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國之象也。胸腹之位,猶宮室也。四肢之別,猶郊境也。骨節之分,猶百官也。神,猶君也。血,猶臣也。氣,猶民也。知理身則知理國矣。愛其民,所以安國也。吝其氣,所以全身也。民散則國亡,氣竭則身死。亡者不可存,死者不可生。所以至人銷未起之患,理未病之疾。氣難養而易濁,民難聚而易散。理之於
無事之前,勿追之於既逝之後。子助之焉。 虛其心,
注:心不為可欲所亂,則虛矣。疏:夫役心逐境,則塵事汨昏;靜慮全真,則情欲不作。情欲不作,則心虛矣。莊子云:虛室生白。謂心虛則純白自生也。故曰虛其心也。義曰:惟道集虛,虛心則道集於懷也。道集於懷則神與化遊,心與天通,萬物自化於下,聖人自安於上。可謂至理之代矣。虛室生白者,《莊子□人間世篇》之詞也。室者,心也。視有若無,即虛心也,心之虛矣,純白自生。純白者,大通明白之貌也。
《內觀經》云:夫心者,非青非赤,非白非黃,非長非短,非圓非方,大包天地,細入毫芒,制之則止,放之則狂,清净則生,濁躁則亡,明照八表,暗迷一方。人之難伏,惟在於心。所以教人修道,即修心也。教人修心,即修道也。心不可息念,道以息之。心不可見,因道以明之。善惡二趣,一切世法,因心而滅,因心而生。習道之士,滅心則契道。世俗之士,縱心而危身。心生則亂,心滅則理。所以天子制官僚,明法度,置刑賞,懸吉兇,以勸人者,皆為心之難理也。
無心者,令不有也。定心者,令不惑也。息心者,令不為也。制心者,令不亂也。正心者,令不邪也。净心者,令不染也。虛心者,令不著也。明此七者,可與言道,可與言修其心矣。
實其復,
注:道德內充,則無矜徇,亦如屬厭而止,不生貪求矣。疏:腹者含受之義,足則不貪。欲使道德內充,不生貪愛,故云實其腹。注云屬厭而止者,《春秋傳》閻沒、汝寬諫魏武子之詞也。欲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,屬厭則足,而不貪也。義曰:夫心者,嗜好無窮,腹者含受有足。心無窮故虛之,腹有足故實之。心虛則眾慾不生,腹實則貪求自止。懷忠信,抱質樸,可謂德充於內矣。《春秋》者,魯史記之名也。記事者以事繫日,以日繫月,以月繫時,以時繫年。
年有四時,故錯舉以為名也。天子有史官,諸侯有國史,楚謂之檮杌,晉謂之乘,魯謂之春秋。孔子述經,左丘明為傳,起周平王四十八年,魯隱公元年,太歲丁已歲星在降婁,當晉鄂侯二年、衛桓公完十三年、蔡宣公考父二十八年、鄭莊公寤生二十二年,曹桓公終生三十五年、齊僖公祿父九年、楚武王達十九年,秦文公四十四年、宋穆公和七年、陳桓公鮑二十三年、燕穆公十八年,乃《春秋》之始年。至魯哀公十四年,周敬王三十九年,太歲戊午,凡二百四十二年。
歷周一十四王,魯一十二公,行事當晉定公午三十一年、衛出公輒十二年、蔡成公怡十年、鄭聲公勝二十年,齊簡公嘉四年、楚惠王章八年、秦悼公十一年、宋景公頭曼三十六年,陳閔公越二十一年、燕敬公六年、吴夫差十五年,乃《春秋》獲麟絕筆之年也。其書凡三十卷,三十五萬二千二十五言,十九萬四千五百九十字本,十五萬七千九百六十六字解,晉征南將軍杜預字元凱註。閻沒、汝寬諫者,《春秋》昭公二十八年,晉魏獻子舒為政,以其子戊為梗陽大夫,今晉陽也。
冬,梗陽有獄,戍不能斷,以其獄上於獻子。訟人之太宗以女樂為路,魏子將受之,戊謂魏子二大夫閻沒、汝寬曰:主以不賄聞于諸侯,若受梗陽之賄,貪莫甚焉。吾子必諫。皆許諾。退朝,待于庭。饋入,魏子召二大夫食,比置,三歎。既食,使坐。魏子曰:吾聞諸伯叔,諺曰惟食忘憂。吾子置食之間三歎,何也?同辭而對曰:他人賜二小人酒,不夕食。饋之始至,恐其不足,是以一歎。中置,自咎曰:豈將軍食之而以不足。是以再歎。及饋之畢,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,屬厭而止。
是以三歎。魏子辭梗陽之賄。獻,謚也。疏云武子,則武子名顆,謚曰武。閻沒汝寬二大夫諫武子之言,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。腹則易足,心則難滿。欲其息貪,不受梗陽之賂。小人腹飽,猶知厭足,君子之心,亦宜然矣。《春秋》美之。魏氏納諫,所以興也。
弱其志,
注:心虛則志弱。
疏:志者心之事,事在心曰志。欲令心有所行,皆守柔弱,故知心虛則志弱矣。 義曰:《詩序》曰:在心為志。夫心之所起為志,所行為事。
左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