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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8-道德真经玄德纂疏-前蜀-强思齐*导航地图-第126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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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御注:若使代人皆從清净之化,不敢溺情縱欲,常畏於死,而獨奇詐者,假令吾勢得執殺此奇詐之人,孰敢即殺爾。○御疏:此明人君化以無為,人皆少欲,各全其生,常畏於死。而獨有為於奇詐不善之行者,適令吾勢得執而殺之,亦誰敢即殺。所以不殺者,為自有天網司殺之也,故下文云。○河上公曰:若使民常畏死,當除己之所殘剋,教民去利欲也。
而為奇者,吾得執而殺之,孰敢矣,以道教化,而民不從,反為奇巧,乃應王法執而殺之,誰敢有犯者。老子傷時王不先道德化之而先刑罰。○榮曰:奇者詭異亂群也,若時王用道,人盡全生,名為畏死也,其有強梁之者,亂群之人,為於罪業,彌更奇異,天不長惡,故得執殺之,懼死自無為過之人,修生孰敢為非之者也。
○成疏:貪欲之心,日生奇詐,堅執顛倒,遂以為常者,冥司捕獲,執而殺之,風刀考楚,經文明證,若有性識之夫,誰復敢造罪耶。
  第三明此苦報,自有冥司。
  常有司殺者殺。
  御注:如此奇詐之人,天網不失,是常有天之司殺者殺之。言不善之人,司殺自殺,人君用勢,得執殺而便殺之,是代司殺。○御疏:司,主也。天鑒孔明,無所不察,奇詐之人,不得其死,是有天之司殺者殺之矣。○河上公曰:司殺者天,居高臨下,司察人過,天網恢恢,疏而不失者是也。○嚴曰:司殺者大臣也,帝王之道,無事無為,前後左右,各有所任,作禍者身死,竊威者宗亡,百官趨職,主無與焉也。
○榮曰:司,主也,賞罰之理是常,生殺之官有主,不可以為非,犯法者合死,而欲擅代殺之。○成疏:此之刑網自有宰牧,即三官九署,百二十曹,及北都羅酆,泉曲之府,八難五苦,各有司存。
  第四強代冥司,反獲其咎。
  夫代司殺者,是謂代大匠。
  御注:人君好自執殺,必不得天理,是猶拙夫代大匠木。○御疏:言不善之人,司殺自殺,人君用勢,得執殺而便殺之,是代司殺者殺人,不得天理,猶如拙夫代大匠木矣。○河上公曰:天道至明,司殺有常,猶春生夏長,秋成冬藏,斗杓運移,以節度行之,人君欲代殺之,是猶拙夫代大匠木,勞而無功。○嚴曰:代司殺者,人君也,百官失理,政事亡也。人主自新,工人拱手,人君自殺,百官失宜。
○榮曰:夫代司殺者,是代大匠斲,夫代大匠,希不傷其手,天道雖遠,玄鑒孔明,賞善罰惡,著在於冥司,春生夏長,彰之於見代,時政不能任之以天理,而代之以人功,亦失之於道也。然則頑人少能從化,奸點多有難防,隨時定宜,制之法令,自有司刑之職,主殺之官,若推之不以其主司,殺之不由其主,而擅殺者,猶拙夫之代巧匠,必有傷手之憂,少有不傷,所傷多矣。○成疏:夫代司殺者,是代大匠。夫代大匠,希有不傷其手。
衆生造業,各招其報,刑辟苦楚,自有冥司。無識之人,師心專輒,強代冥司而行誅戮者,何異庸拙之士代匠運。夫拙士運,非其任,豈唯所作不成,抑乃反傷其手,強代司殺,其義亦然,非徒濫職,翻獲其釁。
  代大匠,希有不傷其手矣。
  御注:拙夫代,豈但傷村,亦自傷其手。人君任刑,代彼司殺,豈唯殘害百姓,抑亦自喪天和。○御疏:大匠木,動合方圓,拙夫代之,必失繩墨,亞心得不損於村而傷其手乎。天網不失,神理昭明,人君任刑,代彼司殺,惡得不害於人而喪其天和乎。奈何以死懼之,之謂也。○河上公曰:人君行刑罰,猶拙人代大匠
  ,則方圓不得其理還自傷。代天殺者,失紀綱,不得其紀綱,還受其殃也。○嚴曰:工人拱手,則大廈不成,人君專殺,則天下失理。大廈不成,則無以庇子孫,天下失治,則無以安社稷也。
人之飢章第七十五
  人之飢章所以次前者,前章正明衆生為罪既深,必招苦報,故次此章,即明所以獲斯苦報,為耽著有為,故此章中,具明有為之狀。就此一章,義開三別,第一明衆生所以無德,為耽染有為,第二明衆生所以殘年,為資生太甚,第三示忘生之美,以劻學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