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滯於法,則道不能通。滯於言,則意不可盡。故令於法不滯,轉更增修,於言不滯,旋新悟入。次來次滅者,《西昇經》云:子能按行,次來次滅。此喻小乘有為之法,以教初門,既得其門,漸以中乘之法,以熟其行,既熟其行,乃以大乘之法,令忘其執,則目凡而得證,累證而階聖,雖仙真聖果二十七品,而所修之行不可執滯,斯謂徐生徐清、次來次滅之旨也。
保此道者不欲盈。
注:欲保此徐清徐生之道,當須無所執滯。若執清求生是謂盈滿,將失此道。故云不欲盈爾。
疏:滯法安清,是名盈滿。故云若欲保全此徐清徐生之道,當須無所滯著,得無所得。今復滯清求生,是傷盈滿,盈滿則妨道。故云不欲盈。
義曰:能明次來次滅之法,是得徐清徐生之要。保此要旨,不滯滿盈,當契下句之理。
夫唯不盈,故能弊不新成。
注:夫唯不盈滿之人,故能以新證之,行為弊薄,不以其新成而滯著。
疏:夫能無欲凝滯,以至無為,於法無住不盈滿者,常以新證之法為弊薄,更求勝致,不以為新成而便滯著爾。
義曰:既了舊法,又證新法。謂自小乘入中乘道也。中乘之道或權或實,猶滯於修,又捨此權實有修之門,求入大乘無為之趣。若執於修著,不悟無為是曰新成,還為盈滿,故當損之又損,階麤入妙矣。其於國也,則古之聖主賢臣,謂之善為士者,玄通道德,德不可稱。猶復如冬涉川履冰為懼,畏鄰表戒,若客無為,通變從民,屈伸不滯而冰釋,含容若谷,懷抱樸素。以訓人政昏昏
而外濁,心明明而內照,無滿溢驕盈之變,守弊薄不新之規,祚必延洪,人其清泰。淳古之跡,復何遠哉?
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十四竟
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十五
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
致虛極章第十六
疏:前章明玄通之士常保道而不盈。此章明守靜之人必歸根而復命,復命為知常之要,守靜是致虛之由。文相次以轉,明理同歸於用道,故知常則明了,行道乃久長。○義曰:保道運修,前章得徐清徐生之用,致虛內守。此章明歸根復命之常。雖公正以為王,必法天而體道,體道則久,故無殆危矣。
致虛極,守靜篤。
注:虛極者,妙本也。言人受生,皆稟虛極妙本。及形有受納,則妙本離散。今欲令虛極妙本必致於身,當須絕棄塵境染滯,守此雌靜篤厚,則虛極之道自致於身矣。
疏:虛極者,妙本也。言人受生,皆稟虛極妙本,是為正性。
義曰:虛極者,妙本之道也。人之受生,稟道為本。所稟之性無維無塵,故云正也。既生之後,其正遷訛染習世塵,淪迷俗境,正道乃喪,邪幻日侵。老君戒云修道之士當須息累欲之機,歸靜篤之趣,乃可政虛極之道爾。篤,厚也。
疏:及受生之後,六根受染,五欲奔競,則正性離散,失妙本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