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依形生,精依氣盈。交相養而不失其和者,養生之主也。若夫虛囂恃氣,與物為鬥,則將精耗神斃,時有盲忘之失,近死之徵矣。是故聖人弱其形,和其氣,韜其神,而得九守之道。聖人豈欺我哉?希聖亦聖,希賢亦賢。
守樸
老子曰:所謂真人者,性合乎道也,故有而若無,實而若虛,治其內不治其外,明白太素,無為而復樸,體本抱神,以游天地之根,芒然仿佯塵垢之外,逍遙乎無事之業,機械智巧,不載於心,審於無假,不與物遷,見事之化,而守其宗,心意專於內,通達禍福於一,居不知所為,行不知所之,不學而知,弗視而見,弗為而成,弗治而辯。
感而應,迫而動,不得已而往,如光之懼,如影之效,以道為循,有待而然,廓然而虛,清靜而無,以千生為一化,以萬異為一宗,有精而不使,有神而不用,守大渾之樸,立至精之中,其寢不夢,其智不萌,其動無形,其靜無體,存而若亡,生而若死,出入無間,役使鬼神,精神之所以能登假于道者也,使精神暢達,而不失於元,日夜無隙,而與物為春,即是合而生時於心者也。
故形有靡而神未嘗化,以不化應化,千變萬轉,而未始有極,化者復歸於無形也,不化者與天地俱生也,故生生者未嘗生,其所生者即生化,化者未嘗化,其所化者即化。此真人之游也,純粹之道也。
真人守大渾之樸,游天地之根,同乎大通,廓然無眹。惟不有我,故不無物,人笑亦笑,人哭亦哭,千變萬化而未始有夫極也。化者復歸於無形,而有化不化。不化者,與天地俱生,而有生不生。前之九守,後之守樸,則是一變為九,而十復為一。夫是之謂與造物者游。
通玄真經纘義卷之三竟
#1 愛:原作『授』,據聚珍本改。
#2 骸:原作『體』,據聚珍本改。
#3 世:原作『時』,據聚珍本改。
#4 守:原作『中』,據聚珍本改。
#5 制度:原作『席制』,據聚珍本改。
#6#7 則:原作『即』,據聚珍本改。
通玄真經纘義卷之四
南谷子杜道堅纂
符言篇
老子曰:道至高無上,至深無下,平乎準,直乎繩,圓乎規,方乎矩,包裹天地,而無表裏,洞同覆蓋,而無所礙,是故體道者,不怒不喜,其坐無慮,寢而不夢,見物而名,事至而應。
符以示信,言以達誠,世有謂符命、符璽、金符、玉符者,以能示信達誠,此感彼應,故曰符言。夫道高下無極,遐邇貫通,無形無名,有情有信。聖人體道,不私喜怒,見物而名,事至而應。不言之言,可以符信。
老子曰:欲尸名者必生事,事生即舍公而就私,倍道而任己,見譽而為善,立名而為賢,即治不順理,而事不順時,治不順理則多責,事不順時即無功,妄為要中,功成不足塞責,事敗足以滅身。
名者殺身之具,聖人所戒。夫欲尸名者,必違天悖道,舍公就私,要譽立名,生事害眾。故治不順理,功不掩責,事敗滅身,信不誣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