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不堅正也。妖由人興,人無舋焉,妖不自作。人棄常則妖興,故有妖。厲公入,遂殺傅瑕。使謂原繁日:傅瑕貳,周有常刑,既伏其罪。納我而無二心者,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,吾願與伯父圖之。且寡人出,伯父無惠言。入,又不念寡人,社稷有主而外其心,寡人憾焉。對曰:先君桓公命我宗人典司宗拓。社稷有主而外其心,其何貳如之?苟主社稷,國內之民,其誰不為臣?臣無二心,天之制也。子儀在位十四年矣,而謀召君昔#2,庸非二乎?莊公之子猶有八人,若皆有官爵行賂勸貳,而可以濟事,君其若之何?臣聞命矣。乃縊而死。
非其神不傷民,聖人亦不傷民。
注:鬼見神怪則傷人,聖人有為則傷人。今神所以不見神怪而傷人者,蓋以聖人無為清靜故爾。
疏:所言神不傷人者,豈但神靈無效而不能傷害於人,而聖人以道臨人,無為不擾,百姓自正。故云聖人亦不傷人。則鬼神不能見怪以傷人者,由聖人以道往天下爾。將欲發明聖德,故重云亦不傷人。
義曰:聖人行大道以君臨,鬼神稟聖德而自靜。既絕有為之擾,自無見怪之傷。此乃鬼神化聖人之道德,不敢傷人,聖人以清靜垂衣,不勞役於群庶也。
夫兩不相傷者,故德交歸焉。
注:鬼神傷人,則害國虧本。聖人傷人,則匱神乏祀。今兩不傷物,故德交歸。
疏:兩者,謂聖人與神也。夫人,國之本,亦神之主者。鬼神傷人,則害國之本;聖人傷人,則匱神之主。兩不傷害人,故德交歸。豈惟神聖獨豐,抑亦兆人咸賴。
義曰:人為邦本,本固則邦寧。人為神主,主安則神享。聖人以道為理,既不傷於人,鬼神感聖之功,亦不害於物。兩者相悅,二德交歸。《春秋》隨季良諫隨侯曰:夫神依於人。人者,神之主也。《尚書□甫刑》曰:一人有慶,兆民賴之。十億曰兆,舉其多也。天子以道不傷於人,神感其化,兩無傷害,四海並安,故云兆民咸賴。賴,倚賴也。匱,乏也。虧,損也。此蓋顯明以道為國,其利弘多,不唯寰海宅心,信亦鬼神賓服。理身若此,何妖惑之能干耶?人為神主者,《春秋》僖公十九年,宋桓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睢之社,司馬子魚曰:古者六畜不相為用,小事不用大牲,而況敢用人乎?祭祀所以為人也。夫人,神之主也。用人,其誰享之?齊桓存三亡國以屬諸侯,義士猶曰薄德,今君一會而虐三國之君,言執滕子用鄫子也,又用諸淫昏之鬼,將以求霸,不亦難乎?得死為幸。恐其亡國也。子魚,宋公子目夷也。睢水自汴入泗,而有妖神,東夷殺人以祭之焉。六畜不相為用者,如祭馬祖,不可用馬,況用人乎?今聖人以道育之,鬼神交福,兩不相咨,可謂玄德乎。
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四十一竟
#1所謂三時:據《左傳》,『三時』當作『馨香』。
#2而謀召君昔:據《左傳》,『昔』當作『者』。
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四十二
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
大國者下流章第六十一
疏:前章明以道莅物,則其德交歸。此章明以德下人,則物歸謙讓。初標大國用謙,故能攝化。次故大國下叔大小各得所欲。後故大國者偏戒大國特宜用謙。○義曰:謙乃德基,下為貴本。大國以謙為用,則小國歸仁。巨海以下為資,則百川朝會。故喻牝以柔勝,政以靜彰,故大國以謙下聚人,小國以卑順奉上,各安其位,互得其宜。理國理身,斯為至訓矣。《春秋》昭公三十年,鄭游吉對晋大夫士景伯曰:小國事大在恭其時命,大國字小在恤其所無。先王之制也,取備而已。所以交其好也。此固大小國切於用謙,不在乎以大制小矣。
大國者下流,天下之交。
注:下流者,謙德。大國當下流開納,則天下之人交至。
疏:江海處眾流之下,百川委輸,故曰下流。施之於人,是謙德也。夫人君者有道則國存,無德則人散。故處大國者,當下流開納,令天下之人交會而至,則能全其大。故曰下流天下之交。
義曰:蠢蠢群生,君為司牧,開邦立國,道德為先。德以下人,道以育物,國益大而心益下,人愈歸而君愈謙,億兆樂推,遐邇交會,不其韙歟?
天下之交,牝。牝常以靜勝牡。
注:天下之交疊出前文,以結下流之義也。
疏:天下之人所以交會至者,由大國謙下之故。喻如牝者,常以雌靜為牡動所求。此云以靜為下,則明牝常以雌靜而能勝牡者,由以安靜為下故爾。
義曰:靜以理身,必氣和而神暢。靜以理國,必德廣而人歸。以靜為下,斯之謂矣。
故大國以下小國,則取小國。
疏:故者,仍上之文,以結成前義也。言大國之君所以不事威武而用謙卑之德,以柔服之者,將欲懷來附庸之君,取其小國之人,而為臣妾爾。
義曰:大國以謙靜率人,人所親附,不施威武,不恃權謀,故小國懷仁,求為臣妾,國愈廣而眾愈繁矣。大國能安撫小國,如晋為盟主,而衛國逐其君而立剽,晋欲討其罪。晋侯問故於中行獻子,偃對曰:不如因而定之。伐之未必得志,而動諸侯。史供有言曰#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