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曰:《論語□子罕篇》孔子曰:可與共學,未可與適道。可與適道,未可與立。可與立,未可與權。此言人適於學,或得異端,未能之於道,或能之於道,未能有所立,未必能權。權者,量其輕重也。棠棣之華,偏其反而,豈不爾思,室是遠而。此逸詩也。棠棣,栘也,其花先反而後合。賦此詩,意蓋喻權道,先逆思後至於大順也。思其人而不得見者,其室遠也,以言思權而不得見者,其道遠也。子曰:未之思也,夫何遠之有?
言思者當其反,是不思所以為遠,能思其反,何遠之有?言權可思知,惟不知思耳,思之有次序,斯可知也。故謂權道者,為國之利器,用須得其人,得其人則反俗而合道,非其人則反而為亂矣。
弱者道之用。
注:此明實也。弱者,取其柔弱雌靜。柔弱雌靜者,是聖人之所實處,實道之常用,故云弱者道之用。
疏:此明實道也。人皆賤弱而貴強,是知強梁雄躁者,是俗之用也。道以和柔而勝剛,是知柔弱雌靜者,是道之常用。故云弱者道之用。
義曰:道先柔弱,俗貴強梁。柔弱為保生之徒,強梁為取敗之本。經云強梁者不得其死,吾將以為教父。執此以訓,使人棄強守柔,捨躁歸靜也。夫教有權實兩門,上士達識,以實教示之,自然冥合,中於道智。下士則以權教悟之,亦猶將欲奪之,必固與之之義耳。理國之道,務先愛民,民為國本,不可棄也。然而上古淳朴,與道相符,故以實教教之。末代澆季,奸詐互興,則以權教教之。
權教者,先以善道誘之;不從,以恩賞勸之;勸之不從,以法令齊之;齊之不從,以科律威之;威之不從,以刑辟禁之。刑辟者,所謂五刑之屬也。謂刻其顙而涅之,為墨刑;截其鼻為劓刑;男子去其勢、婦人幽閉,次於死也,禁其淫也,曰宮刑;刖其足,曰剕刑;處死曰大辟。五刑者,先定其兩造之詞。兩造具備,聽於五辟。五辟簡字,正于五刑。五刑不簡,正於五罰。言從輕也。五罰不服,正于五過。不應罰者,正於五過,而從赦免。
五過之疵,其罪惟均,刑疑從罰,罰宜從赦。將用刑,猶當嚴敬天威,不可輕用刑也。故墨刑之罰百鍰,劓刑二百緩,剕刑五百鍰,宮刑六百鍰,大辟千鍰。所謂金作贖刑是也。墨劓之屬各千,剕刑之屬五百,宮刑之屬三百,大辟之屬二百,故五刑之屬三千。其言鍰者,黃鐵為之,鍰重六兩。《書》云:功宜惟重,罪宜惟輕#1。雖權法以禁勸於人,而聖人哀矜之道,好生之心,亦云至矣。故勸教之所不及,而後用刑也。
是故刑之使民懼,賞之使人勸,勸以趣善,懼以止惡。雖刑之及人謂為害也,而懲一勸百,被刑者寡而從善者眾。如櫛髮焉惜而不櫛,踰旬而一櫛則棄者多矣,旦旦櫛之,理者多矣。權教者,帝王南面之術也。理身者體柔順之道,去剛強之心,久而勤之,長生何遠乎?
天下之物生於有,有生於無。
注:實之於權,猶無之生有。故行權者貴反於實用。有者必資於無,然至道冲寂,離於名稱,諸法性空,不相因待。若能兩忘權實,雙泯有無,數輿無輿,可謂超出矣。
疏:言天下有形之物,莫不以形相禪,故云生於有,窮其有體必資於無。
義曰:無者道之本,有者道之末。因本而生末,故天地萬物形焉。形而相生,是生於有矣。考其所以,察其所由,皆資道而生,是萬有生於妙無矣。能自有而復無者,幾於道矣。若執有而不移者,趣於終矣。《莊子□知北遊篇》夫子謂冉求曰:未有子而有孫,可乎?是祖父子孫世世相續,形形相生,天地萬物皆形而相生者也。理身養神以存形,形可長久。勞形而役神,神將不守。神因形而生,神從道而稟。
神形俱全,可以得道,形滅神遊,道何求哉?理國者執法以訓人,人趣善矣。人趣於善,而和氣應之,國泰民和,隆昌之道也。
疏:故《列子》曰:形動不能生形而生影,無動不能生無而生有。故曰虛者天地之根,無者天地之源。言此者,欲令眾生窮源識本,而悟道爾。權實亦然。故注云實之於權,猶無之生有也。
義曰:形動不能生形者,《列子□天瑞篇》曰:《黃帝書》云:形動不能生形而生影,聲動不能生聲而生響。此言有形必有影,有聲必有響。自然而並生,俱出俱沒,豈相資先後而差哉?非謂影隨形生,響因聲出,而立為喻,此自然相感,因待之理也。道以妙無生成萬物,謂之自然。物之生物,形之生形,謂之因緣。言物之形兆,大若天地,微若昆虫,皆資自然妙道氣化而成,然而因形緣類,更相生,更相成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