
因心注而慧業清冷,故云己業。內忘諸己,外忘諸物,於慧照心無毫芒用,則於己業自忘知,故云無己知。
諸食氣結氣,
夫一熙凝結,以和泰和,和一皆泰,則慧照常湛。今口納滋味,以充五藏,身聚泡沬,載其形,生受體於地,凝濕於水,稟熱於火,恃息於風,四綠結漏,皆非妙質,故緇涅一氣,昏汨泰和,令生想受則動之弊穢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