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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8-道德真经玄德纂疏-前蜀-强思齐*导航地图-第129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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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御注:見哀者勝,故知恃強者必敗也。○御疏:此下轉結前義也。用兵有言,以慈為主,故云兵恃強則效,欲明人恃強則死爾。○河上公曰:強大之兵,輕戰樂殺,毒流怨結,衆弱共一,強故不勝也。○嚴曰:敵四應之兵以恃強,利人土壤,欲人財貨,夷人宗廟,喪人社稷,以顯其威,親之者死,事之者禍,生為天下病,死為天下利,衆弱四應,共為一強、故不勝也。
○榮曰:是以兵強則不勝,木強則共,不以德而固,乃恃兵為強,兵強暴於天下,好殺物之所惡,聚寡為衆,扶弱為強,反共攻之,則有不勝,是以木之強也,枝葉共生其上,柱之強也,梁棟鎮之於下,以斯曉喻,欲令務修德以柔弱,不飾兵以堅強。○成疏:是以兵強不勝,木強則共,兵謂三毒六一根也。言人縱恣六情,強暴前境,而食取無厭者,必遭重殃大禍,故不勝也。譬如樹木粗強,故枝條共壓其上,亦猶梁棟宏壯,故椽瓦壓其上也。
  木強則共。
  御注:木本強大,故處於下。技條柔弱,共生於上。蓋取柔弱在上,強梁者在下也。○御疏:云木本強大,故處於下。枝條柔弱,共生於上。蓋取其柔弱者處上,強梁者在下,故下文云。○河上公曰:木強大,枝葉共生其上也。
  強大處下,柔弱處上。
  御疏:結上文木根本強大,即枝葉共生其止之義,欲明強梁之人,常在柔弱之下爾。○河上公曰:興物造功,大木處下,小物處上,天道抑強扶弱,自然之效也。○嚴曰:神明之道,小不載大,輕不載重,何則?強人為天下憂愁,強木處下,根本枯槁,此自明強人不得為王也。○榮曰:生者人之所欣,柔弱者生之徒,豈非上耶。死者物之所慼,堅強者死之徒,寧非下耶。
○成疏:堅強之木居下,柔弱之條處上,故堅強之人居九幽之下,柔弱之士處三清之上也。
天之道章第七十七
  天之道章所以次前者,前章正辯剛柔勝劣;以勸學人,故次此章,重明剛柔損益,以進修學。就此章內,義分三別,第一起譬喻略示高下,第二正說,廣明損益,第三舉聖,結成其義。
  第一起譬喻,略示高下。
  夫霄人無知,直語難曉;要資為喻,方可易明,天道虛無,非情可測,欲知其意,猶似張弓,高下得中,遠近必當,張衡妙衛,萬里動於風烏,漢武仙才,三秋驚於雲雁,應時而赴,不爽其來,天道損於有餘,人道減於不足,天人反用,損益殊乖,豈知元炁氤氳,玄宗渺邈,中有真寂,陶甄厥興,不以人助天,不用心損道。搏風九萬,任大鵬之自飛,擊水三千,縱游鯤之獨運。言之弓矢,皆獲般中,舉抑當途,無令越放。
譬之簫也,弄玉拘浮雲而始吹,比之琴焉,姑蘇運流水而成曲。斯乃合心合理,可及可全;其唯有道之夫,方契幽玄之妙。
  天之道,其猶張弓乎?
  御注:天道玄遠,非喻不明,故舉張弓以彰其用。○御疏:此法喻雙舉也。夫天道玄遠,非喻不明,故舉張弓以昭天德。張弓之法,具如下文。○河上公曰:天道孔明,舉物類以為喻。○榮曰:人事近而淺,面之而不測其情,天道遠而深,仰之而豈觀其理,迷徒易曉,正道難明,故借彼張弓以之為喻。○成疏:天之道,其猶張弓乎。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者,猶喻也。自然之道,喻若張弓,舉下使高,抑高令下,高下調適,方始運箭。
  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,有餘者損之,不
  足者與之。
  御注:張弓如此,乃能命中,是猶天道虧盈益謙,欲令人君法天字人,故示抑高舉下之道。○御疏:夫弓之為用,當合村定體,令弛張調利。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者,為架箭之時準的也。有餘損之,不足與之者,為發矢之時遠近,如此則能命中矣。天道亦然,日月寒暑,一往一來,來則損其有餘,往者與其不足,則成歲功矣。人君者,當法於天道,抑強扶弱,損有利無,故舉虧盈益謙,欲令稱物平施爾。○河上公曰:言張弓和調之如是乃可用。